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困境分析

2016-10-18 06:22刘红波
运动 2016年13期
关键词:体教竞技优势

刘红波

(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困境分析

刘红波

(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本文从我国运动员义务教育缺失、文凭教育、体教结合形式化等问题入手,探讨优势运动项目特征、始训年龄特点等,对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特殊困境进行分析,并积极探究我国优势项目体教结合的理性模式,旨在解决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难题,促进我国优势运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困境;趋势

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的一些国家极其重视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运动员培养过程中建立文化教育与运动训练同等重要的理念。欧洲25国90%以上国家为运动员设有普通学校和专门的运动学校,普遍采用灵活的学习方式和统一标准的学习水平要求,有效缓解了青少年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文化教育之间的矛盾。相比而言,我国运动员尤其是优势运动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难题始终不能很好地解决。

1 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窘状

1.1我国运动员基础教育的缺失

我国运动员专业训练早期化趋势明显,基础阶段的教育缺失,义务教育的质量和状况堪忧,阻碍了运动员的后续教育和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我国运动员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引发教育公平反思,相关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二集中”或“三集中”办学模式脱离了教育大环境,是在不完善的教育环境下对运动员这个特殊群体进行的不完善教育,其基础教育水平难以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标准,文化教育程度令人担忧。纵观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基础教育的复杂局面可以发现,专业运动队中基础教育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标准。

1.2我国优秀运动员文凭教育的争议

2002年,国家六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提出“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之后,教育部门把保送范围扩大到现役运动员。近些年,世界冠军学历教育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资料显示,1984年至今,奥运冠军中专科、本科以上学历者约占81.95%,硕士以上学历者约占28%。截止2011年,北京体育大学冠军班共招生204人,包括43名奥运冠军、102名世界冠军和59名冠军教练员,结果只有40名学员完成学习和论文答辩,37人获得硕士学位,3人获博士学位。世界冠军“择名校”“挂牌读书”以及“超学时被退学”事件屡见不鲜,由此社会各界“高校并非运动员的就业安置所”“奥运冠军上大学并非‘教育福利’”“运动员拿学位时尚”等有关教育公平的评论接踵而至。

由于我国运动员基础教育断层,现役运动员训练和比赛任务重,自我学习意识和能力差,运动员大学学历教育缺乏有效制度约束等因素影响,取得一定运动成绩的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免试进入大学的后期弥补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难题。由此,引发运动员早期义务教育薄弱和成名后的“文凭教育”2个起始点的“教育公平”社会争议。

1.3现行体教结合模式的形式化

针对运动员文化教育薄弱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我国提出“体教结合”的发展理念以培养竞技体育人才。《2001—2010 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体育竞技后备人才培养“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优秀运动队“逐步向院校化过渡”。诚如中国奥委会副秘书长、国家体育总局原科教司司长史康成所言:“‘体教结合’问题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解决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实际上涉及到我国训练体制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涉及到我国竞技体育如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近些年,教育部相关部门和部分学者提出了教体结合的运动员人才培养思想。

尽管对体教结合的模式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实质上只是三级训练体制的变形。“体教结合”往往是流于形式,仍是只“体”不“教”,体育、教育两张皮。运动队学院化模式文凭教育并未将文化教育落于实处,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模式无中小学梯队衔接,已演变成学历教育,很难与国家竞技人才培养接轨,清华大学跳水队等一条龙培养模式辐射面窄,输送渠道不畅通。对于省市高水平运动队与综合大学联合办学的体教结合模式,有研究调查显示,运动员文凭含金量低,存在有学历无实际能力的问题。我国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人才培养二元目标协调失衡,文化教育环境较差,运动员文化学习时间得不到保证,缺乏有效的文化教育监督机制等因素影响,以至现行的“体教结合”或“教体结合”模式形式化趋势明显,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难题。

2 我国优势运动项目的项群特征

1984年—2004年奥运会,我国7个传统优势运动项目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射击、体操、举重、女子柔道,共获得92枚金牌,占我国112枚奥运会金牌总数的82%。随着蹦床被列入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我国传统优势运动项目女子柔道被蹦床取代。2012年伦敦奥运会总结大会上,刘鹏局长提出:“我国传统优势项目乒乓球、羽毛球、跳水、体操、举重、射击和蹦床共获得27枚金牌,占代表团金牌总数71%”。

依据田麦久先生的项群分类理论,目前,除举重之外,我国其他6个传统优势项目体操、跳水、蹦床、射击、乒乓球、羽毛球都属于技能主导类(表1),其中,技能表现性有体操、跳水、蹦床、射击4项。体操、跳水、蹦床3个运动员项目具有高度相近性,运动项目群类同,运动项目之间可以人才流动(如蹦床和跳水运动员早期选材部分来自体操项目),且全部优势项目非身体直接对抗性的特征,这与我国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和种族体质特点有较大关系。

我国奥运项目整体表现出“奥运成绩好但无职业化和群众基础,普及性和职业化程度高但奥运竞技成绩低”的局面。我国体操、跳水、蹦床、射击、举重5个项目群众基础差,市场化开发前景黯淡(表1)。我国乒乓球和羽毛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国内职业化也刚刚起步,市场化开发较好,但放眼于国际领域,在其他国家开展较差,即使我国乒乓球和羽毛球的职业化与美国NBA和欧洲足球联赛等高度发展的职业化体育项目相比,其影响力、成熟度和发展前景都不能相提并论。

3 我国优势项目的始训年龄特点

我国奥运7个优势运动项目具有明显的年龄特点,体操、跳水、蹦床、乒乓球、羽毛球5个传统优势运动项目,以及潜优势项目艺术体操均属于少儿型运动项目,参训年龄在4~8岁(表2)。国外这些运动项目的运动员少年阶段以娱乐和健身目标为主,技能主导类运动项目早期的专业化训练,能使我国优势项目获得较大的竞争优势。而举重运动员也可以通过相对的提前专业训练,以获得优势竞争力。我国优势项目以少儿项目为主,技能类运动项目的训练时间和训练周期又较长,早期专业化训练将直接影响其早期义务教育的质量。

4 优势项目运动员体育系统内“体教结合”模式的功能失灵现象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竞技体育探索“体教结合”30余年,体教结合的方式多样,但总体实施效果较差。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和优秀运动队内部的运动员文化教育体系呈封闭性特点,文化教育时间无保障,教育质量低,文化教育不系统,不能与普通中小学教育体系衔接。据调查得知,少儿型优势运动项目的部分运动员缺少完整的学前教育,能够在普通小学完整接受文化教育的运动员不足一半,在普通中学能够完整接受初中阶段文化教育的则更少。

少儿型优势运动项目运动员身心发育、文化教育和性格塑造等具有自身特点,与非同龄运动员处于相同的训练阶段,实施同样的体育系统内的文化课教育,效果较差。可见,体育系统内的“体教结合”模式对于少儿型优势项目运动员而言,存在着体教结合的功能失灵现象。少儿型优势运动项目运动员义务教育不能保障,这也是我国优势项目基层运动员数量少的重要原因。

5 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理性发展趋势

优势运动项目训练周期和时间较长,运动员年龄偏小,正处于义务文化教育的关键起点,身心发展的校园教育环境需求等因素,决定了竞技体育系统内的体教结合形式不应该作为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理性模式。优势项目运动员人才培养的理性模式必须坚持儿童少年时期运动员文化教育回归普通中小学,融入普通学校的校园文化成长环境,从实质上体现竞技体育基础训练阶段的业余性。

优势运动项目体教理性结合方式有4种:(1)鼓励社会参与到开办特色运动项目学校中来,如李宁体操学校等,逐步打破体育系统人才培养一家独大的局面,使社会力量真正成为优势项目竞技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2)普通中小学校园内的

表1 我国传统优势运动项目的项目特征分析

表2 我国传统优势项目的始训年龄特点

结合方式:体育和教育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在普通中小学推行优势运动项目试点学校,如江西省新余市新钢一小的成功典例,将体育系统的教练员、器材等优质资源与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融合。采用在校园开设普及性的特长与兴趣班,以及精英班等方式,广泛吸引青少儿参与,扩大群众基础,同时也迎合了家长的子女体育特长培训需求。(3)转变业余体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培养方式,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职能回归普通中小学,业余体校和体育运动学校职能仅限于课余的训练,并建立训练的文化教育督导和准入制度。(4)体育运动学校和优秀运动队与体育专业院校融合,主要针对优势项目的中级和高级训练阶段的运动员,提高训练效率,将适龄青少年安置于附近的普通中小学,积极发挥体院竞技体校优势运动项目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如北京体育大学的体操队(目前已解散)、艺术体操队和武汉体育学院的体操队。总之,以上4种结合方式都必须以适龄青少儿运动员文化教育回归校园为前提。

6 结 语

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文化教育缺失问题更加严重,体教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文化教育的特殊性。文化教育回归校园是实现我国优势运动项目长盛不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促进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身心和文化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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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51X(2016)07-025-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6.13.013

投稿日期:2016-05-15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1YJC880067)。

刘红波(1980—),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与训练、体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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