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琳琳
【摘 要】中国古语有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说的是《论语》在经世治国方面所具有的意义,这篇文章就通过几条章句讨论一下《论语》中的德治思想以及它对我们现代社会的启示。
【关键词】《论语》;德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9-0256-01
一
提到孔子的政治思想,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仁政”,那么“仁政”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呢?它的核心就是“为政以德”。
“为政以德”语出《论语·为政》篇,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这句话用了一个比喻,把德行高尚的领导者比作北极星,说明了领导者对周围人的向心力。这也就是我们要讲的“为政以德”的第一层含义。就是,领导者自己要以身作则,以高尚的德行对民众和下属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曹操《短歌行》里有一句诗,叫“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是说周公非常的求贤若渴,有时候遇到贤士觐见的时候,他甚至一顿饭都吃不完就匆匆忙忙赶来接待拜访的客人。正是这样一种尊贤重士的品格,引得天下人心向往之,赶来支持归附于他。这种“天下归心”的盛景,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而周公本人呢,也可以说是儒家德治主义的一个代表人物。周公是西周初年杰出的政治领袖,具有很高的政治智慧和才华,可以说是文韬武略。他协助周武王推翻了商纣的暴虐统治,建立了周王朝,在辅佐年幼的成王期间,他率师东征,历经三年,平定了三监之乱,为周王朝的统治奠定了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他不仅军事才能卓著,还具有很高的政治和文化素养,他为周王朝制礼做乐,实质上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和分封制在内的一整套奴隶王朝的基本制度,为周朝的长治久安打下了一个基础。
他提出“敬德保民”的思想,认为统治者应该体恤民情、施行德治。这样一位有能力成为霸主的人却甘居幕后,为国家的利益鞠躬尽瘁。周公以他卓著的才能和高尚的德行赢得了世人的尊重,成为儒家“内圣外王”的典范形象。
所以说,领导者自身德行高尚的话,就会对民众产生一种感召力,取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二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句话是2012年温家宝总理会见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时候赠给梁先生的八字箴言。意为这种通过自身的正派行为树立起来的威严会比行政命令更有力量,《论语》里有“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说法,也是讲同样的道理。所以我们想要什么样的国家,首先就要有什么样的领导。
领导者通过自身的行为带动下属的转变,进而甚至会造成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2013年以来的反腐行动就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自习近平总书记上台以后,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展开了一场深刻的反腐败行动。这次反腐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效,有很多的因素在里面,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导人的率先垂范作用,“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反腐败的口号打响之后,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对党员干部的行为予以约束,习近平主席也是带头执行,他到各地考察的时候,著名的“四菜一汤”的接待标准也曾经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作为一国领导人这种朴素的作风也给了民众很大的信心。随着领导人的号召和带动,社会上很快刮起了一阵勤俭节约的风尚,“光盘行动”也是风靡一时。由此可见,领导人自身高尚的德行小则影响周边,往大里看则会使整个社会的风气为之一变。
这是我们说的“为政以德”的第一层含义,主要讲领导人自身的带动作用。“为政以德”还有第二层含义,就是指执政者在从事国家管理的时候,要注重用德治的方式疏化矛盾,而少用严刑峻法。
三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我们比较一下这两种方式,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可以做到使民众免于处罚,不犯罪,区别就在于是否有耻,这里的耻泛指民众的道德感。用现在的话来说,一指法治,一指德治。法律与道德同属于社会管理的方式,在社会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治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极大的弘扬,但是法治的范围是有限的,不可能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比如说2011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小悦悦事件,在广东佛山,一个两岁的女童被汽车碾压在地,路过18人无一人伸出援手,最终导致一个年轻的小生命的死亡。“小悦悦”事件作为一个个案,我们可能只是谴责一下当事人,发一下自己的愤慨。但是试想一下,假如我们把这样的情况扩大到全社会,全中国的人都是这样,只要不违背法律就事不关己,这对于整个社会治理就是一种灾难性的后果。之所以没有出现这样的后果,就是因为就整个社会而言,还有一种“隐形的制度”在发挥着作用。它可以是常识、舆论压力、基于自身的利害考量和整个社会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这些“隐形的制度”的核心都是基于道德判断而建立起来的。
所以完全依靠法律来建立一个美好社会,这只能是个理想。同样的,完全依靠道德也是无法形成一个好的社会治理状况的。可以说任何一个有效运转的社会治理系统,都离不开法治和德治的双重功效。以德治教化为手段的这样一种治理方式在法治时代仍然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发挥着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我们在社会治理中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