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东北亟需一场所有制改革的“辽沈战役”
近几天,有关东北振兴的消息又开始多了起来。发改委于8月22日在官网公布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这一方案说明要分年度完成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而早在三个月前,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在“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近三年的滚动计划中初步计划有130多个项目,涉及1.6万亿元的投资。
不过,大部分市场观察人士对此仍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疑问。毕竟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依靠输血式的投资对于解决东北经济现有的问题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如果绘制一份全国按省份区分的经济增长地图,你就会很清晰地发现,目前仍然保持着强劲增长速度或者持续稳健增长势头的省份,基本上都是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区域,最典型的当属珠三角和长三角。这并不是偶然现象。在4万亿刺激下的国进民退最高峰的时候,恰恰也是东北经济开始显露深度败相的转折点,民间资本的出走,以及大量人口的流失,都在对这块国有经济体制的改革坚冰用脚投票。
从这个角度而言,如今之于东北经济,仅仅依靠口号式的“思想解放”以及运动式的“振兴项目”,是无法实现持久的真正有市场活力的经济振兴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是否管理层有足够的决心,将所有制改革作为恢复东北经济应有活力的“反应酶”无保留地推行起来。我们在此不妨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来尝试讨论一下。
首先,从城市经济格局而言,随着中国经济结构中服务业比重的快速上升,以及初期工业化的完成,东北除保留少量非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比如能源、通讯及军工等)之外,其余市场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经济成分应在三年内全面退出市场,并将退出所得主要用于弥合当地的巨额社保缺口。一进一出之间,既化解了东北地方政府在社保缺口上的压力,又恢复了市场应有的竞争活力。
其次,从东北农村的下一步改革而言,建议率先在国内推开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即真正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的农村土地政策。由于东北土地先天具备规模化经营的特点,如果形成产权制度的政策洼地,可以迅速吸引全国范围内的资金以及人员的流入,进而彻底扭转东北人口净流出的不利局面。
回望过去改革开放38年的历史,所有的重大制度性突破都是在局面陷入死结后开始“柳暗花明”的。因此,浓缩了当前经济体制深层次矛盾的东北经济困境,也必将在重大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春之声中,再度重启高增长的路径。
我们相信,70年前“得东北者得天下”的睿智眼光,一定会“前度刘郎今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