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卿,边 峰,高景晖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 西安 710021)
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
杜卿,边峰,高景晖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 西安 710021)
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
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是黄河流域的水源地,其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状况对维护黄河流域及国家的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各种开发建设和人为活动加剧,导致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基于对黄河8条重点支流(渭河、汾河、泾河、北洛河、无定河、湟水、洮河、窟野河)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情况的调查,从区域基本情况、水土流失情况、预防保护情况等方面介绍了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的水土保持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进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的建议。
黄河支流众多,各支流的源头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充地,许多支流上都建有大型水库,为黄河两岸的工农业生产提供水源保障,部分水库还是城市重要的水源地,因此掌握黄河支流源头区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状况,对维护黄河流域及国家的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公路、铁路、水利工程、能源开发等许多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对原本生态较为脆弱的源头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加上不合理耕作、超载放牧及取土采砂、挖草皮、砍薪柴等人为活动的影响,使得各支流源头地区林草面积锐减,水土流失加剧,水源涵养功能降低,径流量减少,流域内水资源矛盾更加突出。因此,重视和加强黄河支流源头区的预防保护工作就显得十分迫切。
1.1渭河源头区
渭河源头区位于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涉及9个乡镇,面积1 170 km2,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沟壑区和土石山区。该区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西秦岭交会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内地形破碎,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分布广泛且密度大,是我国泥石流最发育的地区和主要滑坡区之一。气候垂直分布差异较大,区域降雨集中,暴雨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渭河在定西境内的几条较大支流是渭河源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森林资源相对丰富。
1.2汾河源头区
汾河源头区位于山西省宁武县,涉及9个乡镇,面积1 364 km2。属于北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年均气温6.1 ℃,年均降水量450 mm。地貌类型为土石山区,山高坡陡,沟深滩窄,土层瘠薄,耕地奇缺,分布有原始次生林,但沿汾河顺流而下树木逐渐减少,草灌严重退化,岩石裸露,侵蚀加剧。汾河源头地区人均耕地不到0.13 hm2,群众为求生存,不得不过度开垦、广种薄收,形成了越穷越垦、越垦越贫的恶性循环,同时,成片的树木惨遭砍伐,其涵养水源能力明显下降,导致生态失衡,旱涝灾害频繁,也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该地区煤炭存储量大,过度的开采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
1.3泾河源头区
泾河起源于六盘山东麓,源头区位于宁夏泾源县,涉及4乡3镇,面积1 131 km2。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5.7 ℃,年均降水量641 mm,但降水分布极为不均,极易形成较强的水土流失。该区地形、地貌奇特,地势自西向东倾斜,地貌可分为侵蚀构造石山区、剥蚀构造丘陵区和侵蚀堆积河谷平川区3种类型,泾河及其各级支流均深切于梁、塬、峁,黄土沟壑镶嵌其中,黄土地貌景观独特。该区土层瘠薄,水土流失严重,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1.4北洛河源头区
北洛河源头区位于陕西省定边县,包括11个乡镇,面积1 082 km2。该区东西分别与无定河和泾河的源头区相接,属陕北黄土高原的北边缘地带,地貌类型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地形破碎、沟壑纵横,部分地区受土壤、地形、植被等因素的影响,土壤侵蚀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是黄河中游的多沙粗沙来源区。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日照总时数长,季节变化多样,气温的月、年变化较大,年均气温6.7 ℃,年均降水量317 mm。该区位于陕北大油田范围内,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区域。
1.5无定河源头区
无定河源头区位于陕西省北部白于山北麓定边县境内,面积420 km2。该区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地势起伏较大,既有大量的涧地,又沟壑纵横,地面支离破碎,沟谷深切,水土流失严重。气候为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317 mm,年均气温7.9 ℃。大风干旱、水土流失是威胁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
1.6湟水源头区
湟水源头区位于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湟水发源于海晏县西北部的包呼图山,在海晏境内长78.2 km,流域面积715 km2,纵比降7.18‰。湟水干流谷地主要地形为黄土丘陵,土层深厚。该区地处青藏高原,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5 ℃,年均降水量400 mm,冰雹、霜冻、干旱、风沙灾害频繁。人口稠密、农业开发较早、多年过度放牧及自然灾害使原本脆弱的生态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恢复,水土流失严重,制约着该地区农牧业生产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1.7洮河源头区
洮河源头区位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面积1 597 km2,涉及3个乡镇。源头海拔4 260 m,流域上游地处甘南高原中部,海拔在3 000~4 000 m之间,年均气温2.3 ℃,年均降水量586 mm,多集中在7—9月份。该区全为天然牧场,植被良好,总人口9 600人,是纯牧业地区。
1.8窟野河源头区
窟野河源头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面积1 490 km2。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降水量370 mm,多以暴雨形式集中在7—9月份,洪水具有陡涨陡落、洪峰尖瘦、峰高量小的特征。该区土质疏松,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是黄河流域土壤侵蚀最严重的地区,也是黄河粗泥沙的主要来源区之一。区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以煤炭储藏量最大。近年来,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区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问题更加突出。
渭河、汾河等8条重点支流源头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源头区面积比例多较大,土壤侵蚀类型以水蚀、风蚀、重力侵蚀为主,其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类型和土壤侵蚀模数详见表1。
表1 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流失情况
上述8条重点支流源头区均已设有县级水保监督机构,并且都实施过一些预防保护项目,大部分有预防保护办法和规划,但大多数地区的预防保护办法、规划和项目不多,预防保护办法出台较早且类型单一,详细情况见表2。
4.1当地群众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观念比较淡薄
重点支流源头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当地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各个地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机构虽然均已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但牧民区群众的水土保持观念依然十分淡薄,过度放牧现象严重。在渭河源头区仍有部分村民在此生产生活,超载放牧、滥伐森林、铲草开荒、陡坡地耕作等不合理现象严重,破坏了表层土壤,部分区域生态明显失衡,频发的地质灾害和生态破坏又成为农民返贫的重要因素。
4.2监督管理不到位,重治理、轻保护
目前,对源头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率仍然偏低。少数地方政府受短期利益影响,重开发建设、轻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仍然不够,很多建设单位错误地认为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复,水土保持工作就算完成,建设过程中也难以达到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都抱着“先开发后治理”的错误思想,与水土保持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3预防保护制度单一,仍显不足
大多数重点支流源头区有相关的预防保护制度,但每个地区的预防保护制度都较少且类型单一,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多数源头区仅颁布实施了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的规定,而针对各源头区水土流失的现状分析表明仅仅依靠封禁和恢复植被的手段还远远不够,单一的预防保护制度难以保证源头区的生态环境不遭受严重破坏。
表2 黄河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情况
4.4监督执法工作起步晚,基础差
各重点支流源头区逐步开展了监督执法工作,但起步较晚,水土流失防治、典型案件查处、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等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尚未全面展开。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机构尚不健全,缺乏专职水土保持技术人员,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执法装备不足且较为落后,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缺乏系统的基础性观测,各重点支流源头区预防保护工作基础薄弱,严重制约了预防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5.1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
各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机构要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制度化,每年都要制订具体的宣传培训计划,安排宣传专项经费,利用传单、固定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水土保持法、地方配套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从而提高当地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
5.2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各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应强化对重点支流源头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到监督检查经常化,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违法开工建设的项目应立即纠正,对已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要立即制止其破坏行为,加大治理力度,对一些“老大难”项目和行政干预严重、地方查处难度大、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逐级上报,并发挥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同时对封禁区域加强监管,尽可能杜绝农牧民对封禁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建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制止人为破坏和不合理活动行为。
5.3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并鼓励社会参与
十八大已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重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所以在生态环境最需要重点保护的支流源头区的地方政府应当更加重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预防保护规划,发布封禁通告,组建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杜绝不合理耕作、超载放牧等人为活动。同时地方政府应利用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资金扶持等手段,大力发展民营水保大户,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身水土保持,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5.4出台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制度和相关规划
除了地方政府出台的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制度,还应颁布各重点支流源头区的预防保护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源头区的预防保护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没有编制预防保护规划的地区应编制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规划,按照各重点支流源头区水土流失的类型、分布、成因,以及不同区域的自然状况和经济社会条件,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和生态自我修复的规律,明确各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目标、任务与措施。在规划的基础上,抓好协调,发挥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作用,推进当地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开展。
5.5完善预防保护机构能力建设
完善各重点支流源头区预防保护机构,补充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完善办公、执法和技术装备,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同时,可扩大乡、村级监督网络,聘请当地宗教领袖和有威望的村主任或村民担任兼职监督管护员,加强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力度,有效控制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5.6加强水土保持监测预报
应加强各重点支流源头区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预防保护机构应充分利用水土保持监测手段,在出现裸地、水土流失、沙化的地方布设一些观测点,对裸地、沙地的扩展速度、沙化程度、植被毁坏程度,以及沙地及其周边草地植物群落的演变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观测,为源头区水土流失科学治理提供基本数据,为各重点支流源头区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责任编辑徐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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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6)09-0019-04
杜卿(1982—),女,陕西蓝田县人,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201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