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强调求同存异、聚同化异

2016-10-08 10:58陈向阳
紫光阁 2016年10期
关键词:五项原则和平共处原则

陈向阳

9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并致开幕辞,提出“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为国际治理规范又开出一剂良方,也体现了中国的“大智与担当。

回顾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中国历任领导人统筹维护国家正当权益与国际公平正义,始终坚守发展中国家立场,就改革完善国际治理规范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主张,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宝贵的思想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首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求同存异原则。

新中国成立之初,便对国际社会贡献了处理国际关系的两大智慧,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求同存异原则。

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第一次完整列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随后在1955年4月召开的印尼万隆会议(亚非会议)上被扩展为“十项原则”,成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圭臬。

在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民族独立仍然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因此,强调并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是摆在新中国面前的第一位任务。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两原则是实现第一项原则的具体化,是处理国际关系起码的行为规范。故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中,主权原则是“基础”,互不干涉内政是“核心”。

面对西方列强的分化与新独立民族国家的疑虑,新中国总理周恩来在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上发言:“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我们的会议应该求同而存异……我们应该承认,在亚非国家中是存在有不同的思想意识和社会制度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求同和团结。”从此,“求同存异”一词开始不胫而走。新中国倡导的“求同存异”即不以意识形态与制度来对外划线,而是着眼于彼此的共同利益。该原则虽然出自冷战时期,但具有超越冷战的强大生命力。

改革开放初期: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倡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就我个人的知识来说,经得起考验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是亚洲的产物,也适用于全世界。所有国家应该能够接受这些原则。”1988年邓小平又对来访的印度总理拉·甘地讲:“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至于国际政治新秩序,我认为,中印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经得住考验的。” 1990年7月在会见外宾时,邓小平强调指出:“现在出现的新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不能长久维持的。少数国家垄断一切,这种形式过去多少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今后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唯一的出路,是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五项原则基础上和平共处、相互合作,而不是干涉别国内政、挑起别国内乱。”

首次中央外事工作会议:阐释“和谐世界”战略思想

2006年8月召开的首次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包括四个支柱:政治上致力于同各国相互尊重、扩大共识、和谐相处,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坚持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经济上致力于同各国深化合作、共同发展、互利共赢,推动共享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成果,促进世界普遍繁荣;文化上致力于促进不同文明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倡导世界多样性,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安全上致力于同各国加深互信、加强对话、增强合作,共同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全球性问题,促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地区安全稳定。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国际关系新潮流。

一是以主办“亚信”峰会为契机,有的放矢提出“亚洲安全观”,增强地区安全话语权,防止“喧宾夺主”。“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于2014年5月21日在上海举行,习主席发表重要演讲,强调应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具体包括“四个安全”:一是“共同安全”,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安全;二是“综合安全”,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三是“合作安全”,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四是“可持续安全”,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

二是在纪念“五项原则”六十周年之际提出“六个坚持”的国际关系准则。“‘五项原则发表六十周年纪念大会”于2014年6月28日在北京举行,中、印、缅三国领导人出席,习主席发表《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的重要演说,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六个坚持”:一是坚持主权平等;二是坚持共同安全;三是坚持共同发展;四是坚持合作共赢;五是坚持包容互鉴;六是坚持公平正义。“六个坚持”是对“五项原则”的继往开来,其中:第四是坚持合作共赢,强调应把本国利益同各国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各方共同利益的汇合点。积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摒弃“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旧思维。坚持同舟共济、权责共担,携手应对全球性问题。第六是坚持公平正义,强调应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

三是在万隆会议六十周年之际在亚非峰会高扬“新型国际关系”。2015年4月22日,习主席在亚非领导人会议发表《弘扬万隆精神 推进合作共赢》的讲话,强调要不断赋予“万隆精神”新的时代内涵,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是在联合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系统阐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5年9月28日,习主席出席第七十届联大一般性辩论并发表《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首次系统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大支柱:一是政治上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倡导“以对话解争端、以协商化分歧”,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二是安全上要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三是经济上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秉承开放精神,推进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四是文化上要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文明之间要对话,不要排斥;要交流,不要取代;五是环境上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是在G20杭州峰会前夕发表主旨演讲,强调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2016年9月3日,习主席出席G20工商峰会(B20)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就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提出四点原则:“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

回顾过去,新中国领导人提出的一系列重要主张对战后国际关系起到了激浊扬清、革故鼎新的作用;展望未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与国际话语权不断增强,以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为代表的“中国智慧”更将引领世界秩序新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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