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容海 杨孝松
7月8日晚,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三十铺中队在开展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期间,中队参战民警在处理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通过细心检查、盘查,查获一名教练员涉嫌醉酒驾驶教练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当晚9时40分左右,正在执勤酒驾查缉工作的三十铺中队执勤民警接报警称:在东城新区和平路徽商银行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处理。在接到报警后,中队在酒驾查缉卡点抽调2名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在事故现场调查中,民警发现事故车辆皖N30XX学教练车驾驶员张某神情较为紧张,面对民警调查询问,始终不敢与民警正面面对,且与民警保持一定距离,民警在询问事故起因时,却闻到该驾驶员张某嘴里有股酒味。
针对驾驶员张某不正常表现,民警干脆让事故双方驾驶员都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教练车驾驶员张某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94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值!另一方驾驶员检测结果为:0mg/100mL。当事人张某涉嫌醉酒酒后驾驶教练车,被民警带往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液作进一步证据固定。
经民警对事故当事人教练车驾驶员张某询问得知,教练车驾驶员张某系东城新区某驾校培训教练员,所驾驶的皖N30XX学教练车也是东城新区某驾校所有。当晚教练员张某与所在驾校几名教练员、学员在新区一家饭店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同时教练员张某又向民警主动交代,中午在驾校食堂吃饭时也喝了两杯白酒,晚上吃饭时还想过过酒瘾,饭后认为自己驾驶是教练车会没事的,没想到在途经和平路徽商银行门口时,自己因连续在中午、晚上都喝酒了,自感有点不胜酒力,结果还是不小心与别人车辆发生擦刮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