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大的珠宝“乌龙”案

2016-09-29 01:33TEXT何乃华中国商业联合会珠宝首饰委员会执行会长
中国宝玉石 2016年3期
关键词:珠宝首饰满天星乌龙

□TEXT何乃华(中国商业联合会珠宝首饰委员会执行会长)

新中国最大的珠宝“乌龙”案

□TEXT何乃华(中国商业联合会珠宝首饰委员会执行会长)

近日,笔者应邀参加一个“派对”。席间,一位靓服革履者熟人般热情地叫着 “何老”,张开双臂冲我而来,我迟疑地迎过去,与其握手,张了张口,却想不起对方是哪位。近年来,此类窘况并非偶然。看来,我或许真的应该归类于“老朽”了,更何况今日并非业内人士相聚,仓促间,我实在想不起来者是何方神圣。两手相握时,他敏悟到了我的尴尬:“何老,时间太久了,您大概忘了,上海手表厂那个案子……”

虽然我一时想不起来者是谁,但我却绝不可能忘却他所提及的那个重大案子,因为我曾相当深入地参与过,那可算得上建国以来最大的珠宝“乌龙案”。

案件始末

1993年,为纪念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诞辰100周年,上海手表厂隆重推出“满天星”保值情侣金表,被誉为中国钟表史上的创举。为扩大销路,宣传不遗余力:满天星系“名贵的奥地利钻石”,表蒙系高级“蓝宝石”。为提高身价,甚至不惜借助可回收的航天器,令手表遨游太空,其售价自然参照钻石而不菲。购买者亦十分踊跃。

不久,买卖双方即发生纠纷,而且动静闹得很大,电视、报刊、市井舆论十分热烈,因为双方均非善茬:卖方是中国钟表界的老大,背后有轻工部和上海市;买方中有不少名流、精英,诸如大导演、名记者、演员,律师以及因改革开放而先富起来的“豪”们。他们享有某种程度的话语权。争端的焦点在于:钻石的真假!

我无可退让地被裹胁入纠葛之中,因为本人当时是“中国珠宝”的法人代表,且由我向国务院报告,经批准,将钻石列为 “一类出口商品”,其生产、销售均由“中国珠宝”独家经营,且旗下拥有国际珠宝联合会(CIBJO)唯一认可的珠宝首饰鉴定机构—由闫一宏女士领衔的高德珠宝鉴定研究所。鉴于此,我的见解被认为有一定的“权烕”或“影响”。我并非情愿地参加了法治报刊、电视台、律师会之类的机构举办的各类活动。

卖方坚持钟表界的“钻石”概念,就是合成宝石,即所谓的“18钻”或“21钻”之类;上海的鉴定机构出据了证明:“满天星”是仿钻石。

我表态:我曾参与过钟表进口业务,对该行业并非门外汉。手表机心内部的所谓“钻”,系指易磨损部位安放的合成刚玉部件,而且被明确地写进“工艺、材质规范”之中。仅仅因为刚玉的硬度为9、耐磨、抗震,按使用部件数量而被谓之 “21钻”、“18钻”,这只是钟表业内的俗称,绝非珠宝概念的钻石。而卖方所宣称的“钻石”、“蓝宝石”系镶嵌在表盘表面和表蒙的妆饰物,与机心内部的零部件不可同日而语。

珠宝玉石必须是具备天然(真)、美丽(美)、稀有(少)、耐久(硬)四大要素的物质,而天然(真)系指形成过程不得经由任何形式的人工干预,即纯天然。

既然鉴定为“仿钻石”,那就不是钻石,同时必须标明到底是什么材质。其实,所谓 “名贵的奥地利钻石”,是奥地利施华洛世奇公司的产品。该司很有名气,专门生产高档工艺玻璃和合成宝石,却从来、也不能生产钻石。我与该司交往多年、熟悉其头面人物,他们经验丰富、营销手段老道、娴熟,称其产品为“首饰石”,广告称 “璀璨恰如美钻”、“天然钻石代替品中的极品”。他们从未自我标榜“钻石”。卖方与该司交易时当然知晓:到手的是“天然钻石代替品”,其实就是玻璃,然而却对外宣称 “奥地利名贵钻石”,并标榜“满天星金表”。其实,在钟表行业内,所谓“满天星”,即意味着表盘上星罗棋布地镶满钻石。另外,所谓的“蓝宝石”表蒙,也是合成品。

因此,我的结论是:卖方的行为应属欺骗消费者!

1994年初,买方将卖方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普遍认为:买方必将是胜诉者并将获得补偿。然而,匪夷所思的是:1994年中,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卖方胜诉!

买方愤慨、舆论大哗,甚至引起国际同行们的高度关注。我亦无法置身事外,只好在各种场合重述我的见解。1994年十月初,“中国珠宝”在北京举办“中国首届国际珠宝首饰博览会”,国际珠宝联合会主席施瓦茨先生、国际钻石交易所联合会主席依萨科夫先生、美国珠宝学院院长包亚维先生均应邀来京。机会难得,我特意安排这三位国际珠宝泰斗就钻石真假问题发表了意见。身为奥地利人的施瓦茨先生,还特别强调:施华洛世奇公司从不生产、销售钻石。

中国大陆唯一具有国际资质的珠宝鉴定师闫一宏女士举办了珠宝玉石论坛,专题演讲时亦谈及此案。

博览会无疑扩充了买方的底气,他们上下奔走、四面出击,且颇有成效。国家技术监督局表示关注,北京的法院亦授理了该案。争端的解决步入了正途,也就再无人为此登门。我自然乐得抽身,更何况自己的正业已令我焦头烂额,实在无暇顾及。很久之后,有人告诉我,因特殊因素,该案长期拖而不决,以至于不了了之……

当年,我曾在当时由我主编的《中国珠宝首饰》杂志上,为该案撰写过两篇专题,坚信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何以“乌龙”

简短寒暄后,那位仁兄的做派表明,他俨然是一位如今社交场合中常见的那种“信息灵通人士”。旧事重提,他颇为郑重地告诉我,当年,为了保住上海手表厂,一位由上海走进中南海的领导人干预了此案件,所以不了了之,否则,一旦赔偿,上海手表厂必将破产。我好奇地想知道,到底是哪一位领导!他神情骤变,右手捂在嘴边诡秘地低语:“不好说,事儿,是真的;人,不好说、不好说!就算我摆个乌龙、自摆乌龙……”我历来不太喜欢这类“包打听”似的人物,情绪骤变、他的形象亦赫然改观,于是打消了与其交换名片的念头,抽身他顾。

仔细想来,我还应该感谢那位仁兄:是他唤起或者是激起了我将二十多年前这件珠宝大案介绍于众的念头,此文方得以面世。一直以来,我始终认为这是一个大骗局,本文最初的标题是:《新中国最大的珠宝骗局》。行文至此,不知为什么,灵感忽然转向,决定将标题改为:《新中国最大的珠宝“乌龙”案》,或许,那位仁兄的“摆乌龙”,是本文的激发或诱发点。

何谓乌龙?百度了一下,注解是:黑狗;查《现代汉语字典》:“乌”条目项内,无“龙”。我知道:足球赛时,运动员将球送进自家门网内,即为“乌龙球”;那位仁兄“自摆乌龙”。看来,“乌龙”可谓:自作自受、自投罗网、自找没趣……或语焉不详、无以言尽。

至此,我突然想起:当年搭载“满天星”的航天器未能回收。当时,我国的可回收航天技术已相当成熟,实践多次,均按计划顺利返回。然而,唯独那一次,有去无回,以失事而告终,“满天星”亦不知所踪。于是坊间就有了说法:打着纪念毛主席的旗号行骗,伟大领袖生气了……

因标的物和从业者人员本身的特殊性,珠宝界往往会滋生某些神秘、怪异、乃至诡谲、荒唐的说道,鉴于此,偶尔摆摆乌龙,也未尝不可。

说实话,至今我也没有彻底理解何为“乌龙”,也许正因此,才“乌龙”一番。不过,我坚信:为人、做事,应以诚为本!

依萨科夫(左)、包亚维(右)

何乃华

1966年毕业于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直从事国内外与珠宝首饰有关的业务。1981年被派往德国,任中国首饰有限公司(中德合资)总经理,该司是中国政府在境外开设的第一家合资企业。期间在德国珠宝学院进修并获得有关珠宝首饰评估、鉴定资格证书。

1984年奉调回国创办了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珠宝首饰企业——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并任总经理至1996年。期间参与了国家有关珠宝首饰行业政策以及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将珍珠和钻石定为一类出口商品,从生产到销售均由该司独家垄断经营。由此,中国珍珠生产迅速超过日本成为“珍珠大国”;钻石加工规模不断扩大,技艺不断提高,并形成了为业界称道的“中国工”。

1985年创办了国内第一个珠宝首饰行业社团——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协会,并于1992年将其与新成立的中国宝玉石协会合并;1986年,在广州开创了“中国珠宝首饰交易会”,并由真人配飾在“T台”上表演,开创了中国大陆模特走秀之先河;1994年11月,在北京举办了首届“国际珠宝首饰展”和首届“珠宝高层论坛”。

1995年在希腊国际珠宝联合会(CIBJO)年会上,何乃华先生据理排除了某些大国的干扰,使我国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并成功地修改了该组织有关珍珠标准中不利于我国产品的内容。同年,被推举为新成立的世界珍珠协会主席。

创办《中国珠宝首饰》杂志并任社长兼主编,编写《宝石鉴定手册》、《珠联璧合》、《珍珠鉴赏》等书籍。

何乃华先生是首批获得国家注册珠宝玉石质检师、高级经济师以及高级国际商务师资质的专门人才。几十年来,行走过数十个国家,脚步遍及世界所有珠宝首饰重要产、销地,与国际业界建立了广泛、深厚的关系。

时任外经贸部部长的吴仪曾称其为“中国珠宝大王”,业界某些同仁则称其为“中国珠宝第一人”。

现任中国商业联合会珠宝首饰委员会执行会长、世界珍珠协会主席、香港珍珠商会荣誉会长、香港宝石厂商会荣誉会长、《中国宝玉石》杂志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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