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梦雨 宋述玉
每起触目惊心的事故背后,都存在着违法行为
■文/张梦雨 宋述玉
2016年前六个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08起,造成609人死亡,294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8万元。在这些数据面前,也许身为驾驶员的您对于安全驾驶的意识有所提升,也许您仍然没有感觉到这些数据代表着什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为此公布了三起上半年疆内发生的典型事故,在这些触目惊心的事故背后,都存在着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这些违法行为,或许这些生命依然鲜活不会成为一组冷冰冰的死亡数据。
2016年6月15日7时30分,潘某驾驶新G牌照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24人),从塔城市南环路劳务市场超员拉载23名除草劳务工,沿塔城市S221线由西向东行驶至33公里650米处时 ,由于操作不当,车下路基发生自翻,此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2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6年05月16日00时41分许,李某醉酒驾驶新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沿吉木萨尔县北庭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事故地点(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北庭路市场路口,北往北庭镇,沥青路面 ,道路设有中心金属防护栏,同方向有三条车道,该道路限速40公里/小时),与前方同方向等候交通信号灯后起步行驶的高某驾驶的新B牌照小型轿车(车内乘坐张某)追尾相撞,造成高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6年6月22日12时45分,王艳君驾驶甘A牌照小型轿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吐鲁番往乌鲁木齐方向)至G30高速公路-3426km852米处,因操作不当将车辆驶下路基后翻滚,造成该车乘车人王某、岳某当场死亡(被甩出车外),其余两名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7.60%、死亡人数下降26.18%。上半年全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6起,造成57人死亡,51人受伤。从以上三起交通事故不难看出,超载、醉驾等违法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而一些事故发生后因为乘客没有使用安全带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交警部门通过上半年的事故分析:未按规定让行、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是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让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559起,占事故起数的23.21%,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23起,占事故起数的13.41%,无证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252起,占事故起数的10.46%,超速行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68起,占事故起数的6.98%。
从理论上来说,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存在一项违法行为,以未按规定让行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让行”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在实际的出行当中,对于有信号灯的路口,可能驾驶员更加遵守法规,而一些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法规常常就成了一纸空文,比如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在实际出行当中,不少车辆抢行通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于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项主要违法行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相信不少驾驶员都更加清楚这项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在驾车过程中有过打电话、发微信、抽烟这样行为的驾驶员不在少数,大多数司机可能比较“幸运”即便有过这样的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然而一时的分神可能就会在下一秒发生严重的后果,在市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车速较慢,可能会发生追尾或者剐蹭行人,而在高速路上可能就会导致车辆自翻、车毁人亡。
对于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采取严查态势:2016年1至6月份,全区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3252175起,其中,机动车违法3039644起,行人和乘车人违法146297起,非机动车 违法6623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2.8%、2.4%、13.2%、下降了0.9%。重点违法:无证驾驶17869起,饮酒驾车6745起,醉酒驾车2219起,超速行驶830026起,货车超载11455起。与 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2%、8.1%、100%、下降了19.6%、上升70.8%。
据交警部门分析:上半年从事故形态来看车辆间事故仍是事故主要形态,机动车与人事故起数出现小幅上升;从事故地域来看,事故起数上升幅度前三位的地州分别是博州、石河子、阿克苏;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6时至23时为交通事故上升期,23时达到高峰,该时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056起,占全区交通事故的43.85%;从车辆使用性质来看。私用车辆、货车是导致 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主要车辆类型,上半年私用车辆发生事故1551起,货车车辆发生事故252起,私用车辆和货车造成事故共占全区事故起数的74.88%;从道路情况来看:上半年,全区国道发 生交通事故369起,造成156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15%,死亡人数下降22.39%;省道发生事故339起,造成115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8.13%,死亡人数下降 34.29%。
持续高温天气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产生一定影响。货车和客车驾驶人多在夜间行驶,容易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近三年来,下半年因驾驶人疲劳驾驶平均引发交通事故93起,造 成53人死亡,高于全年其它季度同类事故。尤其是专业运输驾驶人疲劳驾驶导致后果更为严重。
下半年是自治区旅游黄金季节,加之学生暑期到来,旅游、休假出行人数剧增,客货运交通流量大幅上升。特别是近年来自驾游逐渐升温,驶往我区各大景区的私家车剧增,驾驶人路线不熟,疲劳驾驶等因素。将会使景区道路的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此类情况在通往阿勒泰、阜康、吐鲁番、喀什、巴州、伊犁等地区的道路上将会比较明显。
随着气温升高,农村夏忙秋收时节的到来,农民短途交通将会增多,同时,南疆及北疆部分地区由于县和县、村与村之间的公共交通不便等原因,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 拉机等无牌无证,非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会有所增多。据分析历年数据,下半年平均发生摩托车事故693起,死亡180人,分别占全年起数、死亡人数的58%,59%,另外 ,进入夏季我区出现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也将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从近三年情况来看,由于进入农忙季节,尤其是在棉花采摘高峰时段,农民工交通事故将会大幅上升。平均发生涉及农民工交通事故842起,平均死亡331人,与上半年相比,起数和死亡 人数分别增长32.51%和39.22%。由于交通不便,棉花采摘期间,大批农民工进入农田、收工返乡及每天早、晚的接送中将会出现大量的报废车、货运车辆、拖拉机、农用车、小型面包车等车 辆严重超员、非法营运、营运车辆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