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
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再考辨
○周旭
在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中,戏曲“自然”说和“意境”说虽是其最为核心的两个部分,但大多数学者比较注重对戏曲“意境”说的探讨,而有关戏曲“自然”说的研究成果则相对缺乏。究其原因,一方面,戏曲“自然”说自身内涵比较复杂,加之又与古代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梳理起来颇有难度,因而学者们也就要么避重就轻,要么避而不谈;另一方面,绝大部分学者直接把戏曲“自然”说理解成“意境”说的组成部分,认为“意境”说才是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研究的主要内容,未能真正厘清戏曲“自然”说与“意境”说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导致研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读,甚至误判现象。如是,为了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地理解王国维的戏曲美学思想,本文拟从戏曲“自然”说的内涵、戏曲“自然”说与“意境”说的关系以及戏曲“自然”说的现代意义等维度,对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相关问题进行重审。
“自然”说作为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它既与王国维整个美学思想体系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又与中国古代传统美学有着斩不断的文化血脉。所以,要深入理解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内涵,就必须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重新梳理。
第一,要正确处理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与中国传统美学中“自然”说的文化关系。纵观中国传统美学发展史,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提出并非首创,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影响下,吸纳众家“自然”说养料的基础之上建构起来的。关于“自然”说,最初可追溯到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尔后由先秦、魏晋历经唐宋再到清末,“自然”说逐渐走向成熟,并形成了自己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自然”说虽经历了不同历史文化的洗礼,其自身的核心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但无论是魏晋的建安风骨,还是唐宋的诗词之美,抑或是元代的戏曲之乐,均离不开“自然”二字。正是在这样的文化积淀和传承下,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提出才显得博采众长,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当然,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除了吸收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之外,也移用了一些西方美学思想,如李长之评价:“王国维承了传统的中国式的批评方式,颇又接受了点西洋的思潮,有他独到的见地,而作了文学革命的先驱。”①然关于他的“自然”观,普遍认为受叔本华美学思想的影响较多,亦如佛雏所言:“王氏的‘合乎自然’与‘邻于理想’二者结合的‘意境’说,跟叔本华所谓后天的‘自然物’与先天的‘美之预想’(理想)二者‘相合’的审美‘理念’说,渊源甚深。”②由此可见,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是中西文化的结晶,是一种戏曲本体论与风格论相统一的“自然”说。
第二,要正确理解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在王国维整个美学思想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戏曲“自然”说的真正内涵。“自然”“意境”“悲剧”是王国维美学思想的三极,“自然”在王国维的美学范畴中,主要表现出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指审美客体中非人为的天然存在;二指艺术作品中意境和语境表现出的本然无伪;三指主体在意志客观化中获得的对表象世界进行美的创造之情感——心理的无限自然性。③而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除具备上述三方面的特质外,还有独属于自己的内涵。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特别强调以真实来评价戏曲的优劣,如他在分析、评论元代戏曲时提出:“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彼但摹写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④当然,王国维这里的“真”并非常规意义上的真实,而是指戏曲创作的无功利性,戏曲创作能够“摹写胸中之感想,时代之情状”。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在追求“真”的同时,也反对以“善”代“真”、以“善”损“真”,即创作者应根据“情”“景”“事”的需要,选取与之相应的表达形式,以保证摹写的真实性。⑤唯有如此,方能保证读者和观众直接进入戏曲的“情”“景”“事”之中,从而达到一种其“情”沁人心脾,其“景”在人耳目,其“事”如其口出的审美效果。王国维虽反对戏曲创作以“善”“美”来替或者损“真”,但若在不违背这种原则下而又能塑造典型的人物,呈现完美的形式,表达深刻的思想,也就达到了“自然”的高级阶段。此外,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还要求在语言运用上尽量浅显易懂,字字本色,明白如画,这也符合戏曲语言“贵浅显”“贵自然”,讲究“话则本之街谈巷议,事则取其直说明言”⑥的创作要求。
第三,要正确认识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对戏曲创作实践的指导作用。从戏曲创作的角度看,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不但内涵丰富,而且还触及到了戏曲创作的客体、戏曲创作的主体以及戏曲创作的表现形式和美学效果等问题,对戏曲创作实践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关于戏曲创作客体,王国维认为戏曲所要表现的对象应该是创作者“胸中之感想”或者“时代之情状”,元曲的佳处就在于能将“情”“景”“事”与“胸中之感想、时代之情状”结合起来,使之达到“自然”、有“意境”的真实效果。关于戏曲创作主体,王国维提出元曲之所以“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与创作者本人有关,正所谓“有一二天才出于其间,充其才力,而元曲之作,遂为千古独绝之文字”⑦。此处的“天才”多指那些能摆脱“功利之欲”,能“忘物忘我”,以“自然”之心进行创作的主体。换言之,戏曲创作“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所以,创作主体应该“以自然之眼观物”,用纯粹的审美眼光去审视自然与人生,方能创作出真实感人的优秀作品。当然,戏曲创作除了要保证一种无功利的创作心态外,王国维还强调创作主体对社会情状需要有真切的了解和感受,创作主体要有强烈而兴奋的创作冲动以及创作的过程要自由不拘。⑧因为“元初名臣中,有作小令套数者,唯杂剧之作者,大抵布衣”⑨。元曲的作者大部分都是一些社会地位不高,学问不大的“布衣”,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对“时代之情状”有真切的了解和感受,所创作品多为有感而发,“意兴之所至”也。关于戏曲创作的表现形式,王国维比较重视戏曲创作中的“隔”与“不隔”,以及戏曲语言的表达。在戏曲创作“隔”与“不隔”的态度上,王国维认为唯有“不隔”方显自然,而在戏曲语言的表达上,王国维则主张本色用字,不假雕饰,以直露的方式表达心中所想。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曾多次把“自然”“意境”作为评判戏曲优劣的重要标准,如“元南戏之佳处,亦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申言之,则亦不过一言,曰有意境而已矣”⑩。但“自然”“意境”二说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学术界对此的理解还有着巨大分歧,有学者通过分析王国维的戏曲“意境”说,认为“‘自然’是元曲‘有意境’的内在条件”,“是元杂剧‘有意境’的根本,也是‘戏曲意境’的根本要素”⑪。也有学者持相反观点,认为“意境”说是“自然”说的“申言”,处于从属地位,就理论层次而言,“王国维的曲论如称之为‘意境’说,不及称之为‘自然’说贴切”⑫。此外,还有学者提出“‘自然’是‘意境’的前提和根源,但并非其本质特征”⑬。上述三种观点虽代表着当前学术界对戏曲“自然”说、“意境”说二者关系认知的主流观点,但无论“自然”是“意境”的内在条件,还是“意境”“自然”的申言,他们的观点都过于简单地把“意境”“自然”二者处理成一种从属关系。即便有学者给出了较充分的理由,认为“‘自然’说是对‘元曲之佳处’的整体把握,而‘意境’则是对元剧‘最佳之处’的把握,所以‘最佳之处’小于‘佳处’,应当包括在‘佳处’之中”⑭。笔者依然认为这种从属论的观点过于片面,过于形式化,未能真正揭示“意境”“自然”二说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关于“意境”“自然”二说,笔者更倾向于把它们处理成一种交互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从“自然”“意境”二说的阐释功能看,它们之间各有分工,且差异性较大。稍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自然”“意境”二说在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中有着不同的阐释功能。王国维认为“自然”是对戏曲创作的整体把握,强调戏曲创作乃意兴所至,表达技巧要质朴、自然,具体包括:创作对象要自然,多为“时代之情状,胸中之感想”;创作动机要自然,不是“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而是“意兴所至,自娱娱人”;所抒之情要自然,字里行间应流露“真挚之理,秀杰之气”;语言表达要自然,正所谓文而不文,俗而不俗,形式表达上没有定制,不讲俗套,能表达胸中之想,使人明白即可。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虽对戏曲创作技巧作出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和把握,且涉及到了戏曲的创作对象、创作主体、创作动机等多个层面,但他又进一步指出戏曲创作不仅要讲究技巧,更要追求丰富的内涵,也即要有“意境”。那么,何谓“有意境”呢?王国维认为戏曲创作如能达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⑮,则谓之有意境。不仅如此,他又列举了数例进行了佐证,像关汉卿《谢天香》第三折“【正宫·端正好】我往常在风尘,为歌妓,不过多见了几个筵席,回家来仍作个自由鬼;今日倒落在无底磨牢笼内!”语言虽明白如画,而言外之意却无穷。再如郑光祖《倩女离魂》第三折“【迎仙客】日长也愁更长,红稀也信尤稀,春归也奄然人未归。我则道相别也数十年,我则道相隔着数万里;为数归期,则那竹院里刻遍琅玕翠。”情与景的交融,思念之情溢于言表,达到了“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的效果。由此,如果说“自然”比较侧重元曲不施粉黛之技巧的话,那么有“意境”则是在追求一种意蕴丰富而有深度的文化魅力。此外,从主客体关系来讲,有“意境”较“自然”多了一重灵性和生命律动,有“意境”既要追求一种沁人心脾、在人耳目、如其口出之美,也要达到一种物我互观,物物互观之境。而从文化渊源角度讲,“自然”之说师出道家,强调喜怒哀乐乃自然人性,具有一定的民间性。“意境”之说则师承儒、佛两家,主张入世情怀以及含蓄蕴藉的思维旨趣,具有浓郁的人文气质。⑯足见,在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中,“自然”“意境”二说各有分工,各有内涵,并非简单的从属关系。
第二,从“自然”“意境”二说的文化内涵看,它们之间又具有交互性,且都以“真”为纽带,以“真”为最高审美标准。王国维提出“自然”“意境”二说,主要是为了阐述“元曲之佳”的理由,其实质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必有交汇之处,这个交汇之处便是“真”。“真”作为艺术的评判标准,在王国维美学思想中多有体现,如其所言:“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⑰“真”是词获得“境界”的前提,同样,“真”也是王国维戏曲美学的核心。首先,“真”是“自然”的基础和前提,王国维之所以认为元曲“自然”,原因在于它的创作对象真实,可以摹写“时代之情状”;创作情感真切,其作剧乃“意兴所至”。其次,“真”是“意境”的内涵,也是有“意境”所要达到的目标。无论诗词还是戏曲,有“意境”的作品必须真实。那么,戏曲创作中如何做到“真”和有“意境”呢?王国维从情、景、事三个层面给出了答案,即写情不仅要真切动人,更要做到人人都能通其情;写景不仅要写出剧中人物眼中之景,还要使人人都可见到,如日常生活中的景观,优美而自然;述事也不仅只是叙述剧中人物之事,还要使其如出自邻家之口,暗合其人生经历,故而真实感人。⑱总之,无论是戏曲“自然”说,还是“意境”说,它们都与“真”密不可分,“真”是形式,也是内涵;“真”是技巧,也是标准;“真”是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的核心,亦是联系“自然”与“意境”的纽带。如此,“自然”与“意境”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的从属关系,而是一种复杂的交互关系。
王国维美学作为中国现代美学的奠基,其现代意义已被学界所公认。王国维针对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文以载道”等思想,提出“非功利”的审美观念,并将此观念应用到诗词、戏曲等文学艺术领域和审美范畴之中,强调从人本忧思和生命价值的角度去理解和阐释美的本质。同时,王国维的美学思想还吸纳了诸多西方美学的精华,将其与中国时代文化相结合,尝试建构属于中国自身的美学话语体系,为中国美学的现代转型做出了积极贡献。而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作为其美学思想的实践和延伸,无疑也打上了深深的现代性“烙印”。
首先,王国维戏曲“自然”说表现出对中国传统文论中“文以载道”思想的反驳,具有强烈的现代性特质。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虽未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其具体言辞背后所彰显出的一种平民化的视角和真性情的审美心理,主张摹写“胸中之感想,时代之情状”的创作情态以及“自娱娱人”、无“藏之名山,传之其人”想法的创作目的等,无不显示出其对“文以载道”思想的抵触,对经史子集知识框架的超越。⑲然而,对中国传统文论而言,“文以载道”可谓渊源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诗言志”的说法,一直到刘勰的“文以明道”,“载道”说获得了极高的地位。后来朱熹又明确提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朱熹的这种“道为根本”的思想代表着中国传统“载道”说的高峰,对后世的文学观念和文学创作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但片面地强调“文以载道”,使得文学成了政治意识形态或者圣贤思想的附庸,成了束缚人思想的工具,进而导致文学作品丧失了独立存在的艺术品格和价值。基于此,王国维在他的词论、曲论中提出“自然”说,用以反驳传统的“文以载道”式的文学批评观点和方法。不仅如此,在王国维看来,“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⑳,元曲是中国最“自然”之文学,“自然”是使元曲成为一代之文学的根本。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不仅把“自然”作为判定戏曲优劣的标准,还被用来提升戏曲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地位。所以,从文论观念层面看,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体现为一种文论观念的转变,主要由过去那种“代圣立言,经世致用”的“载道”论转向“代民立言,代民言情”,追求“自娱娱人”的艺术本体论,这不仅使得戏曲创作更具世俗味和人情味,还为戏曲艺术找到了评判标准和肯定了戏曲艺术的独立价值;从创作技巧层面看,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则要求作者在创作时保持一种无拘无束的自在状态,用明白如画的语言自由地抒发心中之情感,自由地表达社会世态的本真,正所谓:“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㉑如此,抛开一切形式的束缚,以最自在的情怀去表达最本真的情感、欲念和理想,便可成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
其次,王国维戏曲“自然”说深受西方现代美学的影响,特别吸纳、借鉴了康德、叔本华等人的观点,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等层面都具有现代意义。王国维处于一个社会动荡、价值变迁的时代,中国知识分子一直追求的儒家伦理精神开始分崩离析,文化革新逐渐由表层深入到本质,以个人为本位的新的价值观不断被建构,关于人的权利、尊严等西方观念也一再被思想家们所强调。㉒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王国维像所有清末民初的知识分子一样,寄希望为中国传统文化寻求新的价值坐标。而这种寻求新的价值判断标准在其美学思想中的表现,便是“自然”说等观点的提出。“自然”说虽然不是王国维首创,但王国维美学体系中的“自然”说则是利用中西两种诗学传统的思想资源建构起来的,他在建构自己的“自然”说时,面对的是中国传统和西方nature两种不同意义上的“自然”,这两种“自然”并不具有对等性。㉓大部分学者认为,王国维的“自然”说直接受到了康德和叔本华思想的影响,如康德认为:“在一个美的艺术的成品上,人们必须意识到它是艺术而不是自然。但它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仍然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像只是一自然的产物。”㉔同样,王国维在《古雅在美学上之位置》中亦把自然称作“第一形式”,把艺术称为“第二形式”,并强调“自然但经过第一形式,而艺术则必就自然中固有之某形式,或所自创造之新形式,而以第二形式表出之”㉕。由此可见,二者在探讨艺术与自然的关系上颇为相似,都指出艺术必须像自然一样美,但艺术毕竟不是自然,而是艺术家运用想象力创造出来的第二自然。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主张戏曲创作要“摹写胸中之感想,时代之情状”,也即是要创造“第二自然”。而在创作主体层面,王国维的“自然”说受叔本华的艺术直观说、超功利说以及天才论的影响较多,如叔本华认为“理念,就其显著的原始性说,只能从生活自身,从大自然,从这个世界汲取来的”,“艺术家只有从这样的直接感受中才能产生真正的、永久生命力的作品”,也“只有真正的杰作,才是从自然,从生活中直接汲取来的,才能和自然本身一样永垂不朽,而常保有其原始的感动力”㉖。类似,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也要求创作主体保持一种无功利的创作心态,摒弃矫揉造作,追求浑然天成,既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㉗,又能体现出创作主体随意挥洒、自由创造之意,更能达到一种“写情沁人心脾,写景在人耳目,述事如其口出”的自然之美。
综上所述,王国维的戏曲“自然”说虽未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却非常有针对性地回答了戏曲创作“写什么”“谁来写”“怎么写”“为什么写”等核心问题,并把“自然”作为判断戏曲优劣的重要标准,不仅提升了戏曲在文学艺术领域的独立地位,也打破了长期禁锢文艺创作的“文以载道”观。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核心是“真”,所以他主张戏曲创作要以“自然”的眼光选择最真实的社会题材,表达作者最真诚的感受,用明白如画的语言,创作出既感人肺腑又意味深长的优秀作品。总之,王国维戏曲“自然”说是中西文论的结晶,对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研究,一定要处理好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与传统文论中的“自然”说、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与“意境”说以及王国维戏曲“自然”说与西方美学中的“自然”观之间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对王国维戏曲“自然”说的误读与误判,才能正视它的现代价值。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
①伍杰、王鸿雁《李长之书评》[M](第4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81页。
②佛雏《王国维诗学研究》(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页。
③陈竹《王国维以“自然”为本体的艺术范畴系统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
④⑨⑩⑮⑳㉑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98页,第77页,第119页,第99页,第98页,第98页。
⑤汪芳启《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发微》[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⑥李渔《闲情偶寄》[M],孙敏强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⑦㉗王国维《王国维戏曲论文集》[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第67页,第3页。
⑧汪芳启《王国维“自然”说之戏曲创作论》[J],《戏曲研究》,2004年第1期。
⑪朱万曙《王国维的“戏曲意境”说》[J],《文艺研究》,1993年第3期。
⑫⑭汪芳启《王国维戏曲“自然”说发微》[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⑬刘小梅《王国维“戏曲意境说”之辨析》[J],《戏剧》,2006年第4期。
⑯⑱梁晓萍《论王国维戏曲美学思想》[J],《戏曲研究》,2015年第1期。
⑰王国维《人间词话》[M],徐调孚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页。
⑲王莹《“自然”与“意境”: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的早期思路》[J],《中国文学研究》,2009年第3期。
㉒汪林茂《晚清文化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页。
㉓罗钢《一个词的战争——重读王国维诗学中的“自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㉔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M],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47页。
㉕王国维《静庵文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63页。
㉖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石冲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24-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