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如何增强下属的公平感

2016-09-27 07:25
廉政瞭望 2016年9期
关键词:赏赐晋文公功劳

“治 国者,不可失平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在官僚体系中,薪酬、福利、晋升机会等资源有限,人人都希望获得;惩戒、处罚事关利害,人人都希望避免。领导者如何确立公平的奖惩原则以及如何让下属感受到公平,是实现组织公平必须考虑的两个问题。

为了增强下属的公平感,领导者就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实质性公平、程序性公平、策略性公平。这三种公平,前两种体现了机制性建设,后一种体现了领导艺术。

明规则,确立实质公平

在分配资源(奖惩)时,领导者对于下属的同等情况要给予同等对待,最初级的表现是形式公平。

比如,商鞅变法时提倡“壹刑”。刑罚不分人的等级,自卿相将军到大夫平民,有不服从国君命令、违犯国家禁令,破坏国家制度者,就判处死刑,决不赦免。“壹刑”体现了一视同仁原则,无论是将军王侯还是贩夫走卒,无论是之前有功还是之后有过,在其触犯法律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君主要给予所有触犯该法的人同等处罚。

晋文公不赏陶淑狐的例子就体现了实质公平。晋文公曾在外流亡多年,待其返国获得君位后,他多次赏赐了追随自己流亡的臣子,遗憾的是,其中却没有陶淑狐。这则故事以往被人们解读为晋文公推行礼仪、仁义,但是换个角度看,故事实际上蕴含了上级对下级奖赏的公平性问题。

陶淑狐感觉不公平的原因在于,他与其他臣子一样,都追随晋文公流亡在外长达13年,非常辛苦,可是返国后他人受赏,自己却没有获得同样的赏赐。对于陶淑狐心中的不平,晋文公解释说,他将赏赐分为三等:用德行、仁义来指导他的,给予上赏;用礼义劝诫,使他不至于做错事的,给予次赏;勇猛御敌,使他免遭患难的,给予再次一等的赏赐。以上赏赐都是给予帮助他存身、存国的有功之臣的,在三赏过后,开始赏赐劳苦仆臣时,陶淑狐就要被放到首位了。晋文公区别对待赏赐的做法不仅打消了陶淑狐的疑惑,而且得到了晋国人的支持。

为了追求实质公平而进行差别化对待时,关键要注意这种区别对待必须具有可被正当化、能经得起双方辩驳的标准。所谓“可被正当化”,指的是前后一致、有合理的理由,这可以保证不平等最终指向平等。晋文公此处依据仁义、礼仪治国,采取差别化待遇,使他赢得了后世的称赞。所谓“可辩驳”,指的是经过仔细反思和公共讨论来确定公平分配的标准。古代社会缺乏平等意识,领导者通常是自己独断确定赏罚标准;到了现代社会,独断决定很难获得认可,可辩驳成为判断赏罚公平与否的重要标准。

重程序,确立过程公平

程序公平有助于实现实质公平,强调程序公平,可以让下属在政治参与中感受到尊重和认真对待。

晋文公赏赐的例子也若隐若现地体现了程序公平。晋文公在面对陶淑狐的不满时,能够进行回应,说明区别对待的原因,这种愿意解释的态度属于程序性公平中的“对话”。晋文公虽然公开进行了解释,但是与其说他是为了回应陶淑狐,不如说他是为了向世人展现他的治国观。

按照《史记》中的描述,陶淑狐是以“请罪”的方式来询问晋文公为何不赏:“君三行赏,赏不及臣,敢请罪。”(《史记·晋世家》)既然有功不赏,那么想必是自己存在过错,导致君主取消了赏赐。这些言辞间的细节反映了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中,上下级进行程序性沟通的困难。

“二桃杀三士”的故事反映了在没有程序保障的情况下,臣属间因分配不公、互相争斗而带来的惨烈后果。

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是春秋时齐景公手下的三位勇士,齐景公将两个桃子赐给他们,让三人论功而食。“三子何不计功而食桃”(《晏子春秋·内篇谏下》),从表面看确立了依功劳分配的标准,但是,由于缺乏一系列可操作的规则,评判功劳大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何种功劳为大?如何展现功劳?谁来评判功劳大小?如果被评判方不承认评判标准该怎么办?

在这些程序性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仅以功劳作为评比标准必然会带来混乱。事实果真如此,面对诱人的桃子,公孙接首先历数自己的功劳,在其他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率先拿起一个桃子。

接下来,田开疆在炫耀完自己的功劳后也抢得一桃。功劳最大却无桃可拿的古冶子被彻底激怒,他“抽剑而起”,论功行赏瞬间变成了血腥战场。面对古冶子的愤怒,公孙接、田开疆意识到自己因贪桃而失礼,在返还桃子后愤而自杀。古冶子也为自己的莽撞造成二人自杀而羞愧不已,亦自杀身亡。

程序性公平可以保障实质公平。在“二桃杀三士”中,三位力士的悲惨结局固然是他们个性鲁莽所致,但如果有了可操作的评比流程,制度性的规范会约束人性弱点,故事也许就是另一种结局。

程序性公平可以化解人们因结果不公平而带来的怨恨。两个桃子分给三个人,一定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此时若引入公平竞争,在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情况下,即使是失败者,也可以输得心服口服,欣然接受结果。

巧疏导,确立策略公平

衡量公平与否,除了客观标准,还有主观感受。在政治生活中,上级处事的言辞表情、行事方式都可能给下属留下细微印象,使其做出不同解读。

真情流露是增强当事人公平感的方式之一,这是一种“弱行动”。在处理政治事务时,决断者不再是置身事外的局外人,只会冷冰冰地依规则决断,而是真心体贴当事人,让人感受到温暖。

孔子的弟子子皋在做狱吏时,处罚一个罪犯,虽然秉公执法砍去了他的脚,但是正如被砍了脚的人所说,子皋在审判案件时反复推敲法令,替对方着想;在定罪行刑时,又心有不忍、面露难色。子皋这些举动,被砍了脚的人都看在眼里,他虽被处罚,却心怀感激,所以在子皋遇险时愿意搭救。

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上级处罚下级时,如果能如子皋断狱一般心怀仁慈,也会让下属感受到公平而心甘情愿地接受处罚。

显示关怀是增强当事人公平感的另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强行动”。中国文化中有注重人情、面子的传统,上级如果能展现出对下属的额外关心,就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袁焕是三国时魏国大将,字耀卿。在他去世后,魏太祖曹操赏赐给他两千斛谷。值得注意的是,曹操并不是直接赏赐这两千斛谷,而是分别用太仓谷和垣下谷进行赏赐。众人不解其意,曹操解释道:赏太仓谷,依照的是公开的法律,是袁焕作为大臣理所应当获得的;而赏垣下谷,依据的是人情,因为袁焕是其亲近的旧部。在这里,曹操既遵循官法,秉公赏罚,又因循人情,让旧部亲属感到曹操对自己的重视。

综上所述,上级为了增强下属的公平感,先要致力于制度建设,以制度保障实质公平;其次要注重程序性公平,让下属在参与中体会公平;再次要巧用领导艺术,在真情流露和特别关心中让下属感受到公平。(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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