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振兴
摘 要:近年来,随着“郭美美”等事件的爆出,官办慈善组织遭遇了严重的公信力危机,社会捐助锐减。以往对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原因的研究单方面的强调官办慈善组织自身的弊端,而忽略了公众对慈善组织心理预期态度的转变,导致解释力度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重建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的路径要把二者结合起来,才更有针对性。
关键词: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重建路径
众说周知,以外部资源为生存依托的慈善组织来说,公信力则决定着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据统计,公信力危机,已然使官办慈善组织接受的社会捐助锐减,官办慈善组织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因此,探寻官办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危机的原因以及重建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原因分析
由于特殊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我国没有发育出像西方那样独立的慈善环境,我国的慈善组织自产生伊始就和官方有着密切的联系。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慈善事业大致经历了接收、改造、为我所用到恶魔化、排斥、彻底否定的巨大身份扭转。慈善事业一度中断了30余年,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才开始重新为慈善正名。但其实质的目的是为了整合社会资源来应对改革所带来的政府效能下降的事实。“政府凭借自身强大的动员能力和吸纳能力,从其内部分化出非营利组织,以便用合法的手段汲取民间分散的慈善资源” ,所以我国的慈善组织从诞生伊始就打上了浓厚的官方色彩。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和政府的公信力是挂钩的。所以,在一段时期内,在政府权威的倒影下,官办慈善组织在救灾、教育、扶贫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获得了广发的认同。
官办慈善组织内生于行政机构,这也决定了官办慈善组织的运作方式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慈善组织严重依赖于行政命令,慈善组织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庸,慈善组织首要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真正需要的民众。所以,慈善组织需要根据行政命令来分配慈善资源;而且慈善组织的评价者不是民众而是政府。可以说,政府不仅是慈善活动的参与者也是慈善组织的评价者,政府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与此同时,缺乏相应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财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因此,社会大众等外部的监督对官办慈善组织的约束比较有限,官办慈善组织很容易滋生论资排辈、资源垄断、暗箱操作、侵占、挪用和贪污善款等政府组织存在的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忽略社会大众对官办慈善组织心理预期的转变也是造成现阶段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起了“全能主义政府”,政府承担了原本市场和社会应该承担的角色,个体完全依赖于政府。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确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型,“国家权力实现着从无限到有限的过程,个人的经济活动、话语表达、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等空间被逐渐释放出来”。个体对政府的依赖在弱化,也不再消极的服从政府的权威,而是越来越多的积极去追寻自身权利。所以当官办慈善组织的弊端不断出现的时候,公众不再消极忍让而是通过较少捐款行为来表达自身的不满。
特别是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匿名化缺场交往的快速发展,也为广大基层民众提供了表达利益诉求和发泄不满的渠道。在虚拟、缺场的网络空间,社会大众更加愿意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这些想法大多是感性非理性的。这些感性的意见往往会激起社会大众的共鸣,快速传播甚至形成巨大的行动效力。所以,“郭美美”事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并迅速引起各方关注,网民也开始用拒绝向红十字会等官办慈善组织捐款来表达不满的态度。
总之,分析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的原因,我们不能简单的归因于官办慈善组织自身。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官办慈善组织存在的弊端一直存在,为什么其公信力危机直到现阶段才会引起大众的注意。所以,笔者认为我们在分析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的原因要从主客两个方面展开,不能忽略社会大众心理预期态度的转变,这样才更具有解释力,也为我们重建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路径选择提供依据。
2 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重建路径
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诚如前文所述,我们既要从官办慈善组织自身找问题,而且不能忽略慈善组织公信力评价主体的心理预期的转变。所以,笔者认为重建官办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的路径要把二者结合起来,以满足新时期社会大众对慈善的心理预期为导向,着力从法规制度、监管等方面针对性的解决官办慈善目前存在的弊端。
(1)指导方向应该是从“官”向“专”转变。目前慈善事业较为发达的国家主要集中在欧美地区,经过长时间的探索,欧美已经建立起了比较专业的慈善组织。所谓专业的慈善组织,在慈善理念上以社会责任伦理和陌生人伦理为价值;在资源获取方式上,以慈善绩效来获取公众的爱心捐赠而非行政命令;具有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等。而目前我国慈善理念仍是建立在知恩图报传统道德观念的技术上,给施助者和救助者双方之间都造成了道德压力;在资源动员的方式上,依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动员,容易造成大众的抗逆心理;最为关键的是目前我国在慈善事业上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导致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的双重失效。官办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重建的重要目标是向现代的、专业化的慈善组织转变,适应大众化的慈善环境,这才是官办慈善组织重建公信力的根本选择。
(2)厘清官与民之间的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目前的大多数慈善組织和官方密切相连,在某种意义上是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不可避免沾染了官僚机构弊端,引起民众的不满。官办慈善组织重建公信力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摆正位置,究竟是为官服务还是为民服务。笔者认为官办慈善组织应该借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契机,转变工作态度,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主管部门也应该积极推动官办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制度的完善,确保慈善宗旨的不偏离。
(3)积极适应互联网环境,开发多元化的慈善项目,加强品牌传播管理。与官办慈善组织遭遇的严重公信力危机和捐款锐减的情况相对,借助互联网平台发起的“免费午餐”等草根慈善如火如荼的发展。面对目前网络社会快速崛起的现状,官办慈善组织不应该消极回避而应该是主动迎合网民的需求,利用自身健全的组织优势,开发基于网络社会特点的慈善项目,改变在网民心目中的形象,迎合网民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也要借助新兴的互联网媒体,加强品牌传播,维护已有的知名品牌项目,提高外部的信任度和内部的凝聚力。
总之,重建官办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慈善组织以及民众各方共同协作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1]姚锐敏:《困境与出路: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问题研究》,《中州学刊》2013年第1期。
[2]崔月琴:《转型期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契机及其限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