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辉
香港最近出现“赢在受孕时”的争议话题,事缘一名母亲在电视节目里宣称,最好做妥计划,让孩子在三月左右受孕,然后在翌年一月出生,因为依据外国统计,一月出生的儿童有较高学习能力,亦在申请学校上较占便宜。
这说法引来不少反驳,一来有人批评“不科学”,统计数据完全不可靠;二来呢,更重要的是,有人认为生孩子就是生孩子,随缘就好,若把孩子看成“工作规划”里的“有待完成项目”,太倒胃口了。
其实“赢在受孕时”之议到底是令人感到不快,抑或不安?
若是不快,那是因为这句话严重贬低了生命的自主尊严,把新生的孩子视为一场激烈竞赛里的“被参赛者”,从子宫开始,已经像一个弯腰蹲下、两只手掌撑住地面、一心一意待听见枪声时即起步冲刺的运动健儿。他没有选择,只是怪兽父母眼里的一个“竞争装置”,孩子的生命意义就在于去“赢”,到底赢什么和为什么要赢并不重要,关键的是要让父母有赢的感觉。孩子像父母的投资基金,只许增值,不容其他。
若是不安,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赢在受孕时”其实再一次迫使我们面对社会的某种悲凉实境,竞争激烈是事实,竞争意识的无孔不入是事实,你玩不玩是一回事,你喜不喜欢更是另一回事,关键在于无论你采取什么立场,日日夜夜都有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又迫又诱地把你的脑袋纳入竞争场域,令你即使抗拒,亦要费尽力气而不是自在轻松地去抗拒;即使不屑,亦要声嘶力竭向世界展示不屑而难以沉默行事。压力之力愈巨大,抗争之力愈嘈吵,这是很无奈的事情,抗争不一定有良好结果,却至少能够稍稍减轻坐以待毙的无力感。
所以,对“赢在受孕时”表示异议,并非否认现实,而是对无奈现实的一种抗争志气。
伦敦政经学院教授戴维·格雷伯写了厚厚的《规则的乌托邦》,用说故事的方式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被纳入一种为维持竞争规则而存在的社会脉络里,无所逃于天地间。所有人,皆被植入“经理人”的思考程序,整日被培训、被激励、被学习,操持着各式各样的“光彩夺目却空洞无物”的营销学话语,满嘴满脑都是企业这些概念:愿景、优质、利害关系人、领导统御、卓越、创新、策略目标、最佳方案、投资报酬、损益平衡点、资源有效分配……生命如企业,人人都是企业人。
所谓怪兽父母,说穿了,也不过是子女的“投资经理人”,自始至终想着念着的就是子女的未来竞争力和生涯规划表。
“赢在受孕时”,怪兽母亲扬起两道幼眉,轻轻五个字,对我们透露了既使人不快,亦让人不安的恐怖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