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堂?方雪?刘玥
【摘 要】 本文认为,网络安全思想,从国家层面来说,要抓紧制定完善网络空间发展战略;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建立健全网络治理机制体制,明确各级党政部门权责;从技术层面来说,要构建产学研相融合模式,实现网络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从网民层面来说,要注重培养道德内省和法治理性,提升网民网络素养;从国际层面来说,要坚持合作共赢基本原则,大胆借鉴他国成功经验。
【关键词】 习近平;网络安全思想;践行路径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业已成为各项事业正常运转的“神经中枢”。但也应看到,我国进入了“大而不强”的互联网发展瓶颈期,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挑战。在此境遇下,对习近平网络安全思想践行路径进行探析,做大做强网络安全产业,积极维护国家信息网络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势在必行。
一、从国家层面来看,抓紧制定完善网络空间发展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进一步梳理网络空间发展战略需要在制定网络空间安全保障战略的同时,抓紧完善网络空间协调发展战略,形成网络空间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1、制定网络空间安全保障战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与新型网络大国地位相匹配的国家顶层安全经略、网络攻防一体化谋略以及完善的网络安全立法韬略,这是保障我国网络空间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石。第一,重视网络空间的顶层经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已进入网络安全总体规划阶段,并打响“跨域融合”的攻坚战。第二,构建对等的网络攻防威慑体系。加强网络空间国防力量建设,组建一支新型的、可攻可守的网络作战劲旅,保护我国的关键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等免遭入侵。第三,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进程。制定与政府信息安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弥合我国网络安全法律的短板缝隙,进而提升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2、完善网络空间协调发展战略
在整合网络资源的基础上,我们应完善具有前瞻性、跨域性的网络协调发展战略布局。第一,打造网络经济的升级版。学会用互联网思维指导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普及工作,优化网络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并推动互联网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跨域融合,厚植网络经济发展优势,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第二,消弭科技和人才的短板。秉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加大对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力度,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行网络科技人才培育体制机制的结构性改革,优化成才育人环境,努力让人才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第三,开创网络外交新局面。聚焦互联网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汇聚网络空间各方利益的共识,使之成为国际合作与对话的新渠道。
二、从政府层面来看,建立健全网络治理机制体制,明确各级党政部门权责
理顺网络安全管理体制需要在改革网络治理部门体制的同时,健全网络治理的法律机制,创新网络治理的体制,从而为恰逢其时的网络安全建设“舒筋活血”。
1、改革网络治理部门体制
针对“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改革互联网领导管理体制势在必行。首先,依法成立高规格的网络治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改变过去“九龙治水”乱象。新成立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将发挥统一领导的作用,总体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重大政策和资源布局。其次,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规范体系,使各部门在内容上不冲突、在职权上不交叉。同时,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消除并矫正各部门的“门户之见”、“信息偏差”,形成协同有序的良好局面。
2、健全网络治理的法律机制
针对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滞后于互联网发展的客观实际,健全网络治理的法律机制势在必行。第一,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网络安全法律,统筹网络治理的法制规划,并改变条块分割的传统立法方式,明确各部委相互协调的行动机制。同时,注重及时修订、更新、升级、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第二,相关部委出台网路安全产业发展政策,拟定等级保护法规。其中最紧迫的,就是市场准入制度、安全检测制度和安全承诺制度。第三,做好法律应用的准备。高悬法律法规及法律精神之明镜,深刻洞察各种疑难杂症的表象和实质,加大网络治理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依法。
3、创新网络治理机制
我国网络安全形势纷繁复杂,网路治理迫切需要创新破局。第一,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网民和电信运营商参与的协作模式,推动政府角色由“掌舵者”向“划桨者”转变,引导网络公司加强行业自律及养成社会责任意识、网民进行道德自省约束。第二,健全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法律条例,填补法律规范的“空白地带”,在注重引导和规范网民使用即时通信工具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的网络监管机制,从信息的生产、传播、接受三个环节进行必要的网络适时监控和适度的疏导过滤,晴朗网络空间。第三,发挥网络新媒体“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文明”的作用。此外,新媒体要把握住解读社会热点问题的“时”、“度”、“效”,形成卡时精准,解说适度和效能显著的良好局面。
三、从技术层面来看,构建产学研相融合模式,实现网络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目前,我国涉及网络安全技术的元器件、关键芯片、核心软件、操作系统和大型应用软件等基础产品可控能力较低,严重依赖进口,为网络安全埋下隐患。因此,改变这一领域“拿来主义”困境,实现网络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就需要在重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同时,发挥高校人才聚集和知识创新作用,推动骨干科研机构引领常态化。
1、重视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它能使科研创新成果不断适应市场的需要,并能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引导科研成果的商品流动形式,达到占领市场,攫取商业利润之目的。此外,企业也是科技创新实践的主体。但现阶段的企业面临研发创新的巨大压力,因此,在政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互联网骨干企业应把创新牢牢抓住,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加快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创新基础平台和互联网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网络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性前沿创新研究,努力形成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打造享誉海内外的国际知名品牌。
2、发挥高校知识创新的主体作用
高校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摇篮,承担着输送创新人才和研发科技成果的双重使命。基于高校服务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高校可以增开网络信息领域的相关专业来培养和造就专业创新人才,逐渐改变我国互联网领域人才短缺的现状。目前,“47%的中国科学院院士、42%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社会科学领域约70%的研究人员都在高校”。换言之,即高校汇聚了涵盖工科、理科、文科等方面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因此,高校应依托优越的科研设备研究物质条件,不断提高网络信息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为互联网企业的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3、推动骨干科研机构引领常态化
“十三五”规划中“八大工程”的贯彻落实迫切需要发挥科研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因此,科研机构既要牵头进行大数据、政务电子化、电子商务和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又要统筹网络信息研究的宏观规划,并加强与高校、企业的联动;科研机构既要发挥网络信息先发优势和网络核心技术创新引擎作用,间接承担起培育网络发展新动力,拓展网络经济发展新空间的重担,又要注重提高技术转移与技术服务的效能,一般而言,其主要是“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或利用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方式推进科研成果向企业的转移”,曲线规避科研与市场的“最后一公里”。
四、从网民层面来看,注重培养道德内省和法治理性,提升网民网络素养
网民的网络素养是国家网络安全建设的重要一环。但我国部分网民仍“存在着网络信息识辨水平尚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薄弱、易遭遇网络侵害等问题”。因此,在政府“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的基础上,网民应注重培养道德内省和法治理性,不断提升网络识辩素养、网络道德法律素养、网络安全素养。
1、提升网络识辨素养
现阶段,部分网民的网络识辨素养有所欠缺,表现为对网络信息的认知、辨别和批判能力不强。因此,网民应当加强网络识辨素养的学习。首先,正确认识、利用网络。网民可以通过纸质书籍、网上课堂等方式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了解网络正负影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网民形成关于网络的正确认知,并形成利用网络检索功能和其他工具获取所需的网络信息和网络资源的能力。其次,培育网络理性。网民应该将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道德,法律规范自觉扩展到无形的虚拟空间,以现实自律意识矫正虚拟网络行为,进而提升自己的网络理性。
2、提升网络道德法律素养
现阶段,部分网民的网络道德法律素养比较淡薄,表现为网络道德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弱化。因此,网民应当提升自己的网络道德法律素养。首先,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的养料。良序佳俗、文化经典等既能增长网民的知识见地,又能陶冶其情操,增强对网络伦理道德的认同感,有助于形成正确的道德操守。其次,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多了解一些网络信息的法律法规,明晰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网络欺诈等网络违法行为,自觉约束网络行为,从而做到“收发于心不逾矩”。
3、提升网络安全素养
现阶段,网民因网络安全意识薄弱而受到不良信息蒙蔽和不法分子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网民应当增强自己的网络安全意识。首先,保持对网络潜在威胁的警惕性。通过参加政府举办的网络空间安全讲座等活动,网民既可以了解新型网络犯罪和个人隐私泄露的成因机制,也可以掌握相关网络安全知识和应用安全技能。其次,增强规避和处理网络潜在威胁的能力。网民要养成一个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利用专业的网络安全检测工具对防火墙、服务器、主机、操作系统等进行定期性的安全检测,以便能够及时的对系统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技术性修补和完善。
五、从国际层面来看,坚持合作共赢基本原则,大胆借鉴他国成功经验
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公害以及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变革契机的初露端倪都进一步加剧了网络空间的动荡与冲突。因此,在“互联互通合作共赢”框架下,把握住全球治网变革契机,就互联网问题进行磋商,加强交流与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格局,真正使网络空间成为人民的福泽之地。
1、把握全球治网变革契机,重塑全球网络空间秩序
在全球治网单边格局的框架内,美国一直单独控制着支撑全球网络空间正常运转的根域名服务器、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关键资源,并通过美思科等“八大金刚”、“棱镜计划”等监听、监控全世界,肆意侵害他国的网络主权。单边治网格局难以为继,全球治网变革契机渐显。因此,我国举办世界互联网乌镇大会,提出网络空间治理的四个原则和五点主张,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方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外,积极关注有关机构动态并参与相关活动,比如巴西召开的“互联网治理的未来——全球多利益相关方会议”等,同时,携手俄罗斯、巴西、南非等新兴国家就互联网问题展开对话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互联网治理问题上的话语权,推动全球网络空间秩序的重塑,进而为我国网络建设创造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
2、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共同体
在“全球一网”大格局下,世界范围内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已成为全球公害,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因此,世界各国建设性管控分歧,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已是大势所趋。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做好“一个防范二个准备”。其一,防范有些国家的网络霸权行为,在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优势进行利己的同时,也给全球公害的肆虐提供了方便之门。其二,建立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的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在网络安全领域具有共同利益的世界各国,应对网络恐怖主义和商业窃密等网络犯罪行为进行“合力打击”,并发挥对话机制的积极作用,就涉及网络安全个案、网络反恐合作、执法培训等进行磋商,加强网络违法事件的“联合防治”。第三,针对网络犯罪涉及领域广泛、种类繁多以及不同国家法律对网络犯罪案件的管制可能会有所不同的客观实际,国际社会应颁布统一的《全球网络空间规制条例或公约》。同时,在相互协作执法的过程中,各国应妥善处理潜藏的隐性分歧矛盾。
【参考文献】
[1] 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8月20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9页.
[2]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11-16(1).
[3] 余潇枫.中国非传统安全研究报告(2012—2013).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320.
[4] 教育部科技委《中国未来与高校创新》战略研究课题组编.中国未来与高校创新2011[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 白春礼.国家科研机构是国家的战略科技力量[N].光明日报,2012-12-09(01).
[6] 黄发友.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机制的构建[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3(1)27-33.
[7] 习近平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N].人民日报,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