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广燕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辅助教学(简称CAI)已经成为目前教学的一个热点。越来越多的学校加强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建起多媒体教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教师学计算机,用计算机;教师们在教学活动中也更多地使用计算机教学。
一
不可否认,CAI在教学中有独特的优势,多媒体计算机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是克服传统教学中某些缺陷、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工具。但是,应该看到,由于CAI刚刚起步,发展还不规范,许多教师还处在学习和探索阶段,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许多不利于教学的因素。尤其是数学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辅助教学成了代替教学
使用多媒体CAI对增加课堂容量、提高教学效率是非常有效的,但计算机不是人,无法根据学生的情况调整教学方法,更无法与学生进行情感、思想上的交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仍是不可替代的。事实上,由于计算机承担了传统教学中一些机械的工作,如一些板书等,使教师有更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做计算机不能胜任的工作,投入引导学生的思维中。但在目前的一些数学CAI公开课中,教师的工作只是在电脑前点点鼠标,敲敲键盘,甚至连板书也由电脑完全代替,教师成了放映员,而教学则由原来的人灌变成机灌,这样脱离实际的CAI是没有生命力的。
2.过多追求数学课件的趣味性,新颖性,忽视了教学功能。
计算机固然有强大的信息处理功能,但学生的接受能力是有限的,尤其是数学课,需要学生进行思维活动,若同时呈现信息过多,则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我们曾见到在一些数学课件中,包装华丽,令人眼花缭乱,时而插入一段音乐,时而演示卡通动画,使数学课成了多媒体功能的展览,这样不仅不能增强教学效果,反而干扰课堂教学。另外,有些教师认为,《几何画板》、Powerpoint太简单,只有Authware、3D Max才能制作出上档次的课件,显示自己的水平,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制作数学CAI课件不仅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科学。不应过于追求画面的美观和所谓的技术含量,而忽视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3.利用计算机展示数学现象和数学规律,忽视揭示过程,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一面。
传统的教学方式过于重视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忽视形象思维的培养,但一些多媒体CAI又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把一切问题都直观化、形象化,这不利于抽象思维的培养,而数学是一门特别需要抽象思维的学科,教师在课堂上,不仅要传授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向学生揭示思维过程,启发、诱导学生展开思维活动。那种教师为提高效率而把解题过程直接演给学生的做法,掩盖思维过程的展示,是不可取的。
二
当然,数学CAI和其他学科一样,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正确的教学内容,能体现一定的交互性、个别化,并且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实现对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声音、色彩等对象进行艺术加工和处理,使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但由于数学学科的特点,数学CAI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因课制宜的原则
并非所有课堂教学都需要CAI,有些教学内容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或用传统方式加上投影、幻灯片等电教手段能够取得良好效果,不必要采用多媒体CAI;若传统教学方式不能有效突破难点,则可以利用CAI达到目的。
2.抽象性与具体性相结合的原则
著名的数学教育家G·波利亚曾经指出:数学有两个侧面:一方面是欧几里得式的严谨科学,从这个方面看,数学像是一门系统的演绎科学,但在另一方面在创造过程中的数学更像是一门实验性的归纳科学。数学教材中的一些内容,如概念、定理、公式等,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处理信息迅速、图像直观的特点,把高度抽象的内容形象化、具体化。
3.运动和变化的原则
在数学中,有很多内容与运动变化有关,可以说,运动变化是数学的灵魂。但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中,缺乏有效的手段处理这类问题,因而往往是教学难点,而CAI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如动点的轨迹方程,用《几何画板》的追踪、动画等功能就能方便地做出许多轨迹形成过程,这种直观的演示,对学生研究运动规律、探求轨迹方程的求法是有益的。此外,数学中常用的一些方法,如平移、旋转、对称、割补等,或者需要用运动变化的观点处理,如函数中的一些问题,极限中的问题,都可以用计算机演示,从而有利于学生掌握这些方法。
4.开放化和交互式原则
所谓开放性,一是对学生开放。课件应创设一定的情境,吸引学生用自己的眼光探索、思维,二是对大多数教师开放,教学过程应便于推广使用,三是开放的题目教学,开放题的教学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分析能力、发散思维的能力。所谓交互式,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课件能不断地给学生提出问题,整个教学过程是教师——计算机——学生进行交流的一个过程。目前,大多数CAI课件缺乏交互性,教师往往用一个课件贯穿整个过程。与传统的教学方式相比,虽然上课比以前精彩多了,学生的兴趣提高了,但教师与学生交流少了,这是应当注意的地方。计算机应成为联系教师与学生的一个桥梁,而不能成为妨碍教学双方进行交流的“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