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的女童小肖放假回家后,父亲肖某发现小肖全身有多处伤痕,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医院检查后发现,小肖严重营养不良,并伴有全身多发性皮肤软组织挫裂伤等轻微伤。
警方调查后证实,2015年6月,小肖所在的幼儿园停办全托管业务,从该幼儿园辞职的工作人员陈某以当地托管所工作人员的名义,劝说肖某将女儿小肖转到其负责的全托管机构,实际上是陈某私自经营的家庭托管所。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小肖在陈某的托管所被托管期间曾多次遭其辱骂、体罚甚至殴打,给小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2016年2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案作出判决:陈某在看护小肖期间,多次虐待小肖,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刑法对虐待罪的修改意味着,保姆、幼儿园老师、养老院护工等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