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月仓
摘 要:利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据统计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列举了我校与俱乐部合作发展校园足球的实际案例,在与俱乐部合作的过程中,从学生对校园足球的喜欢程度、家长对学生练习足球的态度、合作时期足球队人数的增长幅度、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示的次数等方面对2011-2014年采集的各种数据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同时把我校与俱乐部合作发展校园足球的实施步骤(宣传、组队、比赛和展示等)、合作中成功的经验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长远发展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重点介绍,为校园足球的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学校;俱乐部;校园足球;合作
中图分类号:G6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6)01-0046-03
一、研究目的
足球是小学生非常喜欢的体育运动之一,经常从事足球运动,有利于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1]。2009年4月14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两部委首次就一个单项体育运动联合发文全面推广。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又强调,对发展相对滞后的足球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
借国家政策之东风,校园足球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大力开展校园足球益处颇多,可是也困难重重。我校自2011年3月与校外足球俱乐部合作开展足球运动至今已三年有余,学校足球队由初期的十余人,到如今的百余人,走出了一条学校与俱乐部合作发展校园足球之路。本研究结合我校足球发展的实际,将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感悟进行总结和分析,为校园足球的发展模式提供参考依据,为校园足球的广泛开展尽绵薄之力。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我校1~6年级学生以及1~6年级参加足球训练的学生和部分家长。
2. 研究方法
2.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与校园足球相关的政策、发展情况以及相关的理论书籍、报刊杂志等50余篇。
2.2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的需要设计问题并发放问卷四次,共500份,其中学生400份,家长100份。由于是本校学生,所以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497份,有效率为99.4%。
2.3数据统计法
利用Excel软件对所研究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2.4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各种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学校与俱乐部合作发展校园足球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剖析和比较,为校园足球的长远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三、研究过程与结果
1. 研究过程
1.1与足球俱乐部合作初期对学生和家长进行相关调查
2011年我校与足球俱乐部合作初期,从1~6年级随机抽取了100名学生和50名家长,从学生本人对足球喜欢的程度和家长的态度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非常喜欢足球的学生只有9%,非常支持学生练习足球的家长7人,占14%;喜欢足球的学生占26%,支持学生练习足球的家长10人,占20%;一般、不喜欢、无所谓的学生分别占了35%、22%和8%,家长不支持、无所谓的占了28%和38%。从统计数据分析得出: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校园足球、普及足球知识、教授学生足球基本技能、技巧是我们首先要做的。[2]尤其向低、中年级学生家长宣传校园足球是关键,因为这个年龄段学生自主选择和控制能力较差,家长的观念和态度是关键。
1.2宣传开路,硬件到位,重点队员选拔与梯队建设同步进行
鉴于学生和家长对校园足球的了解程度有限,所以我们把宣传放在了首位,利用校园集会、板报、班级宣传栏、学校闭路电视对校园足球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同时对合作的足球俱乐部也进行实事求是的宣传和介绍,尤其是对高水平教练员更有详细的说明。在家长方面,采用了“一封信”“一个电话”“一句宣传口号”以及家长会等形式对校园足球开展的好处进行宣传。
在宣传的同时,操场、足球、球衣、不同型号的球门等硬件措施及时到位,为足球的开展做好了有力的保障[3]。在选材方面,本着“全面普及、重点培养”的原则,以二、三年级为主,选拔重点队员组建校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系统训练。同时,在各个年级组建班级球队,为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的开展做好铺垫。
1.3足球比赛鼓士气,展示活动聚人气
比赛是检验学生足球水平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磨合学校与俱乐部之间合作默契程度的好方法。2011-2014年间,球队先后参加了北京市中小学生足球联赛、通州区中小学生足球比赛、去韩国交流比赛、各俱乐部之间邀请赛和友谊赛等,每年平均十余场比赛。重点队员的足球水平在训练-比赛-总结-训练的循环中不断提高,让所有人看到了校园足球的希望。
在训练和比赛的空闲期间,为了加大校园足球的宣传力度,我们还组织球队积极参加各种展示活动,如通州区体育节足球展示、在工体与“国安”牵手、通州区百姓足球开幕式展示等一系列活动,校园足球逐渐得到各界人士的认可,与俱乐部合作的模式也日渐成型,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4]。
1.4学校与俱乐部默契配合,不断扩大校园足球的影响力
学校在与俱乐部合作的过程中,俱乐部负责训练、比赛人员的确定、战术安排等具体工作,学校负责报名、后勤供给等工作。一次次的比赛让队员们更加的成熟,从失败中找到不足,从胜利中吸取经验。学校与俱乐部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在比赛的空闲时间,学校和俱乐部共同为校园足球的发展搭建展示和宣传的平台,如学校邀请原国安老队员组成的“北京老男孩”足球队进校园活动、俱乐部出面邀请其他区县的足球俱乐部来我校进行友谊赛……平均每年组织类似活动3~5次,校园足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2. 研究结果
2.1学生对足球的喜欢程度
在2011年学生喜欢足球程度调查的基础上,2012-2014年间还是以同样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非常喜欢足球和喜欢足球的学生逐年增加,2011年初期至今,非常喜欢足球的人数增长了26%,喜欢足球的人数增长了20%,不喜欢足球的人数下降了18%,“无所谓”的人数下降了8%。
足球俱乐部刚刚进入校园时,学生所谓的喜欢也是停留在“玩”的层面上,并没有深层次的理解足球、热爱足球。但是随着对校园足球的宣传,学生由被动的理解逐渐过渡到主动认识。高年级学生能够从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去获取足球的相关知识,喜欢足球的人数也就自然的增多了。
2.2我校足球队人数增涨幅度
2011年足球队组建初期,只有一名教练,队员也只有十几个一、二年级的学生。如今我校足球队人数已经达到145人,是2011年的9倍多,分布在1~6年级各个班。学生参加足球队的热情逐年高涨,足球队的人数成倍增长,如今我校有预备和主力两个队,平时参加训练的人数也突破了200人,喜欢踢球的学生以能够进入校队为荣。
2.3足球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示活动情况
2011年校园足球开展初期,一年中学生只参加过俱乐部之间的比赛。2012-2014年间,球队先后参加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百队杯”赛、区中小学生足球比赛、与“国安”牵手等活动(表1)。
随着校园足球的深入开展,我校参加各级比赛以及与足球相关活动的次数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学校出场地、器材、资金,俱乐部出教练员的合作模式已经初见成效。
2.4家长对校园足球支持的态度
2011年,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园足球,了解家长对学生参加足球训练的态度,向50位学生家长发放了调查问卷,收回了48份。2014年又以同样的问题向50位学生家长发放了问卷,收回了49份。2011年和2014年相比较,“非常支持率”从14.6%增长到34.6%,提高了20.0%;支持率从18.8%增长到44.9%,提高了26.1%;不支持率从27.1%下降到0.8%,下降了26.3%;“无所谓”从39.5%下降到12.2%,下降了27.3%。从态度上的变化可以感受到家长对校园足球从观望和了解到支持和理解的态度转变[5]。
学校与足球俱乐部合作初期,家长抱着让孩子“玩一玩”的态度,学生练习足球也在“试一试”的阶段。学生家长对校园足球认识和支持程度的转变也很大,2011年观摩的人数寥寥无几,2014年足球队训练时观摩的家长几乎与训练的学生等同。尤其是寒、暑假和周六、日,从早晨八点至下午六点学生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的身影随处可见。
四、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学校自2011年3月与俱乐部合作开展校园足球至今,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热情不断高涨。如今班班有球队,每个学生都能“踢两脚”。参加足球训练的学生在速度、灵敏、协调、柔韧、力量等身体素质方面得到了提高。每年一次的校园班级足球联赛从初期的指定队员到如今的择优选拔队员,充分说明了校园足球这项活动通过学校与俱乐部合作这个模式,已经成功的在我校生根发芽,并逐步走向成熟。
2. 建议
2.1在选择合作的足球俱乐部时要严格审查其资历,尤其是对于一些教练员更要看其是否有执教资质[6]。如:有些教练员从地方队退役或者是曾经在知名球队的二、三线执教过,然后以个人名义注册了俱乐部与学校签约。但在实际的训练当中,因为没有正规的足球教练员,东拼西凑临时从社会上找一些“会踢球”的人来执教。如此“杂牌军”只能繁荣一时,并不能真正让学生受益,阻碍校园足球发展。学校一旦发现这种现象,应该立即责令整改或者与其终止合同。
2.2避免足球俱乐部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有些足球俱乐部为了占领学校这个市场,刚开始的时候大谈振兴中国足球之理想,许诺把名和利放在一边,但是当校园足球形成一定规模以后,就以种种借口向学校与家长提出增加培训费用和训练次数(变相按次数收钱)的要求。如:对家长说“你家孩子很有足球天赋,每周要增加3~5次训练”(当然要增加一定的训练费用)、“寒暑假不要报其他辅导班,要连续到俱乐部来训练”等,利用这些诱惑性的语言,“引导”家长一期一期交钱训练。如果发现这种现象,学校应当及时出来主持公道,保证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不受到伤害。
2.3学校要负责监管俱乐部的一些行为,防止俱乐部利用学校名义,对足球队员和家长许下“承诺”。如:“你在我的俱乐部踢球,就可以直接升到‘××重点中学’”“你坚持到我的俱乐部练习,我可以和校长说一说把你调到这所有名的小学来”;等等。
2.4学校在与俱乐部合作过程中要分清主次。俱乐部应只负责与足球相关的事务,如训练、比赛等,避免其为了自己的利益介入到学校其他体育工作方面,甚至影响其他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俱乐部利用各种理由阻止其队员参加学校的其他文艺、体育活动和兴趣班等。
参考文献:
[1]汪勰斯.对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思考[J].新课程学习·中旬,2013(8).
[2]弯江伟.校园足球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体育时空,2013(20).
[3]郝海东.聚焦校园足球[R],2013.
[4]刘鹏.体教结合助校园足球政府主导完善机制[R],2010.
[5]苗凯.“校园足球”开展情况的调查与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1.
[6]林保义.浅谈我国基层足球教练员的现状[J].华章,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