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总体目标、措施任务,以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2015年,国家部署了7大重点价格改革任务,广东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月度督查通报制度,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一是修订出台了定价目录。大幅压缩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取消下放了137项价格,政府定價项目只保留12种65个,数量较旧版定价目录大幅减少66%。二是全面推进居民阶梯水价气价。由于阶梯价格与民生密切相关,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合理确定阶梯比例并充分听取意见,力争民意支持。截至9月底,全省17个地级市和7个县级市已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占设市城市约60%;阶梯气价也在稳步推进。目前,尚未实施的正陆续召开价格听证会,年内可确保如期建立。三是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目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已按国家要求调整到位;水资源费调整方案正上报省政府,年内能按时完成;污水处理费全省平均收费标准已达每立方米1.1元,已基本实现2016年国家要求的标准。四是圆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广东省两个试点县已分别实行了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初步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
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开拓价格改革新局面
争当价格改革排头兵
《若干意见》印发后,广东省发改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并结合实际,初步形成了《实施意见》,将重点从四方面体现广东特色。
一是在目标定位上,注重先行先试。提出要发扬广东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坚决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价格改革同时,要先行一步、提速增效。比如,在国家确定的目标和时限基础上,提出到2017年,力争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到2020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较为完善,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更加充分;契合市场规律、公开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较为成熟,政府定价管理更加科学;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较为完备,价格监管更加有力;手段多元、灵敏及时的价格调控机制较为健全,价格调控更加有效。
二是在总体思路上,突出市场导向。实施意见围绕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在价格改革、政府定价、价格监管、价格调控中都力求突出市场导向。比如,在简政放权方面,在已放开137项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吸引社会投资,激发市场活力。在政府定价方面要更多运用标杆价格、联动机制等方式,使政府制定价格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在价格监管方面,要加快形成覆盖省内重点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和行为规范体系,为规范行为、放活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在重点改革上,力求新的突破。强调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方向正确、符合中央精神、本省能主动作为、条件基本具备的价格改革,力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比如,在推进电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同时,提出要探索建立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为电力市场提供公平规范服务。又如,在自贸区价格政策上,提出要推行“零收费”制度,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减免的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省级以下收入一律免收。
四是在方式方法上,敢于大胆创新。国家《若干意见》提出,要在价格形成机制、调控体系、监管方式上探索创新。对此,广东省也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比如,在价格调控上,提出要抓住农产品这个拉动CPI的牛鼻子,依托现有平价商店等“三项建设”资源,建立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打造价格调控平台和抓手。还如,在价格监管上,提出要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区分不同行业特点,探索“互联网+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模式。
(作者系广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