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于5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保险公司筹建及股权变更行为,确保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有效。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保险公司应在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有关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保险公司参与设立其他保险公司的,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其他投资人(非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由保监会在官方网站建设统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