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商业银行监管理念演进探析

2016-09-10 07:22鲍睿宁
时代金融 2016年24期
关键词:监管体制监管模式

【摘要】本文结合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从西方商业银行监管的风险控制、监管法制、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等要素出发,探析归纳了基于不同要素下的各自监管理念的演进原因及其过程。在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中,伴随着各国政治、经济、法治等的历史差异以及金融理论的不断创新、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金融实践的不断探索,西方商业银行监管理念经历了从合规为本监管到资本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转变,并存在着规制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机构导向监管与功能导向监管等差异。这些不同的监管理念有效地丰富了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完善了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管体制,较好地强化了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管,保护了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促进了西方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西方商业银行 监管理念 监管模式 监管体制

一、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商业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业务综合性强,社会覆盖面广,行业风险性大,自身脆弱性高,一旦出现经营问题,不仅影响到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到整个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效率,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为了切实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业银行业的健康运行,西方各国均把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重点,但受各国国情和发展环境等的影响,西方各国商业银行基于不同要素下的监管理念处在不断的历史演进当中,既有差异,也有共同的发展趋势。

二、基于风险控制的监管理念演进:从合规为本监管到资本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转变

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在其持续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作为监管者,首先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经营中的风险损失。但是,对风险控制认识的不断深化促使监管理念从合规为本监管走向资本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

在西方商业银行早期发展阶段,监管者认为,为消除商业银行的风险,可以采取事先应对的合规性监管理念,事先为各银行设定一系列规定,监管者主要通过事后的严格检查和严厉处罚,迫使银行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确保风险不会发生。但是,在商业银行经营业务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成呈复杂化上升趋势,这种监管理念不仅不能彻底消除商业银行的内在风险,还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

20世纪70、80年代,拉美国家发生了严重的债务危机,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西德赫斯塔特银行等一些西方国家银行也因资本金严重不足问题纷纷倒闭。这令国际银行界非常震惊,也促使商业银行监管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背景下,198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颁布实施了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提出了资本为本的监管新理念,强调银行必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持有足够的资本抵御风险。但是这种主要关注事后抵补损失的监管理念无助于从根本上防范风险的发生,相反更有可能掩盖风险隐患、引发较大的风险。如巴林银行在1993年底的资本充足率远远超过8%的要求,1995年1月还被认为是安全的,但到2月末就因突发的风险而遭到破产。

鉴于合规为本和资本为本监管理念各自存在的缺陷,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识别与计量风险为基础的风险为本监管理念被国际银行监管组织和一些国家的监管当局相继推出。这种监管理念充分吸收了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的最新成果,以风险及其管控因素为核心,更强调动态性的全程监控,强调实施全面考核,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因而更具科学性、先进性和有效性,适应了国际银行业最新发展的需要,在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监管体系,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当局所认同和采纳。

三、基于制度选择的监管理念演进:规制导向监管和原则导向监管的结合

在任何一个国家,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都是由原则、规则等规范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原则规范体现的是一般性的约束要求,规则规范则是针对特定监管事项所作出的具体监管规定。由于两者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在不同的国情之下,有的国家形成了规则导向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则形成了不同的原则导向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美国和英国分别是这两种不同监管理念的代表性国家。

美国是以法制化著称的国家,对金融业也一向奉行规则导向监管。美国对金融业实施全面管制开始于1933年的《银行法》,其后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管法律体系,其制订的金融法律数量堪称各国之首,不仅庞杂、覆盖范围广泛,而且规范得相当详细具体,对美国金融业的繁荣和高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世界各国金融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然而,在如此严密的监管理念下,美国2007年发生了“次贷危机”,并引发了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规则导向监管理念和模式的缺陷。

长期以来,英国都是标榜贵族化的国家,其金融业也经历了较长的自律发展阶段。在这种国情下,英国金融监管机构则认为,要更加强调银行的“自我管理”,在“道义劝说”和“君子协定”的基础上,对银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由此形成了与美国监管风格不同的原则导向监管理念及其监管模式。英国《1987年银行法》确立的总原则、2001年公布的11条监管原则和2007公布的《原则监管模式:关注重要的结果》等制度文件,推动着原则导向监管理念进一步升级,受到全球金融业的关注。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也暴露了英国原则导向监管的缺陷,原则导向监管并没有使英国躲避危机的影响,英国银行业遭受了危机的重创。

次贷危机的爆发表明单靠过宽的原则导向监管或过严的规则导向监管都不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正是基于这一点,美国和英国都着力深化金融监管的变革,美国在规则导向监管基础上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经营自主权,英国则在原有导向监管的基础上开始向规则导向方向迈进,出现了规则导向监管和原则导向监管协调运用的新趋势。

四、基于目标选择的监管理念演进: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统一

如前所述,金融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金融业的安全稳定与效率。按照金融监管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西方商业银行又出现了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两种理念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双峰监管新的理念,成为金融监管改革新的发展趋势。

在西方商业银行的早期发展过程中,各国监管者始终把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健作为首要目标,而对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重视不足。上个世纪70年代,国际清算银行(BIS)明确提出了“宏观审慎”这一概念。1974年西德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的倒闭,令国际银行界非常震惊,当时的“十国集团”和瑞士、卢森堡等12国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发起下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7年发布了《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明确提出了微观审慎监管,并于2006年颁布了修订后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成为世界银行监管事实上的审慎监管标准。

在这一时期,只有澳大利亚和荷兰两个国家采用泰勒尔的“双峰”理论,实行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统一的双峰监管理念,用审慎监管维护整个金融系统安全稳健可持续运行,用行为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金融监管两大目标同时实现。其中,澳大利亚于1998年开始实施双峰监管理念,荷兰则于2002年开始实施。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只有澳大利亚和荷兰两国经济迅速复苏,引发了各国对“双峰”理论的重视和对澳大利亚、荷兰两国实践的借鉴,美国、英国等不少国家开始不同程度地运用“双峰”理论,改革本国金融监管模式,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加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由此成为当今金融监管的两大支柱。

五、基于对象选择的监管理念演进:机构导向监管与功能导向监管的并重

在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中,监管者在对监管对象选择上也出现了监管理念的演进,并由此诞生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两种不同的监管体制。

20世纪90年代以前,金融机构分业情况一直十分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机构(分业)监管理念颇为流行,各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均是基于机构监管的理念而建立的。在这种监管理念下,根据金融机构的分业情况将金融机构划分成不同的类型,监管机构则依据金融机构的类型进行设立,两者一一对应,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管理着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而不论其从事何种具体金融业务。但是,随着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这种机构(分业)监管理念的弊端逐渐显现,既造成银行不同业务受不同监管机构差别监管,也很难全面把握银行的整体风险。

随着各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加快,功能监管理念逐渐被各国重视起来。在功能监管理念下,金融监管是按照金融业务来划分监管对象的,某一类金融业务由某个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而不管这种业务具体由哪一家金融机构来经营。这种功能监管理念的作用就是有效地解决了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条件下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避免出现监管漏洞,从而更好地反映了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对金融监管体制的需求。但是,功能监管理念也存在明显的弊端,由于不同业务的金融机构会面临多个监管机构,无形中增加了金融机构的成本,也容易引起各监管机构过度竞争,更重要的是各监管机构无法对金融机构的整体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也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

基于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各自的缺点,目前西方商业银行监管出现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并重的趋势,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业务实行统一监管或者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既减少监管盲区,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也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金融监管的预期目标。

六、结语

加强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是西方各国的共识,但各国监管理念的选择既取决于各国的政治、经济、金融、法治等历史背景和发展水准,也取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对象、手段等不同要素的选择。由此,西方商业银行基于不同要素下的监管理念在演进过程中既存在着个性差异,也存在着共同的发展趋势,推动着西方商业银行监管的完善和加强,值得我国创新金融监管理念时借鉴和参考。

作者简介:鲍睿宁(1996-),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方向:投资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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