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扶贫由于扶贫信息不完善、政策执行力度不足等因素,导致金融扶贫存在许多障碍,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本文探讨了目前国内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相关研究,要达成金融精准扶贫的几个要点。
【关键词】金融 精准扶贫 脱贫
一、引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开发式扶贫发展战略,其后政府的扶贫政策不断调整、完善,扶贫力度也不断加强。但在这些扶贫工作中采用的是区域性瞄准机制,结果造成所设定的政策和相应的办法不仅针对性不强,还引发了诸如对象失真、资源“漏出”、负向激励、效率不平等问题,并且随着我国整体宏观经济增速下降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的加剧,过去靠经济增长带动贫困人口数量下降的效果越来越差,即经济减贫效应下降。此时,实施直接针对贫困人口的扶贫帮持政策变得愈发重要。精准扶贫就是相应的对策。精准扶贫最基本的定义是通过针对真正的贫困家庭和人口的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和措施要,从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类原因和条件,以此达成可持续脱贫的目标[1]。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打好扶贫攻坚战,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此外,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大力推进金融扶贫是党和国家对扶贫开发的新要求,也是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使命所在。努力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群众的金融体系,支持精准扶贫,是金融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我国扶贫开发事业虽然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资金和项目投向不精准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因此,本文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金融的角度研究精准扶贫问题,对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二、目前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针对国内研究对金融精准扶贫的问题,杜晓山(2010)认为当前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着规模、深度和成本效益比三方面的挑战:为广大群体的金融需求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不断地拓深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群体;降低客户群体和金融服务提供者双方的成本。胡东生(2015)认为资产少、资金短缺、信用状况难评价是大多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现状,因而银行不敢贷款、不愿贷款,需要金融部门建立新机制破解难题。祝树民(2015)认为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财力总体有限,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难以满足扶贫攻坚的巨大资金需求,迫切需要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弥补扶贫资金缺口,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因此,在当下新的经济环境条件下,要想成功开展金融精准扶贫,需要有效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才能够达成金融扶贫的目标。
三、发展金融精准扶贫的要点
金融精准扶贫必然要突出“精”和“准”,“精”字要求金融扶贫不能搞“一刀切”[2],要讲求因地制宜、精准对接,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杠杆效应,放大扶贫效果,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准”要根据贫困户信息网络系统,充分掌握贫困对象的基本资料和动态情况,从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因户施策,将资金、政策和具体措施精准地配置到贫困对象上。金融精准扶贫主要从信贷角度进行,接下来分别从金融精准扶贫的三个时期出发结合信贷的三个环节来探究金融精准扶贫模式。
金融精准扶贫前期主要涉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也就是融资的供应方。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归其根源在于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缺乏,为打通金融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让农民们在“家门口”就能借到钱,政府应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农村,或在农村建立村镇银行等。前期除了要具备金融机构外,还须有充足的资金源。单纯依靠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和农村合作社,其资金储备势必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因而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源保障。多样化农村金融产品可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应创新金融产品,甚至于热门的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着手,提高各类农村理财产品的多样性,创新金融产品模式,扩大资金来源,从而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源。
贷款是金融精准扶贫的中期环节,从贷款现状来看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首先,缺乏一套完整的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一套完整的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是贷款环节的基础,只有建立和完善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才能准确地进行金融扶贫。尽管国家正积极推进建立农户信用卡片,但由于农村本身人口流动性大,再加上农户历史信用等级普遍偏低等问题,给完善贫困户信用体系增大难度。第二,缺乏抵押物。没有抵押物或抵押权直接导致贷款难问题。针对此政府部门需要创新贷款机制,日前刚推行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就是我国针对贷款抵押权的一大创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创新,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试点的深入,还须进一步加强与农村土地、产权等基础性制度协调配合,保障农民的知情权,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第三,难找保证人。目前银行通过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的“政银保”模式来有效地缓解此问题,该模式具有风险共担特质和普适性。
针对贷款环节的问题,必须加强合作,积极推进确权颁证、抵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物处置、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等相关工作,完善试点基础条件。要建立专项监测统计制度,总结经验。各金融机构要设定专门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重要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在绩效评价、资源配置、信贷授权方面做好配套制度安排,探索创新符合农村金融需要的信贷产品。
还贷是金融精准扶贫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问题出现最多的阶段。近年来,随着金融模式的创新,“贷款难”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还款难”的风险随之而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难点有:1、还贷意识淡薄,造成资金沉淀。多年来,由于不少干部和群众把扶贫专项贷款视为“救济型”的民政款,将扶贫贷款看作补贴性的财政款,认帐不认还。2、为求政绩,盲目上项,贷款效益差,回收难度大。有些特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地方政府不从实际情况出发,直接大刀阔斧搞项目开发,最后将政府扶贫资金消耗殆尽。3、对于那些投资回收期较长且可持续性开发的项目,专项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配套不够,目前还没有针对贫困地区专门的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费用补贴等政策。
参考文献
[1]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
[2]吴晓燕,赵普兵.农村精准扶贫中的协商:内容与机制——基于四川省南部县A村的观察[J].社会主义研究,2015.
作者简介:郭挺(1992-),男,福建福安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