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9月5日报道,国企投资决策有了“硬”约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第一次提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二字最为引人注目。这意味着,国企负责人无论是否离开企业,都要对所做的重大投资决策承担责任。
点评:中国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六个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1.12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8.5%。这意味着国企的亏损面继续扩大。例如河南省省长在不久前的一次人代会上说,上半年全省805家国企中,亏损企业达到288家,超过三分之一。国企严重亏损的局面并非今年新象。自2003年成立国资委以来,除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国有企业利润下降达25.2%外,2012年国企利润下降5.8%。虽然在2013年和2014年国企利润分别增长了5.9%和3.4%,但2015年国企利润再次下降6.7%。这意味着,在最近5年的时间里,国企已历经三次利润较严重下滑。
国企改革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一些国企投资出现巨亏,究其原因,且不论当前世界经济趋势、中国经济改革等客观原因,单从人祸谈起,与国企负责人领导失误,或渎职密切相关。国企高管在投资巨亏时却可全身而退,这种权责不对等的局面,就让国企高管们在投资决策时多了几分“任性”。
该《意见》的出台,第一次对国企投资决策提出了“终身追责”制度,加大问责追责,对重大决策失误、管理上的失误、经营上的失误实行“终身追责”,必将给国企高管们戴上“紧箍咒”,让国企高管在投资决策时不再“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