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泉 叶春本 王翼晗
浅析血迹搜索犬技术在一起抢劫杀人案中的成功应用
陈金泉叶春本王翼晗
2016年3月12日至16日,应宁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请求,我们携血迹搜索犬参与侦办霞浦县“2016·3·6”抢劫杀人案。在案件侦查陷入僵局的关键时刻,警犬对案发近10天、经大雨多次冲刷和人为清洗处理后、肉眼难以发现、常规技术手段无法提取有效生物检材的微量残留血迹气味果断反应,准确认定抛尸路线,锁定运尸交通工具,为本案的侦破发挥了独特的关键作用。
2016年3月8日,福建省霞浦县公安局接到海岛乡某岛一村民报案称:其家属陈某某于昨日失踪,并在附近的马路上发现几处疑似血迹。由于海上风浪较大无法通船,办案人员于3月10日到达现场。因连日来下了4场大雨,马路上的疑似血迹物证被雨水严重冲释,技术人员只在其中一处提到生物检材,经DNA检验鉴定为该失踪人员的血迹,初步判断陈某某已被杀害。由于案发时间较长,遭受风吹雨淋,室外痕迹物证已严重流失,特别是残留在马路上唯一的物证(血迹)极其微量,常规技术手段已无法识别和提取。经多次组织人员四处走访、搜寻,均未发现其它有价值线索,加上岛上没有监控设施,案件侦查工作陷入困境。3月12日上午,宁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请求省公安厅派警犬技术支援。
接警后,省公安厅立即派4名带犬民警携带2头血迹搜索犬赶赴现场。经2个多小时的车程和2个多小时的渔船颠簸,于当日下午17时许抵达案发地。参战人员克服晕船、下雨、天黑等重重困难,立即了解案情,迅速制定用犬方案,调整警犬状态。连夜冒雨持续3个多小时,指挥警犬对可疑路线展开细致搜索,通过两犬互相印证和复检,分别在距离失踪人员家约25米、230米、400米、1200米(该处DNA已鉴定为失踪人员血迹)、1800米、3000米等6处可疑点示警反应,认定有人体血迹气味残留,初步断定为抛尸路线。3月13日凌晨6时开始,指挥警犬对昨晚搜索断线后的山路、丘林、废弃的部队营房、防空洞等可疑地方继续进行大面积搜索,但未发现有价值线索,案件侦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14日根据“抛尸路线”较远、嫌疑人可能借助交通工具运送尸体等情况分析,参战带犬民警大胆建议调整用犬方案,扩大对可疑人员的交通工具、住宅、活动场所、衣物、生活用品等可能遗留有受害人血迹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搜索排查。当天上午10时许,在对集中于一空旷平地上的30余辆摩托车、助力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进行搜索辨别时,带犬民警陈金泉指挥的警犬“宜冰冬”突然对其中一辆无牌黑色助力车果断示警,再次利用警犬“画丝娃”进行复检,也同样作出示警反应。根据警犬的作业结果,认定该车残留有人体血迹气味。经仔细勘查,技术人员成功在该助力车上提取到多处可疑斑迹送检,经DNA鉴定为失踪人员陈某某的血迹,断定该车为运尸交通工具。
搜索排查嫌疑车辆
根据警犬的作业和DNA鉴定结果,专案组立即调整侦查方向,以物找人,对可能使用该车的可疑人员加强摸排、审查力度。3月15日21时许,在证据面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归案认罪,并供述:3月6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经过事先预谋,窜至该岛×××号陈某某住处附近,待陈某某回家时用上衣套住其头部,抢走其身上的钱包、手机等财物,期间受害人陈某某发出呼救声,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怕惊醒邻居和被陈某某认出,便将其勒倒并抱至房子附近,就地捡了一块砖头砸其头部致其死亡。次日凌晨,偷开了该岛村民杨某停放在室外的一辆助力车(车钥匙放在后备箱未锁),沿通往后山海边的道路将尸体运到海边一石洞里藏匿后,连夜又将车用水冲洗处理后开回原处停放好。8日晚12时许,姜、施二人因害怕尸体被人发现,又将尸体抬到海边一悬崖处,绑上石头后扔进海里。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指认,17日上午专案组在抛尸附近海域成功打涝到受害人尸体,案件成功告破。
本案案发时间长,室外血迹物证遭受风雨等自然因素破坏,作案工具上的血迹被犯罪嫌疑人人为清洗,用犬条件比较高,之所以能够成功应用,我们认为关键在于:
(一)警犬训练有素
近几年来,为更好地满足命案侦破工作需求,我们不断深化血迹搜索犬的技术训练,特别是针对案发时间较长的洗刷现场,我们着重开展了多项相关强化训练:一是开展微量血迹气味训练。常规训练稀释量约为1.5万倍,提高训练稀释量已达200万倍,甚至更高;二是开展陈旧性血迹训练。常规训练约延时1~2周(室外自然条件),提高训练延时已达1~3个月;三是开展特殊环境训练。由于平时经常带犬到菜市场、垃圾堆、海边等异味比较特殊的环境训练,警犬的抗干扰作业能力得到较好锻炼,才能在海岛渔村环境中排除各种海鲜的腥臭味、发霉味等异味干扰,对陈旧性微量人体血迹气味果断反应;四是十分注重警犬的搜索耐力和体能锻炼,以更好地适应现场大面积搜索工作需求。正是由于日常注重开展有针对性地强化训练,警犬对微量残留血迹气味已到了极其敏感的程度,在现场使用中才可有效弥补其它技术手段的不足,发挥血迹搜索犬的独特作用。
(二)结合案情科学用犬
参战带犬民警能够结合案情,合理制定用犬方案,灵活应用,也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主要做法有:一是到达现场后,首先指挥警犬对DNA已经鉴定为失踪人员的血迹点进行一次公开盲测(条件:带犬民警距离约警犬20米,远距离指挥,让警犬完全自主作业。现场有30余名办案人员在场观看),两头警犬均对该已知血迹点果断示警。由此,充分证明了警犬的作业能力,有效增强了带犬民警和其他办案人员继续用犬的信心,也让警犬得到了一次有效强化,促进提升了警犬作业的兴奋性;二是对警犬反应的血迹点和交通工具采取两犬互相验证、复检方式,进一步保证警犬认定的正确性,减少工作误差;三是科学安排工作量。本案中需要搜索、排查的地方广、面积大、环境复杂,但参战警犬仅有两头,为此我们采取两犬轮流作业,当其中一犬发现可疑之处时,再指挥另一头犬仔细验证,保证犬的休息时间,防止犬因过度疲劳,而发生漏搜、错反应等情形;四是参战人员有较丰富的作战经验,能够根据抛尸路线较远等情况,推断可能借助交通工具运送尸体,及时灵活调整用犬方案,使用警犬对全村车辆进行排查,直接锁定运尸交通工具,为突破本案发挥了关键作用。
警犬血迹搜索
(三)客观上具备用犬条件
虽然案发时间较长,血迹物证遭受自然或人为因素破坏严重,渔村各种海鲜异味干扰大,用犬条件较高,但岛上过往的车辆、人员较少,环境相对清静,是警犬成功应用的有利客观条件。
在取得成功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受训练条件限制,警犬对摇摆颠簸的船上搜索不太适应;二是对入户室内搜索、带血物品鉴别等,作业形式不够稳定。主要是由于平时多在马路、野外草地等地训练,室内训练较少,犬对室内高处、杂物堆等搜索不太适应。另外,因平时使用过毛巾、麻棒等物品作为训练用品,入户作业时偶有发生犬乱叼毛巾、衣服等物品的情况,影响了作业质量;三是对大面积的野外山地搜索,本次犬的数量明显不足。
针对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原来开展的6个专项训练(稀释血迹、陈旧性血迹、带血作案工具、动物血迹辨别、交通工具、门缝搜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入户(室内)搜索、带血物品鉴别等专项强化训练,继续深化、拓宽血迹搜索犬的训练内容和应用范围,更好地满足案件侦查工作的实战需要。
(作者单位:陈金泉、王翼晗,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350003;叶春本,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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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颜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