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王景
我国从2005年开始推广绿色建筑,至今已有10个年头。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绿色建筑累计面积4.6亿平方米,数量达到3979个,在面积和数量上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10%以上。2016年是中国绿色建筑迎来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随着相关政策利好频频出现,让绿色建筑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时机。
为了规范绿色建筑认定并形成运行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2013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发布,规定2020年50%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同年5月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3亿m2;5月21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印发,正式启动我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6月5日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CSUS/GBC 05-2014)出台,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6月7日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发布,要求建设领域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
2015年1月1日,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始正式实施。为了更好的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我国各省市也建立了本辖区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且实现了和国家标准的有序衔接。制定出台了各省市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激励政策,形成了工作互动、配合良好的工作态势。
不论是《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还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国绿色建筑的中短期目标是以提升新建建筑的绿色比例为着力点,这符合当前中国快速城镇化阶段的特征以及绿色建筑市场初级阶段的现状。
当然,在将重点着力于新建绿色建筑的同时,也要关注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实际上,在我国大量的存量建筑中,绝大多数既有建筑并未拥有绿色建筑认证,其中少部分可能已经实际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且这一规模还在每年增长。大量的既有建筑意味着建筑节能减排在我国仍面临巨大的挑战和潜力,然而目前国内针对这一领域的政策力度和评价细则都有所欠缺。随着《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的获批,可以预见,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将逐步走向正轨。
目前,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仅针对建筑的设计阶段,而不考虑其后续的施工和运营,因而也引发了绿色建筑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问题。一直以来,绿色建筑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的验收都是开展绿色建筑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部分绿色建筑项目存在增量成本高的技术手段落实不到位或减量落实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通过施工图绿色建筑专项审查进行把控,加强绿色建筑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确保绿色建筑项目严格落实绿色设计要求。
近日,北京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正式发布,编号为DB11/T 1315-2015,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凡在2013年6月1日后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需按照本规范完成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工程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就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和评价结论等相关内容进行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绿色建筑要求。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并形成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和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中达标的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和创新项应纳入验收范围。当某绿色建筑工程中参与验收的控制项和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中达标的一般项、优选项和创新项全部验收合格时,该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合格。
对于我国的绿色建筑而言,绿色建筑发展时间短、公众认知仍有待提高,企业在参与绿色建筑投资时更多地出于政府推动和项目营销的考虑,而非由真正的绿色环保理念所驱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出现完成任务式的技术和硬件堆砌乃至之后因疏于运营管理而导致“绿色浪费”的因由所在。
随着国内绿色建筑理念和认知的进一步成熟,有形无实的“绿色营销”有望逐渐向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设计、开发和运营转变。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也需要设计、咨询、开发商、资产管理等产业链商业主体的积极参与,以促进国内绿色建筑的市场化发展。未来绿色建筑发展也需要集中力量研究和建立绿色建筑理论体系,并形成合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