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 王培民(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维维(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制图_刘文杰(本刊记者)
以创新机制体制推动现存规划建设管理
——永福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探索与实践
文_ 王培民(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维维(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制图_刘文杰(本刊记者)
永福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西南面,行政区域面积2806平方千米。辖永福镇、百寿、罗锦、苏桥、三皇5个镇和广福、堡里、永安、龙江4个乡,下设6个社区,93个建制村。全县总人口28.47万,其中95岁以上老年人239人,百岁老人52位,每10万人中百岁老人的比例达18.3人,远高于世界公认每10万人中7名百岁老人的“长寿之乡”标准,为此,2007年中国老年学学会授予永福县“中国长寿之乡”称号。近年来,永福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福寿养生家园“两个建成”目标,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农村建房无序、村庄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形式落后单一、“有新房无新村”等问题,不断深化制度改革,以“三个创新”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质量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_ 山水名城,福寿之乡——永福县福寿桥。
为确保村镇规划实现长效管控,永福县建立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村委会、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协管员) 四个层级组成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成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2012年,永福县按照“镇3名编制、乡2名编制”的标准在各乡镇成立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实行住房城乡建设、国土合署办公机制,由村规站、国土所共同现场选址和绘制宗地图,共同实施“两违”查处等工作。2014年,永福县进一步整合乡镇部门管理资源,试点先行,成功完成苏桥镇乡镇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四所合一”试点机构改革。2016年,“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在全县铺开。
引导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永福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引导村民选举德高望重的“五老”(族老、 宗老、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群众组成村民规划建设理事会,参与本村屯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村规民约,协调处理村民建房发生的矛盾纠纷。目前全县93个行政村建立村民规划建设理事会147个,并赋予1153个美丽乡村理事会村屯规划管理职能。
_ 山水名城,福寿之乡——永福县城街道夜景。
推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严把农村建房“先批后建”关,村民在建房前必须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房屋竣工验收后,需持该证和规划验收合格单,方可到供电和供水部门办理供电供水手续,有效化解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难的问题。2014—2015年,共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304本,建筑面积达37.3万平方米。
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每年10月, 永福县进行农村工匠技能培训和证件年检,通过对农村工匠的培训指导和村规站日常走访查看,实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近三年来,共组织培训7期,培训1300余人次,颁发农村工匠证700余本。
出台农村村民新建楼房奖励政策。通过大量实地调研,编制了30套既符合农村实际、又能充分体现永福县福寿文化建筑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图集,为群众建房提供参考。出台《农村村民新建楼房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分为8000元、10000元、12000元、15000元四个等级。通过奖励建房的方式,引导村民按规划建房,引导群众从传统的建设方式、落后无特色的建筑形式向新型建筑和福寿文化特色建筑转变。截至2015年年底,共有212栋民宅通过验收,拨付补助资金290余万元。
_ 永福县城。
山水名城,福寿之乡——永福县苏桥镇风貌改造街景。
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制。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理整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将清理整治“两违”工作作为单位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近三年来,在县城规划区、苏桥规划区、金钟山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30多次,依法拆除违章建筑12000余平方米。
针对农民建房无序的现状,永福县从科学编制规划入手,目前已完成全县9个乡镇的总体规划、4个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1247个30户以上自然屯的村庄规划,具备了全面实施乡村规划的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在规划编制中,村两委、理事会、村协管员、村民、规划师共同参与,将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制度,使村民自觉遵守;在空间布局上,充分利用地形地貌,顺势而建,做到简单、管用,让老百姓看得懂;在设施配套上,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规划相关配套设施。
突出地方特色。紧紧把握住永福独特的福寿文化和良好的福寿养生资源,在规划理念上,将福寿之乡的人文特色和岭南建筑特色融入规划之中,并以此指导村庄布局、设施配套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推进“福寿养生家园”建设。
注重产业融合。依托各乡镇、村屯产业发展特色, 将乡村旅游、农家乐等产业统筹规划,加快了产业发展。如在罗锦镇规划的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将农业生产与旅游观光相结合,既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又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开展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示范活动。以苏桥镇、罗锦镇为示范乡镇,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以永福镇银洞村横石屯、罗锦镇星草村马鞍桥屯等10个村屯为试点,建立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及议事机制。
扎实开展“村屯规划我作主”活动。以罗锦镇下村村、龙村屯等5个村屯为试点,将村庄规划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了“村民商议决策,规划编制单位指导,政府组织和支持、批准”的工作机制。
_ 永福县罗锦镇马鞍桥屯。
_ 永福县永福镇横石屯新貌。(唐艳梅/摄)
_ 永福县永福镇横石屯文化设施。
_ 永福县永福镇横石屯。(唐艳梅/摄)
_ 永福县永福镇横石新村。
试点建立乡村规划师与乡镇挂钩联系机制。通过与桂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合作,选取苏桥镇、罗锦镇为试点,采用大学教授任乡村规划师,挂钩联系1个乡镇,组成3个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研究生和2名本科生构成,再挂钩2到3个村屯,优先参与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地方获得规划指导、本科生获得社会实践、研究生获得论文素材、导师获得课题的“产学研”机制。
率先建立农村建筑工匠领建机制。一是要求在建房审批时提供建房户和农村工匠签署的建房协议,保障农村建房质量;二是在已完成700余名农村工匠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其进行《永福县新农村建设图集》施工工艺的培训,并让其成为村镇规划协管员,劝导农户完成建房审批手续;三是将《永福县新农村建设图集》施工工艺推广成为永福县农村工匠最熟悉的施工方式,促进福寿文化建筑的推广。
积极推广本土化建筑用材。以广福乡金猫坪屯和头陂屯为示范村屯,引导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房建设时,合理利用卵石、篱笆、青砖、石材等乡土材料来建设沟渠、道路、围墙、树池和装饰房屋。目前,永福县结合扶贫生态移民政策,在广福乡金猫坪屯建设的瑶族移民新村使用了体现传承历史文脉的乡土建材来打造瑶族特色民居。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永福县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仍有进一步探索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因工作经费不足,难以维持村庄规划建设理事会的长效运转;二是因用地和资金紧缺,乡村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三是因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农村建筑工匠领建制度的推广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