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堤
前不久,我飞往美国去探望儿子,对他讲了发生在飞机上的一件事:有个中年男人突发急病,而前来救护的医护人员跟机上人员因为怕负责任,都在互相推诿,结果那个病人是强忍剧痛自己走上救护车的。儿子不解地问:“救死扶伤不是医护人员的责任吗?怎么中国医护因为怕负责任而不敢抬患者呢?难道中国的保险业没有‘责任险吗?”
当我在儿子家住到第四天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有位老太太从我家公寓门口经过,突然跌倒摔伤了腿,嚷着非要我们赔偿不可。原来美国也有碰瓷的!我气愤地说:“是你自己不小心滑倒摔伤的,关我们什么事?”谁知那老太太不讲理:“可我滑倒的地方是在你家门前呀,不是你当屋主的负责,难道我自己负责不成?”
正闹着,儿子下班回来了,他二话不说就要将老太太往医院送,我担心地问:“儿子,你就不怕被讹上吗?”儿子说:“不怕,我已经购买了房屋保险,保险公司会根据我保险里购买的责任险多少、医疗险多少,马上给老太太赔付的。”
原来,在美国,每一个拥有房产的人都会购买房屋保险,其中就涵盖了“责任险”,遇到这种情形,只需要把老太太送进医院,通知保险公司,以后的事情就不用你管了。在美国人的生活中,“责任”这个东西,覆盖的范围极为广泛,不仅个人有“责任保险”,美国的很多专业、商业机构也都有责任保险。比如,中国的医患关系是非常令人头痛的,医生给病人看病,出了医疗事故,无论是不是医生的责任,病人家属都可能去闹,而在美国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医院和医生都购买非常昂贵的责任险,出了医疗问题,无论是不是应该由医生负责,保险公司都会先赔了再说,然后再去追究责任,看能不能从真正的应负责任者那里把责任保险的赔款拿回来。
儿子有位医生朋友,在给病人打针的时候针头突然断了,虽然医生及时把针头从病人的肌肉里面取了出来,但是病人认为造成了她的痛苦,医生需要负责,于是就找律师告医生。医生把这个案件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马上就跟病人的律师商量和解,然后商定了赔偿的金额,两天后就给病人赔偿了。病人开心,不再闹了。这时,保险公司才派人去调查医生用的针,找专家去测试,发现是生产针头的公司有质量问题,才导致针头断的,于是保险公司马上就去告生产针头的公司。对方的保险公司同样马上就协议和解,根据生产针头的公司买的责任险给予赔款。于是,这一起针头的“责任”问题,就在保险公司的互动中解决了。没有人“维权”,没有人“闹事”,一切都和平进行。
儿子又提到前面我在飞机上遇到的那件事,他说假如在美国发生这样的事情,航空公司肯定不会怕负责任而不敢搀扶患者,因为这个责任已经包括在航空公司购买的“责任险”里面了。美国因为保险业健全,尤其是涵盖很多责任归属关系的责任险非常完善,所以美国人不怕被人讹,不怕做好事要负责任,不怕出事以后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我曾去中国保险公司的官网浏览了一下,发现中国的保险业真的没有美国那种“责任险”,仅有的只是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这跟美国的“责任险”完全不是一回事。看来中国的保险业需要好好学习一下美国的经验,让中国人的“责任心”也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