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立
对很多男人来说,运动是种狂热的信仰。拿小路来说,十多年前,他打了几个月高尔夫便成天对我说高尔夫多有趣多能健身。不仅如此,还硬拉我去练习场,他开车接送我,拿他的杆子借我练,甚至恨不能连门票、教练费都帮我出。他如传教士般,好像我不打高尔夫会下地狱,而且是他的错。
终于我出师下场了,他又忙着指导,我才把球打出去,他便皱起眉头说,“你太早抬头。”好吧,我死也不抬头,他又说,“你下杆太用力,姿势跑了。”
你们看看,我才刚入教,他就来要求我吃素,不吃必定进不了天堂?
前几年闪了腰,好久没再打球,他老问我腰到底好了没,一副我有负他教诲的样子。
高尔夫的确是种信仰,他说:
“几个球友死后上天堂,在球场遇到上帝,大家问上帝会不会打?上帝说呀,我打得跟杰克·尼克劳斯一样好。”
金熊尼克劳斯是高尔夫的一代高手,上帝觉得能和他齐名,很得意。也就是说高尔夫迷认定他们的神是尼克劳斯?
我真的不再打高尔夫,除了旧伤之外,每次得约人、得起个大早,越懒就离球场越远。
不打球,后来我改练慢跑。被大胖听到消息,跑来我家吃了三碗饭啃掉一整双猪脚,先教我跑步的姿势和换气,再教我怎么挑鞋子挑运动衣,最后想拉我去运动场马上跑给他看。
就慢跑而已,我想活动—下筋骨顺便减减小肚子。不,他说跑步要有目标,下个月就有马拉松赛,他帮我报名。
怎么也无法推辞,陪他跑了几公里的马拉松我先溜回家了,老婆嫌我浑身臭汗,哼,她该庆幸没到医院急诊室去找她老公。
对大胖说我出国了,免得他想超度我进马拉松天堂。一个月后接到他寄来的一本书,村上春树写的《关于跑步,我说的其实是……》,他对我仍未死心?
运动得闷不吭声,偷偷摸摸,避免惹麻烦上身。干脆,我去游泳,走十分钟路买张票,一池子陌生人,总可以耳根清净了吧。不行,老婆叫我领她十一岁的小外甥一起去,偏这个小外甥已经是高手,他见我游的自由式马上有意见:
“不对,两手都要抬高,你只抬右手。”
咕噜咕噜,我才抬高左手便喝了两口水。
“还是不对,换气要轻轻一扭头就换了,不必整个头都抬高。”咕噜咕噜,一辈子游泳都没那天喝的水多。
不仅如此,小外甥将他对我泳技的不满传遍江湖,最后结论是,我根本不是去游泳,是去看那些漂亮阿姨的。
前几天许久不见的朋友艾瑞克找我去他的新居吃饭,他烧的鱼好,请的法国酒够年份,房子又大又时髦,甚至还有张撞球桌。饭后就敲两杆帮助消化,只见他戴起左手架杆用的手套,拿出装在盒子内的什么名牌球杆,先扭肩再转头做了番热身,不过连输两局,脸色开始有些不对。到了第三局他干脆甩了杆,说酒喝多了,而且错在我爱喝,害他不能不陪着喝。
摸摸鼻子打个酒呃回家吧,途中有了省悟,运动对男人绝对是信仰,千万别对朋友的信仰表现出丝毫不虔诚的态度。
昨天我买了新的撞球杆去找艾瑞克,我对他说,打撞球最重要的是姿势,左手架杆要稳,右手持杆要松,白球、杆头、下巴和眼睛呈一直线,自然准——他怎么穷翻白眼?嫌我烦?真不受教!
兜了个圈,如今我打篮球,从小学打到四十岁,其后工作忙啦、每个人恐吓我会伤膝盖啦、太阳会晒出老人斑啦,中断多年,某天经过运动器材店,现在的篮球真漂亮,忍不住买了一个,回到家被老婆笑——
“你买颗球回来当祖先牌位供着?”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二话不说,打球去。说真的,一进球场,所有的过去都回来了,那种流汗的快感、斗牛的刺激感、回到家喝瓶啤酒的爽劲……到现在,我是附近球场的传奇人物,年轻人说:
“那个白头发大叔来了,快逃。”
因为我的规矩多,不穿球鞋的不准打、拿颗没气破球的不准打、在场边抽烟的不准打、架拐子的不准打。因为篮球是种信仰,既然到球场,就得尊重这个信仰,怎么能穿拖鞋、叼根烟也敢来打球?
至于最后一项,架拐子的不准打,是因为……我对跟我打球的小朋友说:
“我投篮时,不准挡,不敬老尊贤。我上篮时,不准挡,万一我摔一跤,一定到警察局告你们伤害。如果有人敢架我拐子,我上法院告你们蓄意谋杀。”
如今大部分时候我都一个人打,左手跟右手打,其他人挤到旁边的篮筐去了。无所谓,运动是种信仰,我们要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