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委党校 刘洋
政府与市场关系及其作用的边界
山东泰安市委党校 刘洋
在经济活动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二者的作用边界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经济活动中政府与市场都可以进行资源的配置和调控,我们常说政府是“看不见的手”、市场是“看得见的手”,也就是指二者对经济活力都有控制权。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不能将二者混淆,也不能割裂开来,要让它们各司其职,互相补充,共同调控经济。
政府与市场 关系 边界 经济发展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需要不断地协调与配合。政府要尊重市场的规律,积极发挥政府作用,例如引导并超越市场,纠正市场中存在的缺陷等,还要平衡二者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政府的职能是要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这样可以保证政府既不会不管市场,也不会过度干预市场。
1.1 政府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政府对于客观存在的公共事务,需要一并承担。这些公共事务,仅靠个人或企业难以完成,比如说统一文字,城市建设,制定法规等。这些重大的,在整个经济社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公共事务,必须依靠,也只能依靠政府完成。
政府活动主要分为以下五类:一是制定法律制度,比如宪法的颁布;二是生产经营公共部门,如电力、学校、铁路等;三是私人生产的作用,比如政府补贴和政府贷款;四是产品或服务的购买;五是收入再分配。
1.2 市场
市场机制,是一种将商品和劳务的买卖双方以价格高低为交易的依据,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各种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机制。二者的共同尺度是价格,一方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或付出劳务,来获取收益;另一方则付出金钱,来获取物品所有权或得到劳务。市场的均衡状态,出现在供求相等的情况下,这个时候的价格也称之为均衡价格。
换言之,市场其实是承认个人私欲和保护个人的产权制度。它不仅承认个人私欲,还为个人的产权提供了保护。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世纪时实行的是一种封建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的经济活动大部分都通过政府、组织或贵族等控制。这种野蛮的制度随着文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也在中世纪以后渐渐消失,转变为了自由经济制度。自由经济制度的优点很明显,没有政府的过多干预市场的繁荣速度特别快,市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是消费,消费越大市场也就越繁荣。可是,由于消费的盲目扩大,自由经济制度发展到最后会形成虚假的市场繁荣,也就是说市场的数据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也就导致了经济泡沫。20世纪30年代的金融危机,昭告了自由经济制度的衰退。与此同时,混合经济制度开始悄无声息地发展了起来,政府又开始逐渐介入经济活动的调控,发挥经济职能。然而,20世纪80年代时,政府的手却又伸得过长,甚至直接干预到了具体的经济活动,这影响了市场发挥作用,又削减了经济的增长,带来了一系列的弊端。
在此背景下,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纷纷转型为市场经济体制。这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完全依靠政府调配供需,而后者则由市场去调配供需。经济体制的转型虽然带来了短时间的经济动荡,但对国家以后的经济增长作用不容小觑。
综上所述,政府职能和市场职能都是有作用边界的,一旦超出了这个边界经济活动就会出现问题。一般来说,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只能出现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即市场已经不能有效完成资源的配置了。
3.1 相互替代
相互替代,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第一种。也就是说,在经济活动中,政府与市场所发挥的作用是可以替代的,此消彼长。如何规定要获得一定产量,选择发挥政府职能来获取该产量时,则要放弃一定的市场机制;若选择通过发挥市场的机制来获取,则要牺牲一定的政府职能。在政府与市场关系处于相互替代的时候,存在一个均衡点,在这个均衡点上政府消耗的成本与市场消耗的费用带来的经济效益是相等的。因此,该均衡点也被称为二者的有效边界。所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直趋向该均衡点发展的。比如说,政府消耗的成本增加了,且增加的成本大于市场减少消耗的费用,那么我们就要加大市场的机制作用以达到均衡点。相反的,如果政府所增加的成本小于市场减少消耗的交易费用,那么则要加大政府的职能作用。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比较政府职能的边际成本和市场机制的边际成本的大小,若前者大于后者,则扩大市场作用;若前者小于后者,则扩大政府作用。同理,政府也可以通过比较一项新政策出台以后,节约的政府成本与增加的市场费用,来分析该政策是否应该实施。
3.2 相互补充
相互补充,是政府与市场的第二种关系。通常情况下,相互替代出现的情况较少,更普遍的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互补关系。在如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市场作用占据着主导地位,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方案,所以这种补充关系主要是政府职能对市场机制的补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市场机制加强时,政府职能不但不会衰弱,反而会有一定的增强,以便更好地补充市场机制。当政府职能对市场机制发挥补充作用时,主要表现在市场与政府的共同作用下,带来的净收益要高于市场单独作用。换言之,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需要政府职能恰当的辅助。同样的,当市场机制对政府职能发挥补充作用时,则表现在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下,带来的净收益要高于政府单独作用。也就是说,政府职能的作用发挥需要市场机制适度的发挥作用。政府与市场相互补充的均衡点,发生在两方共同作用带来的净收益等于发挥主要作用的那一方带来的净收益。比如说,政府职能对市场机制发挥补充作用时,当二者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机制单独作用时,则继续加大政府作用;小于市场机制单独作用时,则要减少政府作用。市场机制对政府职能补充时,也是一样的。
3.3 完全排斥
完全排斥,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种关系。这种情况下的政府与市场是有你没我,政府可以完成的事,市场不能插手,或者说即使插手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只能通过不断地完善政府职能或发挥政府作用来达到目标,比如说国防产品的生产。同理,市场可以完成的事,政府即使插手也无济于事,职能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比如说纯私营产品的生产。在政府与市场关系处于完全排斥的情况下,政府职能所增加的成本,永远大于市场节约的费用;或者市场机制所增加的费用,只会大于政府职能减少的成本。在政府与市场完全排斥时,如果强行干预会导致资源配置降低。完全排斥的均衡点,处于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边界。政府职能的均衡点,就是政府的边际成本。若小于均衡点则加大政府成本,大于均衡点则降低政府成本,市场不进行干预。同理,市场机制的均衡点,就是市场的边际成本。若小于均衡点,则加大市场费用,大于均衡点则降低市场费用,政府不进行干预。二者相互排斥,相互制约。
3.4 共同失灵
共同失灵,是政府与市场的最后一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政府职能还是市场机制,都无法发挥作用。出现共同失灵情况时,不论是政府单独发挥作用,还是市场单独发挥作用,或者是二者共同作用,所消耗的成本都大于其费用。当市场失灵时,并不是所有的市场都失灵,还是会有有效市场存在的,同理,政府失灵时也会有有效政府存在。有效市场中市场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最快的速度实现信息的反馈和资源的最优配置。在有效市场出现时,则可以做到校正市场缺陷,但不能有多余行为。然而,仅靠有效政府来解决市场失灵是不够的,而且很有可能会造成政府失灵。因为政府的效率和正确性不一定是最优的,并且政府对市场进行调控时往往影响企业以及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旦政府失灵,政府又会再次调节之前的错误,让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这其实又容易造成市场失灵。也就是说,会形成一个从有效市场,到市场失灵,再到有效政府,政府失灵的循环。不过,从现实的角度分析,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不会存在,所以会有从市场作用,市场失灵,政府解决失灵,政府失灵,市场再次作用的循环。
本文主要根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以及二者本身的特点规律展开讨论,探讨他们之间的问题。目前,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仍需要以市场机制来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进行有效的补充和引导,对于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提供相应规则,保护弱势群体,除此之外,还需要解决市场需求、资本供给和企业活力这三大问题,营造一个和谐平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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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4.3
:A
:2096-0298(2016)12(c)-154-02
刘洋(1979-),女,汉族,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政府和市场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