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东
最近,美国商会等46家国际企业团体联名致函中国,认为《网络安全法》增加贸易壁垒,要求中国政府依据国际贸易法规修正新网络安全法。
其实,这次抗议的发生也在意料之中。首先是利益。过去在华外企一贯享受超国民待遇,一直习惯了中国网络安全不设防的环境,期望全球范围保持完全的信息自由流动,而忽略了复杂国际形势下中国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基本保障。
其次是时机。这次抗议发生的时间恰逢网络安全法草案二审刚刚完成意见征集,即将结束中国人大三读,而付诸实施,也就是在最后临门一脚的紧要关头。同时,G20会议9月初即将在杭州召开,施压的时间窗口很有讲究。过去一直以来,在华外企在中国遇到不满意的时候,最屡试不爽的方式就是联手把问题政治化,通过媒体炒作、动员美国政府施压,或者像这次一样,直接给中国政府施压,短平快达成自己的目的。
但是,这一次对《网络安全法》的施压可能适得其反。一方面,《网络安全法》的核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的规范。例如,2015年初,美国众议院通过《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CISA提案),推动网络信息在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共享,意在辅助美国政府对网络威胁进行提前防控。
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中国推出《网络安全法》是发展的必然和形势需要,而不是通过法律设置“贸易壁垒”。《网络安全法》呼应中国网络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尤其是斯诺登事件等暴露出来的潜在隐患和危机。加之随着中国崛起,国际形势日渐复杂,美国不断施压等因素。法案的出台势在必行,不可能因为外企的施压而搁置。
我们必须指出,通过商业问题政治化的方式,其红利必将逐渐消失,甚至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网络安全法》加快推进,也有美国政府最近几年不断炒作中国网络安全问题的功劳。
由于这部法律的复杂性,还有太多的内容需要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应充分理解外企的考量和担忧,建立更多的沟通渠道。同时外企在网络安全方面,应该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谋求成为中国网络安全技术与制度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
(作者是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