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透光照明在建筑光文化表现中的应用

2016-08-15 15:58杨中伟刘移铭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南阳473000
山东工业技术 2016年16期
关键词:灯光建筑文化

杨中伟,刘移铭(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河南 南阳 473000)

内透光照明在建筑光文化表现中的应用

杨中伟,刘移铭
(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河南 南阳 473000)

通过介绍光、文化、建筑三者之间的联系,明确了建筑光文化与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证明了建筑光文化是建筑文化甚至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接着具体阐述了内透光照明的原理、照明方式的分类以及在建筑光文化表现中的应用原则,这将对研究建筑的光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内透光照明;建筑光文化;照明原理;应用原则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6.16.081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人们日常所接触到的建筑几乎都需要通风和采光,建筑空间内部在夜间安装了人工照明设备和具有透光部位的情况下,自然会形成内透光。因此,内透光照明对于建筑来说是普遍存在的。合理的运用内透光照明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光文化表现效果和夜间的城市形象,不但让“建筑”亮起来,更让建筑“美起来”。通过此次研究,能够为内透光照明方式在建筑光文化中的表现提供一定的指导与借鉴。

2 内透光照明的原理

2.1内透光照明的本质

内透光照明本质上是最基本明暗对比关系的运用,是对原始和自然生活方式的回归,是对自然光源的深刻模仿。任何一种内透光照明都是一次对比方法的实践。我们把整栋建筑的外景想象成一幅画,如果没有光线的话,整个画面就是黑暗的,没有任何变化。内透光作为建筑的一部分,被自然的赋予了建筑的文化内涵,承载了人们的精神寄托和对于光明、美好的向往,造就了充满想象的未来。

2.2内透光照明的物理原理

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最一般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学科。内透光的物理学原理是光的传播规律,共有三点:

(1)光的直线传播规律:光在同种均匀的介质中沿直线传播。

(2)光的独立传播规律:两束光在传播过程中相遇时互补干扰,仍按各自路径继续传播,当两束光汇聚同一点时,在该点上光能量是简单相加。

(3)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光传播途中遇到两种不同介质的分界面时,一部分反射,一部分折射。反射光线遵循反射定律,折射光线遵循折射定律。

2.3内透光照明与建筑的关系

内透光形成的基本条件有两个:建筑内有光可透、光有处可透,两者都与建筑紧密相关。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有提到过,建筑的三大要素:坚固、实用和美观。如果想让建筑在夜间发挥它的实用性,那么就必须依靠灯光。有了灯光还不够,想要形成内透光照明效果还必须有个条件,就是建筑表皮要有能让光线穿过的地方,这些地方可以是窗户、也可以是整块的立面。这些“孔洞”都是生长在建筑的表面之上的,是不可能与建筑分开而独立存在的。因此说,内透光是与建筑共生共存的,它不是独立的个体,离开了建筑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3 内透光照明方式的分类

3.1随机内透光照明

随机内透光照明又叫功能性内透光照明,它不专门安装内透光照明设备,而是利用室内一般功能性照明灯光,让光线向外照射。这种内透光照明方法多用于办公建筑、居住建筑,因为这种建筑的室内照明面积较大,建筑空间分布有规律,内部灯光无论是亮度、色温还是照明方式具有非常高的统一性。随机内透光照明方式应用范围非常的广泛,几乎所有的建筑都有涉及到。对于未进行过专门内透光照明设计的建筑,保留随性的内透光就是最适合这些建筑的照明设计方式。

3.2建筑化内透光照明法

将内透光照明设备与建筑结合为一体,在窗户或室内靠窗或需要重点表现其夜景的部位,如玻璃幕墙、柱廊、透空结构或艺术阳台灯部位专门设置内透光照明设施,形成透光发光面或发光体来变现建筑物的夜景。这种内透光照明方法是目前照明设计师最喜欢的,因为它既兼顾了随机内透光照明法又可以发挥照明设计师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再创意。人工照明相较于自然光本来就有着操作性强、变化丰富、使用简便等特点,并且灯光本身的照度、色温、显色性、出光角度都是可调的,通过将不同的照明因素配合使用,照明设计师可以根据建筑的特点自由发挥想象力,将建筑的光文化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3.3装饰性内透光照明法

在窗户或室内利用内透光元素组成不同的图案,在电脑的控制下,进行灯光艺术表演,又称为动态演示式透光照明法。此种内透光照明设计方法多用于一些有着特殊用途的建筑,在一个隆重的场合和时间段会用到的内透光照明设计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费用昂贵、效果绚丽,对后台的技术要求比较高。演示性内透光照明法是伴随着照明技术的进步而产生的,是物理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照明技术进步的结果。但这种照明方法适用的建筑比较少,并不能大范围的使用。

4 内透光照明在建筑光文化表现中的应用原则

4.1符合建筑的性格与内在特征

建筑的照明设计作为建筑创作的组成部分,它不能游离于建筑的本体进行所谓的“再创作”。因此,恰当的建筑照明设计不应该忽略建筑空间自身的性格与内在特征;同时,一个完整的建筑设计,其空间形态、构造细部的实现都应为内透光照明的表现提供合适的基础条件。 内透光照明方式的应用应该是在“深刻”理解建筑的基础上,通过对光的控制和表现手段,来反映建筑空间的性格和特征。

4.2不能影响建筑内部的使用功能

建筑三原则:坚固、实用、美观,照明设计作为建筑创作的组成部分也要遵循这三大原则。内透光照明应该是一种很自然的照明方式,是内部灯光自然的外溢。即便我们达不到自然的效果,要靠后期增加“人造内透光”,也不能影响到室内空间。

4.3统筹兼顾,日夜结合

内透光照明方式涉及的内容之广泛、信息之复杂都是其他照明方式难以比拟的,这与内透光照明自身的特点密不可分。想要将内透光照明方式运用恰当,建筑师就需要从全局考虑,统筹兼顾。内透光照明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建筑师需要统筹幕墙顾问、灯光顾问、室内设计师等多方面的意见,在建筑设计的起始阶段就要开始研究论证,这样才能真正的将内透光照明深深地植根于建筑之上。

[1]詹庆旋.建筑光环境[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4-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s].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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