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东
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助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
徐文东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可以说,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重要性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广东、江苏、浙江等省,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市先后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有特色、成效好,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知识产权作为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厦门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较,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尚存不足与差距,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不够深入,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深度不够,知识产权运用转化需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不够严格以及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亟待增强等。以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为例,截止2015年12月底,厦门市、深圳市分别为14.5件和65.7件,深圳市为厦门市的4.5倍,差距很大。这些也是制约厦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之一,亟待厦门市努力研究和破解。
目前,厦门市正在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着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奋力实现厦门市“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厦门市应深入把握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形势,明确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主要目标与建设途径,助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地适应和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稳定经济发展、推动改革以及创新城市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既是厦门市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构筑长远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又是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内容。
厦门市要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应明确指导思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福建省、厦门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改革创新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对接,以创新驱动为主线,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为重点,以增强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为保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和生态美的新厦门提供有力支撑。
厦门市要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需明确实施目标。要加快创新改革步伐,通过“十三五”建设,力争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得到大幅提高、运用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保护环境得到显著优化、基础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高端人才得到有效汇聚,有力助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既要体现创新战略思维,又要体现形成特色成效,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强化整体部署谋划,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推进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供支撑。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精神,以知识产权创造优质、运用高效、管理科学、保护有力、服务提升和人才聚集为目标,深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尽快研究出台厦门市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厦门市成为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进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支撑作用,知识产权强市发展目标明确纳入厦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使知识产权对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充分显现;结合新型智库建设,在福建省率先设立具有国内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市智库,推进科学决策,促进依法决策。
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保障和激励创新创业,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支撑。借鉴深圳市、广州市、武汉市等先进城市经验,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结构,特别是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创造质量,形成有效发明专利,提高运用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高端国际化,明确知识产权创造相关引导政策,加大对发明专利、国外专利、中国驰名商标、标准制定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扶持力度,推动优势产业产能 “走出去”,逐步形成厦门市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强化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一批有利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公共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创新成果产生和转移转化,保障和激励大众创新、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推动厦门市一批企业达到运用标准化手段,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建立并运用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加大专利分析与预警;建立并启动厦门市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对重大科技项目、人才引进项目和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提高创新效率;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态报告。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为推进自贸区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支柱,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行知识产权进出境保护和境内保护的协同管理和执法配合;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作机制,增强知识产权日常行政执法与海关以及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性与便捷性;完善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在福建省率先建立专利、商标和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取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建立“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鼓励调解、仲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作用,推进厦门市成为国内知识产权纠纷仲裁首选地之一;探索建立自贸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强化创新驱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创新城市工作提供支撑。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优质化、规模化发展,吸引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落地发展,在福建省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集聚区;推动厦门市知识产权交易和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促进互联互通,推进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围绕生物医药、光电和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建立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导航,分析、跟踪和预测国内外知识产权竞争态势;推进成立相关知识产权快速确权维权中心,根据厦门市产业行业现状,第一步先行推进成立卫厨等相关产业行业厦门知识产权快速确权维权中心;借鉴北京市、上海市等城市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托管、流转、保险、担保和证券化等服务;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营造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支撑。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探索建立厦门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作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性制度支撑,对内激励创新,对外扩大开放;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和风险防控,推动形成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机制;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研究TPP规则,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快营造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实施知识产权布局,建立相关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构建相关产业“专利池”。
严格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为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支撑。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构建协调、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制定并完善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加大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加大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会展和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以及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管;推动成立厦门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专门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装备保障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探索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信用标准,将知识产权纳入厦门市创新社会治理范畴,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监管机制,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夯实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环境建设,支撑知识产权事业更好发展,为推进“双百计划”“海纳百川”等人才计划实施提供支撑。出台知识产权人才政策,启动知识产权系列职称评定工作,加快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在厦高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学位教育,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复合人才;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门人才培养,抓紧启动培养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信息分析师等,为企业培养适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创业导师体制机制,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大对企业创新创业指导;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抓知识产权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教育,以及与在厦高校共建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机构等方式,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的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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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促进互利共赢,为推进厦台深入合作交流提供支撑。发挥厦门市区位优势、对台优势,深化两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发挥“两岸(厦门-台北)知识产权联盟”平台作用,建立两岸知识产权同业保护、服务、协调和预警应急机制,努力形成对台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厦门特色;深化体制创新,抓紧组建两岸知识产权银行,定期举办“两岸知识产权经济论坛”,重点围绕壮大市场主体、建设发展平台、优化支撑体系等方面,探索两岸知识产权经济领域的合作途径;探索推动两岸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中心、知识产权孵化转化基地、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及知识产权智库等建设,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探索开放台湾地区专利代理机构入区执业,为两岸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促进两岸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作者单位:厦门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