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彦辉黄雪芹
文化产业三家上市公司财税补贴分析
吴彦辉1黄雪芹2
(1.广西大学 商学院,广西 南宁,530004;2. 广西师范大学 漓江学院,广西 桂林,541005)
随着文化产业事业建设战略地位的提高,文化产业事业也得到了政府和党的高度重视。该文对三家文化产业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政府补助政策、补助项目、补助金额、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金额等内容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支持还处于一个较低端的水平,财政拨款力度稍弱、财政文化产业投入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财政文化产业事业的投入和资金合理运用的建议与对策。
文化产业;财政扶持; 政府补贴;税收优惠
从2013到2015年,我国出台了13项扶持文化产业的政策(见表1),扶持力度之大、数量之多、密集度之高、范围之广,可谓空前,说明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极其重视。
这些政策出台之后,效果如何,又存在哪些缺陷与不足,笔者选择乐视网、华谊兄弟、新华传媒三家规模较大的文化上市公司为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的时候,笔者将从政府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它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从政府处取得的政府贴息、定额补贴,各种奖励、拨付的研究经费(布包扣购建固定资产)等不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确认为与收差相关的政府补助。
表1 我国2013年—2015年颁布关于文化产业的文件
2014年4月 国务院 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2014年4月 国务院《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4年8月 财政部、文化部、工信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4年11月中宣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 财政部《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1 乐视网财税补贴分析
表2 乐视网2012年-2014年占利比率
查阅表2可见,乐视网2012年到2014年获得的年度政府补贴金额分别为3110.05万元、1006.785万元以及2746.147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32%、4.33%和16.37%。政府补贴和净利润波动都较大,都呈“V”字形走势。2012年补贴数额为三年之最,占利润比例也最大;而2013年补贴却几近谷底,同比上一年急剧下降了32.37%,占净利润的比例也最低;2014年补贴开始转暖,与2012年相比差别不大,同比去年增长了36.66%。
乐视网2014年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项目共有14项,都与收益相关。其中占额最大的是“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约为1358万元,占总补贴数49.45%,几乎占补助总额的一半;定额第二的是“北京支持信息化发展项目”,为300万元;第三名与第二名相差不大,是“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为243万元;余下的一些项目,多则一两百万,少则几千元不等。2014年政府补助总额总计为2746万元[3]。
1.2 华谊兄弟财税补贴分析
表3 华谊兄弟2012年-2014年占利比率
表3是华谊兄弟2012年—2014年财政补贴数额,分别为65394237.93元、79214914.52元、99474295.22元,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三年涨幅势头大好。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是27.17%、13.25%、8.73%,走势呈下坡状态。华谊兄弟2014年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政府对影视文化产业专项发展的税收奖励,高达79891804.54元,占总补贴数的80.31%,是华谊兄弟政府补助的主要来源。同比去年的税收奖励总额高出了几近一倍。2014年与2013年的政府补助项目数不相上下,总补贴数额也只相差了近一百多万而已。
相比之下,2014年乐视网的政府补贴为27461470元,比华谊兄弟的99474295.22元要少得可怜,华谊兄弟是乐视网的三倍。
华谊兄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3年总共有8项,补助数额最高的是“税收奖励”,为7989万元,占总补贴数的80.31%[4]。
1.3 新华传媒财税补贴分析
表4 新华传媒2012年-2014年占利比率
新华传媒2012年—2014年的补贴额分别 为 20151837.99元、28399099.00元、20470347.6元(见表4),新华传媒的补贴总额和占利比率都呈倒“V”型的走势,而利润总额却走下坡路。乐视网和华谊兄弟的补贴数到2014年都表明了“回春”的现象,而新华传媒同比却下降了稍许,它们分别占利润比例为40.56%、47.45%、10.72%。从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新华传媒、华谊兄弟与乐视网三者最大的不同是,前两者相对都起伏不大,而后者补贴数额先是急降而后急升,波动较大。新华传媒只是在2012年净利润总额达到了亿元,后两年保持平稳。这说明近三年政府对新华传媒的补贴上升非常缓慢,政府扶持政策还是存在一定缺陷的[5]。
比较发现,国家在政府补助上并没有过多的“照顾”新华传媒,反而是在税收优惠上给予了充分的“关心”。2014年新华传媒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多,2014年和2013年都只有寥寥2项,“上海浦东新区财政局补贴”2014年为491.7万元,占补贴总额90.90%,占补贴大头;2013年为499.9万元,占补贴总额92.22%,也是占了大头。“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及营业税现正后返”2014年为49万元,2013年为42万元。从项目和数据这个指标来看,新华传媒2014年和2013年政府补助的差距不大,合计总额都为540多万,反而是扶持基金占了大头。2014年有将近1500万元的扶持基金,2013年也有近2300万元的扶持基金。以2014年年报为例,2014年新华传媒享受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流转税税收优惠:新华传媒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自2013 年1月1日起至 2017 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一项,新华传媒全资子公司嘉时国际有限公司(香港)注册于中国香港,所缴纳的利得税税率为16.5%。第二项,新华传媒全资子公司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获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期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第三项,新华传媒全资子公司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房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分别获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第四项,合并范围内除上述公司以外其他控股子公司本年度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新华传媒与乐视网和华谊兄弟的最大不同处就是,前者我国给予了最大的税收优惠和扶持基金,而后俩者则是在政府补贴上获得了最大扶持。
通过以上三家上市公司税收补贴的分析,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财政支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财政用于文化产业的拨款不足
比较发现,不论是从事信息传媒的乐视网,还是从事本文所选的文化娱乐行业的华谊兄弟,还是我国第一获出版上市的新华传媒,近三年政府补助也只有千万元,新华传媒2014年的政府补助也才百万元。可见国家在财政补助数额相对较低。财政拨款的不足会直接导致文化产业事业的发展资金不足,会严重制约文化产业事业发展前进的脚步。
2.2 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
乐视网近三年的政府补助是逐年下降,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今网络电视已经替代了传统的闭路电视,未来的世界一定是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世界。华谊兄弟的政府补贴倒是年年上升,但同比上年也只是百万级差,只能算是平稳缓慢上升。新华传媒从政府补贴明显的逐年滑坡,2014年的政府补助仅在百万元之内,更是低中又低。由此可以看出,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导致政府补贴没能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企业。
2.3 没有实施差别性的财政补贴政策
目前,各地方政府对文化企业的支持,采取的标准比较简单,基本上是以规模来决定财政补贴的大小,并且也没有根据文化企业各种不同特点的业务内容采取不用的补贴办点。例如,华谊兄弟的电影创作和乐视网的广告策划这两者中,电影创作是外部性比较弱的业务,广告策划则是外部性较强的业务。乐视网的客户端APP和新华传媒的新闻出版,前者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而后者就几乎没有什么外部性。政府应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税收补贴政策。
3.1 构建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
建议国务院对各地针对文化产业的税收补贴政策统一规范,并根据最新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来制定纲领性的税收补贴政策,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阶段、规模,制定公平、合理的政策体系。
3.2 优化我国财税扶持机制
目前针对各个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补贴明细五花八门,这些补贴涉及到各部门和各政府,实施起来极其复杂。如果将政府补贴款改为企业的税额减免,实施起来就较为方便。例如,对于部分企业的汇演奖励经费可以全额纳入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3.3 改善税收补贴的扶持方式
税收政策应该更多地减少直接优惠,而增加间接优惠。比如,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允许其税前据实扣除各类准备金和加速折旧;想要投资于文化基础设施的文化企业或中小文化企业,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其税收抵扣。鼓励文化内容的创新,探索抵扣或免除文化内容创新投入成本的文化产业增值税等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激励文化科技创新,在如今的科技税收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文化科技的特点,制定对其更有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3.4 创新文化“走出去”的税收补贴的扶持政策
探索研究完善我国服务出口与文化产品等税收优惠的政策,鼓励建立“Made in china”的一系列税收激励的政策。若其以“Made in china”为制作对象,以“Made in china”为传播对象,而且是国民所认可的、符合中国文化属性和文化价值的,政府就应该给予一定的财税激励。
[1]马衍伟.税收补贴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国际比较[J].涉外税务,2008(9).
[2]魏鹏举,王玺.中国文化产业事业税收补贴的现状与建议[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3]李本贵.税务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302).
[4]闫华红.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5]闫华红.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经济学科出版社,2007.
An Analysis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Subsidies for Three Listed Companies in Cultural Industries
WU Yan-hui1, HUANG Xue-qin2
(1. Business School of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Guangxi 530004; 2. Lijiang College of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005)
With the upgrade of construction strategic position of cultural industries, the industries have
high attention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the CPC. This paper analyzes governmental subsidy policies, subsidy projects and sum of money, taxation preferential policy and preferential sum of taxation of three listed companies in cultural industries in the annual financial report of 2014. It is found that the supports from the country for the cultural industries are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re exist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fiscal appropriation and unreasonable fiscal input structure in cultural industries. Regarding the above problem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and strategies to perfect the fiscal input into cultural industries and appropriate utilization of fiscal capital in China.
cultural industries; financial support; governmental subsidies; taxation preferential policies
吴彦辉(1976—),女,湖南湘阴人,广西大学商学院2015级MBA学员。黄雪芹(1993—),广西陆川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
F019.3
A
1674-3083(2016)03-0054-04
2016-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