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的投考资格
——从2016年高考全国卷II文综第25题说起

2016-08-11 16:55甘肃张小华
教学考试(高考历史) 2016年6期
关键词:科举制文综翰林

甘肃 张小华

科举考试的投考资格
——从2016年高考全国卷II文综第25题说起

甘肃 张小华

考题

2016年高考全国卷Ⅱ文综第25题: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 ( )

A.选拔最优秀的官吏

B.鉴别官员道德水平

C.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D.提升社会文化水平

这道考题在比较两汉至隋唐选官制度的基础上,彰显科举制的优越性。科举制始于隋,大行于唐,尤其是武则天和唐玄宗时期,参加科举考试已成为学子入仕的重要途径。《唐摭言》记载:“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就考题而言,A项表述中“最优秀”之说空而不当;B项更适合察举制的“举孝廉”;科举制打破了九品中正制下世家大族的垄断,并不排除世家子弟入仕,C项表述过于绝对。答案选D自然没错,“提升社会文化水平”是科举制的进步性之一。除此以外,科举制还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流动性,进而加强中央集权、维护政治清明与稳定。然而,题干中对科举制加上了“自由投考”的定语。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程序、规章和制度,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注意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科举制度下,什么人可以投考,是完全“自由投考”的吗?

史料

将时间范围扩大到从隋唐至明清,检索到如下史料:

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年)诏令:“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

隋大业五年(609年)六月,诏令:“其见九品已上官者,不在举送之限。”

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敕 :“进士举人,曾为官司科罚,曾任州县小吏,虽有词艺,长吏不得举送,违者举送官停任,考试官贬黜。”

《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

《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条记载:“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已上宗,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

北宋淳化三年(992年)诏:“(应举人)州府于细辩论,如不是本贯,及工商杂类、身有风疾、患眼目、曾遭刑责之人,并不在解送之限。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

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规定:“仕宦已人流品及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不许应试。”

洪武十七年《科举程式》规定:“乡试,其学官及罢闲官吏、娼优之家、隶卒之徒、与居父母之丧者,并不许入试。”

《清史稿》载:“凡籍有良贱,四民为良,奴仆及娼优隶卒为贱。山西、陕西之乐户,江南之丐户,浙江之惰民,皆于雍正元年、七年、八年先后豁除。贱籍如报官改业后,已越四世,亲支无习贱业者,准其应考、出仕。其广东之蛋户,浙江之九姓渔户,皆照此例。凡衙门应役之人,除库丁、斗级、民壮仍列于齐民,其皂隶、马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长随亦与奴仆同。其奴仆经本主放出为民者,令报明地方官,咨部存案。俟放出三代后,所生子孙,准与平民应考、出仕,京官不得至京堂,外官不得至三品。放出后未经呈报,仍以补报之日起眼。”

结论

科举作为选拔封建统治官员的制度,非常重视应试者的身份与职业。根据历代科举应试政策,大致有如下六类人通常不许参加科举考试:一者工商杂类;二者娼优贱民;三者正在服丧之人;四者触犯刑责之人;五者吏胥;六者僧道。就如同当今中国和西方的考试制度一样,仍然存有必要的报考资格限制。因此,隋唐科举制下的“自由投考”只是相对的。

从总体演变趋势来说,科举制度对应试者身份与职业的限制趋于放宽。从入仕机会的分配对象看,科举制度朝着扩大平等的方向发展。从横向比较看,作为封建社会一项精巧的制度设计,科举制度比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以及封建时代其他选才制度更能体现平等,充分发挥了选拔真才的功能。大量社会底层人士通过科举及第进入社会上层,促进了社会流动。科举入仕机会向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开放。

例证

唐朝科举考试以明经、进士两科为主,进士科主要考经学和杂文。李白文采甚高,这对于他来说应该是优势。然而李白终身无缘科举考试,无论是史载还是他自称,李白都是皇帝“特批”的翰林待诏或翰林供奉。如《旧唐书·文苑传》记载,李白“与筠俱待诏翰林”;《新唐书·文艺传》记载,“帝赐食,亲为(李白)调羹,有诏供奉翰林。”李白在《为宋中丞自荐志》中自称“翰林供奉李白”。

关于李白的家世,目前史学界还没有定论。在李白幼年时甚或是出生前,李白家就已经从西域碎叶迁居到了四川江油。西域农业不发达,最发达的是商业。而且古时重农抑商,商人往往被视为游手好闲者,被士大夫们瞧不起,加之李白对自己的家世讳莫如深,只说父亲督促其读书云云,因此学者们认为李家是以商为业。李白终生不参加科举,受其家世影响极大。

“日本晁衡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壶。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哭晁卿衡》是李白得闻晁衡回国航海途中沉船并误传已溺死后写下的一首哀悼诗。晁衡是日本人阿倍仲麻吕的汉名,他参加了唐朝科举并一举高中,担任左春坊司经局校书,后来官至秘书监、安南都护。李、晁二人结下深厚友谊,他们不同的科举之路更耐人寻味,足以证明唐朝科举的投考资格受限制。

(作者单位:甘肃省靖远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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