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星辰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北京 100024
互联网音乐与传统音乐产业融合趋势及传播
朱星辰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北京 100024
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催生了新的文化经济生态的诞生,这使得传统文化经济的运行方法和体制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于音乐文化而言,在网络经济时代,相对于传统的实体经济时代,音乐的传播更加重视媒介的功能作用,音乐产品以信息及网络技术为依托,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播,体现出互动性强、效率高等优势特征。文章从互联网特征为切入点,论述音乐传播的新型模式。
网络媒介;音乐文化;音乐传播
1.1网络技术是音乐产业各个环节之间进行融合的纽带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音乐开始由独立的艺术创作行为向创作、传播、营销等产业链模式过渡。也就是说,互联网成为音乐创作、音乐传播、音乐市场、音乐作品之间连接的纽带,传统音乐和网络音乐获得了真正意义上融合的机会。人们欣赏音乐的习惯和获取音乐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任何同音乐相关的产业部门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互联网发展的影响。对于传统的音乐创作行业来说,由于网络市场的开放性,网络本身的媒介优势被应用到音乐生产及音乐传播领域中去,获取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1.2互联网拓宽了传统音乐与网络音乐之间融合的维度
传统音乐产业与网络音乐产业经由不同方式的融合,使音乐的产业化性质更加突出了。具体来说,传统音乐产业与网络音乐产业的结合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音乐创作和制作流程中,能够同传统音乐结合成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信息化音乐创作、加工及生产。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所进行的音乐生产,更加方便、快捷、多元化,并能体现人与计算机之间的互动功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能够较为充分地表达音乐人的创作理念及创作意图。
二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对音乐作品进行传播、营销及管理。音乐作品集中到计算机网络平台上,便于进行分类、检索以及智能化传播与受众个性定制选择,使整个音乐产业链条的需求获取都更为便捷。
互联网音乐的传播方式决定了其优势特征元素。同传统音乐传播相比,互联网音乐的传播平台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是其在音乐传播过程中最大的优势体现。
2.1传播时间的自由性
从时间的角度上来讲,利用互联网平台传播音乐,音乐作品及音乐文化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不必同一时刻出现于整个音乐传播过程中,音乐上传与音乐下载可以在不同时间内自由完成。一端上载音乐作品,音乐即成为互联网空间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何时获取音乐作品,则由互联网的另一接收端决定。
2.2传播的空间自由性
从空间角度来讲,传统音乐(诸如唱片、音乐著作等形式)的传播尽管有一部分能够摆脱空间的束缚,但最为直观的音乐作品呈现仍然需要音乐的传播者和接受者在同一空间内出现。较为典型的体现为现场音乐演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音乐传播,则能够使传播空间更为自由,网络直播或将演出本身上载到网络空间进行储存,观众可以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进行音乐作品的自由观看①。
2.3传播者与接受者均具有更大范围的选择空间
互联网音乐的传播一改传统音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多对多的传播模式使音乐作品的传播者和接受者能够根据个人的喜好与目的,在更大范围内选择对象。在传统音乐传播时代,同时欣赏一部音乐作品或音乐著作的受众可以是多个,也可以是某一个体;互联网平台上的音乐作品或音乐著作,不论是作品数量还是受众数量,均不受到任何限制②。可以说,互联网平台是一个容量巨大的媒介传播载体,在互联网这一平台上,任何方式的音乐作品传播均不受限制,同时也能够获取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2.4强大的互动交流性
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音乐传播,能够实时获得音乐作品接受者的反馈,形成一个庞大的互动交流网络平台。不论是音乐作品还是同音乐相关的文化、观念,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的同时,也能够获取信息接受者对传播对象的意见及感受,这是互联网平台进行音乐传播时体现其互动交流性质的一种方式。一旦音乐的创作者及时收到对其音乐作品的反馈,还能够对创作方向、思路进行有效调整,使音乐作品更契合文化市场的需求。
从宏观角度来讲,互联网可以利用数据统计分析来调查某一音乐作品、音乐观念或音乐理论著作在传播过程中的受众满意度,从而一方面对音乐进行整体上的质量判断,另一方面还能够具体分析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传播的某一音乐的受众的年龄、职业、性别等特征。
2.5个性化的私人订制
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传播的音乐元素,更容易满足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个性化定制需求,这主要基于互联网平台上的音乐元素更容易在不同维度下进行分类,同时便于类型化检索及查找。
首先,互联网本身就存在一个具备关键词检索功能的平台,在此平台上,输入同所需音乐相关的查找范围,能够方便、快捷地将所需音乐内容进行宏观浏览。
其次,专业化的音乐网站成为音乐传播的直接载体,在任何视域下所进行的音乐类型划分,都能够在不同的专业网站或不同网站的子栏目上找到对应元素。
在此基础上,互联网平台上的音乐传播,是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满足每个个体的个性需求的。
2.6扩展了传统音乐传播的途径及受众范围
在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前,有限的媒介传播平台大大限制了传统音乐在受众之中的普及程度,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后,传播平台扩展为视听媒介与以网络为主的互动媒介并行发展,使音乐的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常规意义上的作品直接呈现将不再成为唯一模式,只要符合媒介载体属性,均可以成为传统音乐的传播手段。
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传统音乐的传播样式则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模式,App既能够以知识问答游戏的方式出现,也可以以音乐作品下载欣赏的方式出现,同样还能够体现为和电视节目同质的视频,且只要存在网络信号覆盖,就可以达到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移动式自由接收,这使得传统音乐在传播方法及渠道上,真正意义地实现了多样化。多样化的传播渠道最为直接的是使受众群体变得复杂甚至倾向于年轻群体,毕竟对于年轻人来说,对新媒体的接受更为容易,利用新媒体来欣赏音乐、传播音乐,也会成为未来青年人接触音乐的最为普遍的方式。
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使传统音乐以一种信息的存在形式成为文化产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传播等各个环节构成了一个庞大的音乐产业链条,使这种传统的文化艺术朝向全球化、开放式形态迈进。孤立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以及音乐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被网络彻底打破,合理的组织安排与协作发展,成为互联网时代音乐产业的主要趋势。
注释
①程晓婷《WEB2.0时代的网络音乐传播研究》,武汉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版。
②胡斌《网络音乐的多文化视角研究》,载自《人民音乐》,2002年11月。
[1]许维.转折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法则[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2]理查德·戴维斯.电影配乐完全指南:影视配乐的艺术与商业[M].刘捷,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4.
[3]杨燕迪.音乐学新论:音乐学的学科领域与研究规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罗伯特·洛根.理解新媒介:延伸麦克卢汉[M].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G2
A
2096-0360(2016)17-0119-02
本文系2016年度中国传媒大学文科培育项目《媒介融合视域角度下的对中国传统音乐传播方式》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UC16A50。
朱星辰,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新媒体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