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静,邹欢欢
烟台广播电视台,山东烟台 264000
电视调解帮扶类节目要践行和谐社会主义价值观
邹文静,邹欢欢
烟台广播电视台,山东烟台 264000
电视媒体呈现的是特定背景下的社会价值观,以及在这种价值观引领下,民众的精神和心理需求。调解帮扶类节目的应运而生,应以民生为立足点,以调解为形式,发挥电视媒体独特的社会效应,践行和谐社会主义价值观。
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解帮扶;社会效益
电视媒体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载体,它呈现的是特定背景下的社会价值观,以及在这种价值观引领下,民众的精神和心理需求。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方面,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和谐成了其中的核心理念,另一方面,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加大,各种矛盾纠纷开始凸显。如何来协调纠纷,平缓矛盾,更好地契合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的要求,这就需要电视媒体充分发挥社会沟通和社会援助的服务功能,于是调解栏目应运而生。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也促使调解帮扶类节目迅速崛起,融合法律、心理和道德,以民生为立足点,以调解为形式,发挥电视媒体独特的社会效应,践行和谐社会主义价值观。
和谐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它包含了多重含义和社会期待,它是一种社会文化,而文化的建立和发展需要推广,电视则是必不可少的宣传载体。传播学家伊丽莎白·诺埃勒提出过 “沉默的螺旋”理论:经大众传媒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作“多数”或“优势”意见被大众所认知[1]。也就是说,节目的传播导向会在潜移默化中成为社会文化建立的契机,调解帮扶类节目显现出的社会功能与和谐的社会价值观相吻合。
和谐的基础是以人为本,关注百姓生活,维护百姓权益,这与调解帮扶类节目的落脚点是相通的。帮忙解决百姓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给百姓提供话语权和情感诉求的平台,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推进力。
另外,和谐是一种持续增长的正能量,正能量是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和谐就是基于这种心理衍生出的社会状态。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说过,通过适当的方式激发出正能量,可以让人更加自信,社会关系更加融洽[2]。调解帮扶类节目的深层意义,就是通过对事件本身的引导处理,逐步建立大众积极正面的心理意识,激发正能量,让它成为和谐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调解帮扶类节目可以分为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的调解类节目和以帮助困难对象走出困境为目的的帮扶类节目;而调解类节目又分为演播室调解和新闻采访现场调解,比如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属于前者,而齐鲁电视台的《小溪办事》和烟台电视台的《特别调解》就属于后者。
演播室调解中,由主持人和调解嘉宾,包括律师、情感专家、心理专家等,对问题进行多角度剖析,进行调解。但有些节目为了满足观众刺探隐私的快感,刺激事件的解决,提高节目收视率,嘉宾或主持人会利用自己的口才学识,用一些尖锐的问题,咄咄逼人的语气,将当事人逼入无法反驳的境地,这时当事人可能会迫于压力,达成某种和解。对于节目来说,事件圆满解决,观众的猎奇心理得到满足,收视率得到提升,但这种表面的成功,往往是以牺牲当事人的尊严为代价。例如:曾有一期节目,说的是一个孩子需要换肾,母亲肾源合适,但她拒绝了,因为家里很穷,负担不起几十万手术费,尤其家里还有一个孩子,医生也告知,即使手术成功,孩子也最多活三年。节目中,嘉宾和主持人情绪非常激动,质疑母亲的责任,认为无论如何,都该全力救孩子,最终在各方压力下,孩子母亲哭着同意了换肾的协议。事件似乎得到圆满解决,孩子有救了,走失的道德和责任回归了,媒体的调解力量得到了充分展现。可实际上,我们想一下当事人本身的苦楚,当在媒体的“绑架”式的舆论的压力下,她同意了换肾,但节目后,有谁会为她高额的医药费负责;而且换肾手术存在风险,如果她发生意外,几十万的费用又只能换来孩子不足三年的生命,这种双重的悲剧又该让这个家庭如何面对。从这些方面来看,这种调解只是迎合了媒体的利益,却违背了和谐价值强调的切实维护百姓利益和尊严,只会给社会增加更大的压力和负面效应,也背离了和谐社会价值观的初衷。
而帮扶救助类节目,传递的是爱心,弘扬的是美德。此类节目为了起到明显的对比效果,会刻意凸显家庭的困境和爱心的捐助,但这种刻意有时会带来过于凄惨哀愁的情绪,会让观众对整个社会现状的认识产生偏差,与和谐价值观倡导的正能量相违背。
如何来修正这些失范的行为,让它们更好地契合和谐价值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提高主持人、调解员以及嘉宾的综合素质。作为调解的主要力量,他们不仅要有优秀的口才、随机应变的能力,还需要有周密的思维和长远的眼光。调解者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这个节目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多么优秀,而是切实帮助解决问题,所以调解过程必须把握尺度;另外,调解栏目是为了真正解决问题,而不是表面应付式解决,因此不要为了收视率、面子工程,压制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求现场表面解决的成功率,却给后期真正解决带来反面效果。
第二,涉及隐私问题的现场调解,注重报道方式;不涉及隐私的现场调解,理智对待和处理。这里涉及隐私的,主要是指一些情感纠葛或者采访地点是家中等,这种情况最好说服当事人接受采访和调解,调解过程要尽可能,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让对方感到尊重,才能建立信任,也才有利于事件的解决。而对于一些大众利益纠纷的现场调解,记者可以适当适时采用暗访,但需要注意的是,片子的剪辑以及立场,要客观要公正,不能受情感左右。比如作者曾报道过一期《购房定金“变身”记》,在最初采访时,开发商因为记者的介入非常抗拒,也有一些不好的言辞和行为,但后期经过记者的努力,对方最终同意一周后退换定金。这期节目在制作时,记者选择剪掉开发商不理智的部分,最终促成了事件解决。如果记者将这些内容原样播出,观众的确会乐于观看,收视率也会升高,但这可能会加深开发商和业主间的矛盾,完全违背了调解的初衷,出现负效应。因此,将社会效果纳入考虑的范畴,是一种成熟媒体应该具有的思维方式。
第三,帮扶类节目要挖掘受助对象坚强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谐是正能量的体现,献爱心是外在的社会正能量,受助对象坚强乐观地面对困境和生活,则是内在的精神正能量。马克思主义哲学讲,外在因素促进事物发展,内在因素决定事物发展,和谐社会形态的最终实现,依靠每一个人内在精神层次的攀升,因此我们要挖掘内在正能量和叠加效应。
第四,加大跟踪报道的力度。调解类节目的出发点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讲述事件,因此问题是否得到了切实解决,节目需要追踪报道,既对观众有个交代,也对当事人负责,推动事件彻底解决,避免敷衍式的表面和解。而帮扶类节目追踪报道,一方面体现社会对困难群体的持续性关怀,另外就是记录他们的转变,当他们走出困境时,乐观的精神和坚强的生活态度,可逐渐转变成另一种激励人心的正能量。在《用爱点亮希望》中,记者先后四次跟踪报道,记录了当事人从痛苦到感恩,从忧虑到坦然,虽然两个孩子已经残疾,他们却笑着开始新的生活规划。这种成长蕴含的能量可以影响到观众的生活态度,这就是正能量的传递。
调解栏目的出现适应了和谐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制作调解节目,必须以和谐价值观为基础,不能侵犯法律底线,也不能触及道德底线,不要随意挖掘隐私,不能片面追求调解成功率,将意愿强加于人,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调解栏目必须考虑社会效益,因为从传播效果的分析来看,媒体传播中隐含的意识形态,代表了社会舆论的走向,它作为一种潜在力量,可以不断影响受众的观点,进而形成一种价值体系。因此,要挖掘聚焦正能量,让和谐社会价值观不仅是一种口号,更要融入并指导媒体的实际工作,共建和谐社会。
[1]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理查德·怀斯曼.正能量[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
[3]支庭荣.媒介管理[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
G2
A
2096-0360(2016)17-0189-02
邹文静,烟台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