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首次将文学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归纳为五种,即系地法、现地研究法、空间分析法、区域分异法和区域比较法。系地法,就是考证文学事象发生的地点,然后按照形式文学区或功能文学区进行排列;现地研究法,就是把文献研究法和田野调查法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空间分析法,就是对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包括各种空间元素及其结构与功能)进行分析和解读;区域分异法,就是按照文学的区域特征及其差异,把它们分为不同的地理板块;区域比较法,就是把两个以上的不同区域的文学事象进行共时比较或平行研究。
关键词 文学地理学 系地法 现地研究法 空间分析法 区域分异法 区域比较法
〔中图分类号〕I209;K9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5-0060-06
多年来,许多人都提到文学地理学的方法,但文学地理学的方法究竟如何操作,迄今无人归纳总结。本文根据笔者个人的研究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将其归纳为五种。未尽未当之处,敬请方家补正。
文学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所谓一般方法,是指地理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与文学研究的一般方法;所谓特殊方法,是指文学地理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所使用的特殊方法。
文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地理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乃是文学研究者和地理学研究者所熟知的方法,没必要重复。本文的重点,是介绍文学地理学研究的特殊方法。
一、系地法
“系地法”是与文学史研究的“系年法”相对而言的。文学史研究为了把一个时段或一个时代的文学发展轨迹、一个或一群作家的创作历程梳理清楚,进而揭示文学与时代的关系,总结文学的纵向发展规律,往往要使用系年的方法。所谓系年,就是考证文学事象发生的年代,然后将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例如陆侃如著《中古文学系年》、夏承焘著《唐宋词人年谱》、傅璇琮主编《唐五代文学编年史》等,就是用的这种方法。文学地理学研究不一样,它所使用的是系地的方法。所谓系地,就是考证文学事象发生的地点,然后按照形式文学区或功能文学区进行排列。例如某个作家是在哪里出生、成长的?某个作品是在哪里产生的?某个作家一生到过哪些地方?某种文体的起源地在哪里?之后又传播到了哪些地方?某个文学流派的发源地在哪里?之后又扩散到了哪些地方?某个文学景观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某个文学区的中心地哪里?等等,都要考证清楚,然后制成相关的表格或地图。笔者早年所著《中国历代文学家之地理分布》一书,就谭正璧《中国文学家大辞典》所收录的周秦至清代的6781位文学家的出生地逐一进行甄别与考证,然后就其中的6388位有籍贯可考者分家族、分县、分州(府、郡)、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形式文化区、分朝代、分历史时段进行统计和列表,即属于这种性质,目的在于通过文学家出生地的分布,考察文学家所接受的地理环境方面的影响。曾大兴:《中国历代文学家之地理分布》,商务印书馆,2013年修订版。笔者前些年撰写《词学的星空——20世纪词学名家传》一书,把20世纪词学史上最为知名的22位词学家的每一部词学论著的定稿地点加以考证,然后予以统计和列表,也属于这种性质,目的在于通过词学著作定稿地点的分布,考察词学家的词学思想、词学活动与当地人文环境的关系。曾大兴:《词学的星空——20世纪词学名家传》,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
需要说明的是,“系地法”是文学地理学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方法,它的难点不在列表或绘图,而在这之前的个案考证。要把文学事象发生的地点考证清楚,除了文、史、地方面的功底,还需要使用“现地研究法”。
二、现地研究法
无论是文学史研究还是文学地理学研究,都需要考察作家作品产生的背景,所不同的是,前者主要是考察具体的时代背景,后者主要是考察具体的地理环境;前者主要使用“文献研究法”,后者除了使用“文献研究法”,还要使用“田野调查法”,也就是说,要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台湾学者简锦松教授的“现地研究法”就属于这种性质。简氏在《唐诗现地研究·自序》中说:
“现地研究”的方法学,是指“回到作品产生的现地,以科学方法验证相关的古代文献,提供贴近研究诗人作品及生活的新资讯”的研究方法。所谓“现地”有三:
一、是真实的山川大地。
二、是曾经亲历其地者所记录的世界。
三、是古人生活的客观条件。④简锦松:《唐诗现地研究》,台湾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6页。
简氏总结说:“现地研究,并不只是历史地理的探讨,它是立足在文学研究上,尽一切可能向原作者时代收集物证,并以严谨的论证过程和现代仪器程式进行检验的鉴识科学。”④可见简氏“现地研究法”的内涵比单纯的“文献研究法”或“田野调查法”都要丰富,它实际上是“文献解读与现地测量”相结合,并且吸收了地理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某些元素。
需要指出的是,“现地研究法”只能用来考察“作品产生的现地”,或“古人写作的现地”,以及相关的地点或地景,不能用来诠释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因为这种方法乃是一种“鉴识科学”,它的要旨在“徵实”,而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则是真实与虚构、客观与主观交互作用的结果。
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有三个意义层面:一是作为原型的客观存在的自然或人文地理空间,可以称为“第一空间”;二是文学家通过自己的地理感知和地理想象在文学作品中所建构的审美空间,这个空间以第一空间为依据,但是包含了作家的想象、联想和虚构,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可以称为“第二空间”;三是文学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结合自己的地理感知和地理想象所再创造的联想空间,这个空间不是第二空间的简单映像,而是第一空间、第二空间与读者自己的想象、联想相结合的产物,可以称为“第三空间”。我们分析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必须用地理与文学相结合的方法完整地把握这三个意义层面,单纯用“现地研究法”来诠释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显然是不能奏效的。我们只要看看简氏是如何用这种方法来诠释唐代诗人王之涣的《登鹳雀楼》这首诗的,就可以发现这种方法的长处和短板。endprint
关于王之涣这首诗所写的鹳雀楼的遗址,学术界曾经有过多种说法。有的认为“在今山西省永济县城上”,有的认为“在城西河洲渚上”,有的认为“在今山西省永济县黄河中高阜处”,还有的认为“在今山西省永济县西南城上”。简氏认为,这些说法“均不周延或不正确”。他通过“现地研究法”,证实“正确的地点,虽然仍属今山西省永济县,但不在新的永济县城,而在永济县蒲州镇蒲州老城的东关城。”简锦松:《王之涣〈登鹳雀楼〉诗现地研究》,《唐诗现地研究》,台湾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19页。应该说,这个结论是经得起推敲的。但是,简氏用“现地研究法”只能“实地重现”鹳雀楼的准确位置,解释不了“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文学地理空间。根据简氏现地研究之结果,“山”和“海”这两个地景,站在鹳雀楼上是根本看不到的。“句中之山,并不是具体实存、目力可及的山脉”,“黄河入海”亦“为理中所必有而目中所未见”。②简锦松:《王之涣〈登鹳雀楼〉诗现地研究》,《唐诗现地研究》,台湾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20、221页。可见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文学地理空间有想象和虚构的成分。由于解释不了诗人所创造的“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这个文学地理空间,因此就更加难以解释读者根据这两句诗所再创造的文学地理空间。简氏说:“‘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二句,现代的诠释都以鼓励人努力追求更上一层的成就为言,但如果我们查知这座楼的特性,了解诗人登楼的条件,就知道那种说法极不正确。……楼之本身,不同于黄鹤楼之类商业酒楼可以随兴而登、呼朋而饮,必须由军政长官率同登楼。由于这些条件,使得唐代诗人凡能预登此楼者,无不目送千里,寄慨邈然,不独王之涣而已。……所以,吾人解释‘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二句,应从作者登楼的快乐与自负,来欣赏它千里不尽的雄大气概,才符合诗人本旨和此楼之特质。”②在简氏看来,“诗人本旨”必须符合“此楼之特质”,而读者之感知又必须符合“诗人本旨”,也就是说,“第二空间”必须完全与“第一空间”重合,“第三空间”又必须完全与“第二空间”重合。他这种解读,既不认同诗人在建构文学地理空间时的想象、联想和虚构,也不认同读者结合自己的地理感知和审美理想对诗人所建构的文学地理空间进行再创造,可以说是既忽视了诗人创作的主观能动性,也忽视了读者欣赏和接受的主观能动性。这种解读无疑是有些迂腐的,因此在台湾学界,即有多人提出质疑。由此可见,简氏的“现地研究法”只能解读文学的“第一空间”,难以解读“第二空间”,更解读不了“第三空间”。也就是说,“现地研究法”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
三、空间分析法
无论是文学史研究还是文学地理学研究,都必须把文本分析作为重点。但是二者的方法不一样。例如文学史研究在分析文学作品的人物形象时,习惯于按照时间线索去追寻人物的情感历程、性格走向和命运轨迹,这就是“时间分析法”。文学地理学研究不一样,虽然它也重视人物的情感历程、性格走向和命运轨迹,但是它更关注人物活动的地理空间,关注人物在不同的地理空间的位置、权利、言行、性格和命运,这就是“空间分析法”。
“空间分析法”主要用于对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的分析和解读,包括各种空间元素及其结构(组合)与功能。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是指存在于文本中的以地理物象、地理意象、地理景观(地景)为基础的空间形态,如山地空间、平原空间、海洋空间、草原空间、乡村空间、都市空间等等,这种空间从本质上讲乃是一种艺术空间,是作家艺术创造的产物,但也不是凭空虚构,而是与客观存在的自然或人文地理空间有重要的关系。在文学作品里,特别是在小说、戏剧等叙事性的长篇作品里,特有的地理空间建构对文学作品主题的表达、人物的塑造等,往往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在诗、词等抒情性的短篇作品里,也有或隐或显的地理空间,它们对文学作品的情感表达、意境建构等,也有着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分析文学作品的地理空间,包括各种空间元素及其结构(组合)与功能,是解读作品的主题、思想、情感、人物和艺术表现方式的重要手段。
“空间分析法”在中国传统文论中由来已久。清代学者刘熙载所著《艺概·赋概》云:“赋兼叙列二法:列者,一左一右,横义也;叙者,一先一后,竖义也。”刘熙载:《艺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98页。20世纪80年代中期,笔者写作《柳永和他的词》这本书中的《柳永以赋为词论》这一章时,曾参考刘熙载的这几句话,把柳词的铺叙手法概括为“横向铺叙”“纵向铺叙”“逆向铺叙”和“交叉铺叙”四种。在介绍“横向铺叙”时,笔者指出:
横向铺叙,即刘熙载所谓“一左一右”的横列之法。这种方法通过空间位置的转换和组织,对外观图像和抒情主人公的内观心灵作横向的展示与披露。这种方法讲究空间定向,作品的图景和意象总是按照一定的逻辑线索和视听者的欣赏习惯作顺序的转换和移动,由远至近或由近及远,由视而听或由听而视,层层推衍,环环紧扣,抒情主人公的心理活动轨迹清晰可辨。曾大兴:《柳永以赋为词论》,《柳永和他的词》,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11~112页。
刘熙载能够发现和归纳赋体文学的“一左一右”的横列之法,他所使用的方法实际上就是“空间分析法”。笔者本人对柳永的《望海潮》等作品所作的解读,也是使用的“空间分析法”。现在有人认为,中国学者运用“空间分析法”分析文本,是受了西方的空间批评的影响。这个说法不太符合事实。“空间分析法”在中国早已有之,只是以往没有“空间分析”这个概念而已。据笔者所知,西方的空间批评传到中国,最早是在美国学者约瑟夫·弗兰克主编的《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一书传到中国之后。这本书于1945年在美国出版,1991年才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译本(秦林芳编译),而拙著《柳永和他的词》初版于1990年,其中《柳永以赋为词论》一章则写于1986年。那时候,笔者并不知道西方的空间批评。笔者写作这一章,实际上是受了刘熙载的某些启发。当然,自从约瑟夫·弗兰克的《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一书传到中国之后,西方其他学者关于空间批评的著作也陆陆续续地传到中国,这些著作对中国年轻一代学者的影响是存在的。但是就中国早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从事文学地理学研究的学者来讲,其所作的文本空间分析,实际上是受了中国传统学术的影响。endprint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西方的文学批评中,实际上存在两种空间批评。一种是后现代主义的空间批评,如约瑟夫·弗兰克的《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戴维·米切尔森的《叙事中的空间结构类型》、加布里埃尔·佐伦的《走向叙事空间理论》、巴赫金的《小说中的时间和空间体形式》、巴什拉的《空间诗学》、西摩·查特曼的《故事与话语》、米克·巴尔的《叙事学》、莫里斯·布朗肖的《空间诗学》、鲁思·罗侬的《小说中的空间》、杰弗里·R·斯米滕和安·达吉斯坦利合编的《叙事中的空间形式》等;一种是文学地理学的空间批评,如韦斯利·A·科特的《现代小说中的地方和空间》、波确德·维斯特伏的《地理批评:真实与虚构的空间》、罗伯特·泰利的《地理批评探索:空间、地方以及绘制文学文化研究地图》等。前者所指的空间是抽象的、符号化的空间,后者所指的空间则是具体的、地理的空间;前者所作的“空间分析”仅涉及文本的空间形式(如空间叙事、空间结构等),以及文本所建构的各种虚拟世界,后者所作的“空间分析”则针对具体的地理空间,例如人物生活与工作的场所(城市、乡村、山地、草原等),以及场所的中心、边界,场所内的物象、地景等。总之,两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不可混为一谈。当然,文学地理学的空间批评也包含对文本的空间形式的分析,包括分析空间的大小、有关空间要素的位置、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空间结构,还有作者的视角等,但是这种分析都是与文本内外的自然和人文地理空间相联系的,都是接地气的,不是就形式谈形式。
“空间分析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文本空间的分析,用台湾学者范铭如教授的话来讲,就是“探讨文学里的空间”。范氏指出:
文学里的空间主要是讨论象征或再现的议题,讨论文本里再现的地景跟外缘环境的相似、差异,或是某个空间意象在文学作品里的意义、作用或被描述的策略。例如古典文学里探讨桃花源之于《桃花源记》、后花园之于《牡丹亭》和才子佳人小说、大观园和太虚幻境之于《红楼梦》的意涵,现代文学里探讨鲁迅的酒楼、老舍的茶馆、白先勇的新公园等文本里空间的喻义。……研究文学作品里的空间虽然也会与其相应的外在实境相互映照,甚至于影射叠合,然而既是着重在意象与象征层面上的探究,对于实境地理以及虚实空间如何互涉形塑的考证难免从简从略。范铭如:《文学地理——台湾小说的空间阅读》,麦田出版社,2008年,第31页。
笔者对此表示认同。需要强调的是,近些年来,“空间分析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也就是说,它所考察的空间不仅仅是文本空间,还包括文本空间与外部空间的互动及其特点和意义。范铭如也发现了这一点。她指出:“近年来古典诗学的研究者郑毓瑜教授已经开始改变了这个类型的批评方式。在她研究东晋与六朝诗赋的论文里,郑教授尝试加入现象学和人文地理学的观点,结合实证性的建康城史料与文人文本的想象,从客观空间的建置实践与主观意识的对照中,还原建康城之于不同时代群体的政治或文化意义。”②范铭如:《文学地理——台湾小说的空间阅读》,麦田出版社,2008年,第32、35页。范铭如本人的研究也具有这个特点。她介绍说,她的《文学地理——台湾小说的空间阅读》这本书“所指称的空间阅读即是研究不同范畴形状功能的空间——包括抽象概念上、大范围的‘空间和范围较小且具有亲近、明确性和认同特性的‘地方,以至于尺度较小、形廓更具体的区域、乡镇、城市、社区、家园、自然界及聚落建筑种种景观,如何影响作者和读者对空间的认知与再现,文本与各历史时代的空间性之间如何呼应、协商或对抗,以及这些关系如何反映于空间的叙述模式。”②如此看来,“空间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和应用前景都是不可小觑的。
四、区域分异法
无论是对文学家的出生成长之地与迁徙之地的考察,还是对文学作品产生地的考察,无论是对有关地名、地景和名物的考证,还是对文本内外空间的研究,都涉及到不同的区域。既然涉及到不同的区域,就存在一个区域分异的问题,不可笼统言之。既然有区域分异之必要,相应地就有了“区域分异法”。
“区域分异法”是与文学史研究的“分期分段法”相对而言的。所谓“分期分段法”,就是按照朝代的更替或政治、经济的发展轨迹,把文学的历史划分为若干个时期或段落的方法,例如 “初唐文学”“盛唐文学”“中唐文学”“晚唐文学”;“十七年文学”“文革十年文学”“新时期文学”等,就是这种“分期分段法”的产物。所谓“区域分异法”,就是按照区域的不同特征及其差异,把文学划分为不同的地理板块的方法,如“大陆文学”“香港文学”“澳门文学”“台湾文学”等,就是这种“区域分异法”的产物。
“区域分异法”在中国的历史颇为悠久。例如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汉代以前称《诗》或《诗三百》)中的十五“国风”,就是按照周朝的十五个不同王国和地区来搜集、整理和编选的。这种按照不同的地区来收集、整理、编选文学作品的方法,实际上就是最早的“区域分异法”。此后,“区域分异法”在中国得到长期而有效的使用。例如唐代的魏徵把魏晋南北朝文学分为“江左”的文学与“河朔”的文学,魏徵:《隋书·文学传序》,中华书局,1973年,第1163页。明代的胡应麟把明初诗坛分为吴诗派、越诗派、闽诗派、岭南诗派和江右诗派,胡应麟:《诗薮》,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342页。近代的汪辟疆把近代诗坛分为湖湘派、闽赣派、河北派、江左派、岭南派和西蜀派,汪辟疆:《近代诗派与地域》,《汪辟疆说近代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48页。均是使用的“区域分异法”。
区域既有大小,也有不同的自然和文化地理特征,因此文学的区域分异,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或尺度来进行。例如可以根据不同的行政区划,把中国文学分为北京文学、上海文学、陕西文学、湖北文学等多个板块;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方言,把中国文学分为北方方言文学、吴语文学、粤语文学、闽语文学等多个板块;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气候带,把中国文学分为热带文学、亚热带文学、暖温带文学、中温带文学和高原气候区文学等多个板块。无论是哪一种层次或类型的划分,都必须坚持同一的标准或尺度,不可同时使用数个标准或尺度。endprint
区域分异的优长,一是可以从整体上看出文学的不同特征,避免流入笼统或空泛;二是可以弥补文学史的“分期分段法”的局限。例如20世纪60年代在加拿大出现的“民族主义文学批评思潮”,为追求文学形象的统一性而忽视加拿大文学的地域性,于是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质疑和批评。因为“没有地域文学就没有加拿大文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加拿大盛行“地域主义文学批评思潮”,把加拿大文学分为 “安大略文学”“魁北克文学”“新不伦瑞克文学”“纽芬兰文学”等各种不同的地域板块来研究,由于体现了加拿大文学的实际,因此就大受各方面的欢迎。参见丁林棚:《加拿大地域主义文学批评的历史、形式与视角》,《东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3期。又如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的学者,习惯于把1949年至1976年这一时段的中国文学分为两个时期,即“十七年文学”与“文革十年文学”。这种分法其实并不符合中国文学的实际。因为“十七年文学”与“文革十年文学”都是以阶级斗争为主旋律的文学,它们在文化特征上是一致的,根本没法分开。如果按照“区域分异法”,把这一时段的文学分为大陆文学、香港文学、澳门文学和台湾文学这四个板块来认识,就比较符合中国文学的实际。因为在这一时段,大陆文学是以阶级斗争为主旋律的文学,而另外三个板块的文学则不是。
五、区域比较法
区域分异的工作完成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应该是区域比较了。于是相应地就有了“区域比较法”。
“区域比较法”是与文学史研究的“历时比较法”相对而言的。无论是文学史研究还是文学地理学研究,都离不开比较的方法。但文学史用的是“历时比较法”,或者“纵向比较法”。如果借用比较文学的一个概念,这种研究可以称为“影响研究”。不过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强调的是“实话性”与“外来性”,文学史的“影响研究”强调的是“本土传承性”,即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影响,前人对后人的影响。例如把汉代文学和唐代文学进行比较,把唐诗和宋诗进行比较,把宋词和清词进行比较,把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人传奇进行比较等,就属于这种研究方法。
文学地理学用的则是“区域比较法”,这种比较属于“共时比较”,或者“横向比较”。如果借用比较文学的一个概念,这种研究可以称为“平行研究”。不过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是用逻辑推理的方式对相互间没有直接关联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族文学进行研究,文学地理学的“平行研究”不是这样,它是两个以上的不同区域文学之间的比较,而且一般不用逻辑推理的方式,它强调用事实说话。它需要“实证”。
“区域比较法”在中国同样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季札在鲁国观周乐时对十三“国风”(本来是十五“国风”,但他只评论了十三“国风”)的评论,所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季札之后,班固评价“秦风”和“豳风”,刘勰评价韩、魏、燕、赵、齐、楚文学,魏徵评价“河朔”文学与“江左”文学,所用的也是这种方法。“区域比较法”既是一种古老的方法,也是一种很有生命力的方法,直到今天仍被广泛使用。20世纪80年代后期,笔者研究中国古代民歌时,把黄河流域的民歌和长江流域的民歌进行平行比较,就是使用的这种方法。曾大兴:《两河流域民歌之比较》,《文学地理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33~223页。中国当代文学学者樊星的《当代文学与地域文化》一书,使用的也是这种方法。樊星:《当代文学与地域文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传统的区域比较研究,其重点放在某地某国对它地它国的影响、接受或缘自某种自然与人文地理环境的相似或殊异的比较研究,如南方文学与北方文学的比较,东北文学与西北文学的比较,巴蜀文学与荆楚文学的比较,吴越文学与岭南文学的比较等;也可用于国与国、洲与洲文学的比较,如中国文学与日本文学的比较,德国文学与法国文学的比较,大洋洲文学与美洲文学的比较、亚洲文学与欧洲文学的比较等。比较的对象之间可以有直接关联,也可以没有直接关联,甚至可以没有任何关联。可见“区域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很广的。
以上是笔者根据个人的研究经验和国内外有关文献,归纳、总结出来的文学地理学研究的五个特殊方法,疏漏、浅狭之处在所难免。例如,如何更好地借鉴、吸收、融合地理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为文学地理学研究探索出若干更科学的方法?就目前来讲,这还是一个需要展开的课题。需要说明的是,文学地理学是一个尚在建设中的学科,本身并未达到成熟之境。而文学地理学研究方法的创新,则有待于文学地理学学科建设的持续推进,这需要假以时日。笔者根据个人经验和阅读来归纳、总结文学地理学研究的五个特殊方法,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文学地理学的研究和学科建设。相信在研究和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学术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有更新更科学的方法出现。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魏策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