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

2016-08-03 05:01杨文磊,宋大春
河南水利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采砂县区巡查

南阳市

【概况】2015年,紧紧围绕“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安全水利、和谐水利”建设目标,狠抓农村饮水安全、水生态环境、防汛抗旱、灌区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等为重点的水利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共下达水利建设资金10.35亿元,保持快速发展势头。解决了64.13万农村居民和9.26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鸭河口、宋岗灌区总投资达2亿元,两灌区累计投资分别达到7.7亿元、1.14亿元。完成“丹治”二期、南召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和桐柏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7平方千米,改造坡耕地233.33公顷。

【防汛】2015年,南阳市出现3次较大降雨过程,未造成洪涝灾害。降雨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南召县、内乡县一带和东南部唐河县、桐柏县一带,全市平均降水量为67毫米,最大点雨量为桐柏县吴城镇254毫米。汛前,各地普遍组织了水管单位徒步检查和县乡防汛部门重点抽查。进入3月份后市防汛指挥部加大暗访和抽查力度与频次,先后5次派出32个防汛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全市共清除河道内违章阻水林木8公顷,清除采运沙船237条,清理河道弃渣1.15万立方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红线外防汛,对排查出的74处影响左右岸排水不畅问题,市防汛指挥部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有关县区,要求制定方案,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确保安全度汛。防汛初期,全市提前半个月进入防汛值班状态。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工作,重新明确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与各县市区签订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对防汛工作的责任制落实、物资储备、工程建设、预案制订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全市落实各类防汛抢险队伍3904支14.8万人,其中县级232支、乡级575支、村级3097支。完善南阳市防洪防旱应急预案、唐白河防洪应急预案、鸭河口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对其它24座大中型水库也编制应急预案。主汛前,全市共培训1.6万人次、宣传教育14.8万人次。各地、各行业、武警部队、军分区系统组织各类防汛演练400多次。对主汛期不能完成主体工程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督促各建设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全部制订度汛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监测和巡查,确保安全度汛。对于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全部落实“三个一”(即每座水库落实一个行政责任人、一个技术责任人、一个防汛应急预案),病库降低水位运行,有险情的水库做到放空迎汛。

2015年,河道整治与管理方面,督促相关县区落实河道管护人员,加强河道巡查和堤防工程的日常巡查、隐患探测及维修养护。组织相关县区编制应急度汛、水毁修复、年度岁修和维修养护等项目资金计划,争取各类项目14个,总投资590万元。指导相关县区编制度汛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汛期值守,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和险工地段的变化,在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河道执法检查、涉河隐患排查及清河行动等专项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100多处,清理各类阻水障碍物1.2万立方米,督促200只采沙船上岸。

【白河治理】在白河流域持续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制定保护“母亲河”长效机制推进方案,明确属地管理及地方政府责任,细化相关部门及乡镇的责任、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完善巡查、复查、督查制度,编制宣传手册和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电视、电子屏幕等多种载体,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开展广泛宣传。针对部分县区保护“母亲河”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整改不力等问题,印发关于加强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区进一步落实巡查责任,加大巡查频次和问题整改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对保护“母亲河”范围进行了月巡查、月督查、月复查,并对月巡查、月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台账,编制月巡查报告,根据长效机制处理意见给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同时提请市领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县区主管领导进行行政约谈。全年市级累计巡查32次、县级自查245次,共发现各类问题84个,其中库汊复建10处、河道违规采沙12处,餐饮点反弹营业6处,违规养殖3处,违规倾倒渣土16处,违规建房、拉围墙、挖鱼塘、修桥等违规建设18处、围库造地8处。

【水行政执法】2015年,完成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相关要求,进行执法证换发人员的信息上报,照片采集,组织专业法律考试,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录入和申报,配合上级做好培训和换证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逐一清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行政职权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全省水利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及行政指导、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应诉,对进入复议和诉讼程序的案件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及应诉证据材料和卷宗。开展河道清障工作,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审查。开展中心城区地温空调项目排查整改工作。

【水资源管理】2015年,迎接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组对全市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考核,完成对各县区政府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完成行政区域2015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分配和下达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地表水明渠在线监测点的勘查,积极配合推动国控、省控取用水在线监测点的建设工作,对有关县下发了督查通知。强力推进取水许可工作,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及市管区域的取水许可勘查工作,开始核查登记发证工作。对全市大中型灌区进行取水普查登记,为下步灌区发证工作打下基础。强化地表水考核水功能区的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委托监测省考核地表水功能区23个,按省考核办要求每月上报监测数据。加强地下水管理,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受水城市地下水压采方案和年度计划制订工作,制订上报中心城区自备井整顿工作方案。完成水资源管理年报和年度水资源公报工作。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是在主城区加快实施内河水系综合开发工程、白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景观工程建设等,强力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在顺利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南阳市白河中心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采砂管理】2015年,督促相关县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未经批复的县区或河段,全面实行禁采,除淅川县、镇平县正在编制采砂规划以外,其他县区的河道采砂规划均已通过省市批复。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批准的采砂规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对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对同一区域提出河道采砂申请的,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作出河道采砂许可决定,在公开拍卖时严格审查竞拍人的资格,禁止不符合资格的竞拍人参加竞拍。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1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县区调查处理51起。

【水土保持】2015年,全面完成2014年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项目、南召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46平方千米,开展坡改梯333公顷,总投资6477万元。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项目,涉及淅川县、西峡县和内乡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46平方千米,投资5227万元,中央投资4182元,市级配套314万元,县级配套731万元。完成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坡改梯288.72公顷,水保林362.26公顷,经果林797.23公顷,封禁治理1.1196万公顷,谷坊96座,拦沙坝24座,水窖129座,沉沙池173座,蓄水池68座,塘堰坝8座,排灌沟渠93.48千米,生产道路40.35千米,疏溪固体9.32千米,护地堤7.79千米。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项目,涉及淅川县、西峡县和内乡县,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7.64平方千米,投资4937万元,中央投资3950万元,市级配套329万元,县及配套658万元。9月底开工建设,到年底完成总投资90%。

【饮水安全】2015年度,全市争取解决饮水安全总投资3.48亿元,解决了64.13万人农村居民和9.26万学校师生饮水问题,无论是解决人数,还是涉及乡镇、村组数量以及资金投入等都创历史之最。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提质增效活动实施方案,把涉及项目乡镇主要领导调整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对负责饮水安全的各县区主管领导、水利局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水利网站公示,对全市544处工程建立台账,通过多项措施,强力推进,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水库工程管理】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完成11座新增小(2)型病险水库的安全鉴定核查工作。完成维修养护、岁修、特大防汛经费项目设计批复35处,完成工程建设27处。安排下达应急度汛、省级重点岁修及河道堤防整治资金1314万元。加强水库管理考核和日常管理,出台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手段。针对小型水库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县区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从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督促整改,提升小型水库管理水平。

【水产养殖】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20公斤,产值32亿元,保证了全市水产品有效、安全供给,水产品增产,渔民增收。狠抓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制,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对省市级重点水产苗种场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申报3家企业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开展渔政执法,切实养护渔业资源,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开展“电打鱼”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行政,执法到位,确保禁渔期管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同时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投入资金30万元。

(杨文磊 宋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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