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知豫政办〔2015〕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04号)精神,我省组织对各地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得分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 综合得分 考核等级许昌 96.8 90.7 93.12 优秀安阳 95.5 90.7 92.6 优秀郑州 94.3 89.5 91.4 优秀济源 94 89.5 91.28 优秀南阳 96 87.5 90.88 优秀焦作 93.3 88.7 90.52 优秀省辖市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