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俊
(红河学院 音乐学院,云南 红河 661400)
对弗兰科·克莱利自身声乐感受理性的思考
王平俊
(红河学院 音乐学院,云南 红河 661400)
弗兰科·科莱利是世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他对声乐的自身感受是学习声乐的宝贵资料。本文将从谈话中的“打开喉咙”、“声音投射”、“歌唱中的技巧使用”三个问题入手,对此加以思考与阐述。
声乐;打开;位置;投射;技巧
一个春天的日子里,音乐评论家杰罗姆·汉涅斯和世界男高音歌唱家弗兰科·科莱利一同坐着杰罗姆·汉涅斯的卡迪车向南泽西进发,汉涅斯的采访机就放在他们俩中间。他们边走边聊,聊得很投机。就这样,一位伟大男高音歌唱家宝贵的声乐资料被记录了下来,真切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杰罗姆·汉涅斯开门见山地问道:“能否解释一下‘打开喉咙'意味着什么?”弗兰科·科莱利回答道:“用低位喉头来歌唱,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就像打哈欠那样。但是保持低位喉头必须对其不施加任何外力,所有时候都是这样。”打开喉咙是美声唱法最重要的教学理念,理念认为打开喉咙是进行歌唱的前提,是解决说与唱差别性的方法与手段。因为人在自然讲话时喉头处在日常位置,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很多时候它都是被忽视的。而歌唱发声时,音高已超出了正常范围。在发高音时,未经训练的人的正常生理反应是颈部肌肉锁住喉咙,声带受到肌肉挤压而不能正常振动,没有振动声带就不会发出声音,从而避免发高音对发声器官带来的伤害,这是人本能的神经反映。如何解除发高音时的这种本能反映,就是歌唱打开喉咙要解决的问题。
打开喉咙的目的是为了声带在不同音高上都能正常地振动,从而能够给出高质量的基音来服务发声、服务歌唱、服务情感表达。良好的歌唱在发声时,喉头大都处在比日常讲话稍低一些的位置,这是声乐圈的一个共识。喉头位置的高低是否就意味着喉咙打开与否呢?用科莱利的话来说那是肯定的,“打开喉咙就意味着用低喉位状态来歌唱。”科莱利的话我并不怀疑,但所有人是不是都不敢肯定。因为大师的话会给初学者带来很大的垄断效应,就像我们以前对“两个凡是”盲目崇拜一样,无条件、不加思考的服从。压喉头者的歌唱目的是为了低喉位,有时教师只强调了高喉位对歌唱的危害,却没有告诉学生压喉头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喉位较低是打开喉咙的外在表现,科莱利所说的低喉位歌唱,就应该是喉头在低位时喉咙相应也是打开的。打哈欠时的喉头位置较低,当刚打哈欠时喉头向下运动较为自然,但运动到后半程肌肉对喉部就开始有所挤压。所以,歌唱时对喉头位置的描述常常会说是打哈欠的开始部分,因为这时喉头是不受压迫、相对自由、没有施加外力的,用科莱利补充的话来说:“完全正确,不施加任何外力。这时的声音必须是浮动的,像浮在喷泉柱顶上的一个球。”不施加外力对于初学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正确引导和自身的练习,这有这样才有可能把低喉位与打开喉咙自然结合起来。
杰罗姆·汉涅斯又问:“关于声音的位置与投射是怎样的?有些人反对置放声音靠前的观点,或者是把声音投到自己前方的说法。”科莱利思考了一下说:“那不对,我们天生就是这样的结构,有一条弧线……而这是气息走动的通道。我做了一个实验证明了,声音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从嘴里传出去的,但是我们又不能单纯认为声音只是用嘴传出去的,因为那样会出现一个开放、分散、没控制的声音。”科莱利讲的首先是要我们承认的人体腔体结构,即口腔结构是一个弧形结构,鼻咽腔也是一个弧形结构。声音由声带发出,经过喉咽腔进入口咽腔,然后有一部分进入鼻咽腔,振动带来的声波会沿着弧形结构振动整个头部,这是声音在这个腔体里自然产生的结果。这种感觉不能用单纯的具体位置定义,因为声音到达每个地方几乎是同时的。根据科莱利的解释,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的声音是不可能抛射的,特别是从面罩、眉心、前额等位置更是不可能,因为他说人的声音只能从口腔传出,抛射的提法只能是一种意识上的教学引导。声乐教师为了达到教学目的,会让学生想象很多实际不存在的事实和现象,他们并不关心抛射、靠后、靠前实际存不存在,达到教学目的才是第一位。
杰罗姆·汉涅斯又说:“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下‘想象'在歌唱中的作用。”科莱利思考了一下说:“只想着发出甜美的声音并不能自然地带来技巧,你必须在运用技巧时想着甜美,这些东西都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确实,在歌唱中声区的音高是不需要多想技巧,但不同的是,你在唱《图兰朵》中的‘胜利!胜利!(vincero)……'就像走路一样,正常情况下不必多想,但如果像上台阶时,你要留心抬脚往上走,不然就会摔跤。”歌唱有时与讲话类似,讲话基本是在一个音高上,除非大脑发出指令(发怒、激动、急躁),否则你是不会改变讲话的音调的。歌唱音高在中声区时,发声相对不是很困难,所以就不用想太多。如果是高音,你就必须要和练声时的状态相结合,要把如何解决高音的状态想象出来,然后提取使用。
[1]杰罗姆·汉涅斯.大歌唱家谈精湛的演唱技巧[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
J60
A
1007-0125(2016)07-00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