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2016-08-01 06:45翟东方
大观 2016年7期
关键词:高职高专院校课程改革

摘要:当前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面临着教师专业不足、学生积极性差、教材内容枯燥、教法形式呆板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弊端。本文认为面对这些问题,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在《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时应当注重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职业敏感度、注重教材编撰和选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提高《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授课质量。

关键词:高职高专院校;旅游法规;课程改革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和了解国家在旅游行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旅游政策与法规》无论在本科层次类高校还是在高职高专的旅游管理专业都是一门必修课。《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讲授国家在规范旅游市场和旅游经营行为、明确旅游活动参与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与旅游活动相关的导游人员管理法规、旅行社管理法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交通、餐饮法规等内容。从内容涵盖方面来看,除了吃、住、行、游、购、娱这旅游的六大要素,还包括了与普通消费者相关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法内容。作为应用型较强的的一门课程,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到的法规知识来处理相关工作以及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比如:遇到突发事故的应变、旅行社的设立程序、合同中违约行为处理等。如何将枯燥的法规内容讲的有趣生动,如何通过课堂培养学生的处理能力,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和生动性,都是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中需要积极应对的问题。

一、高职高专院校《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面临的困境

如前所述,《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本应是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相关专业的一门必修课,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学生厌学及法学专业与旅游专业的差异,使得旅游法规课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方式的改革都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1]《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在教师和学生中的反应却不好,其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师:专业不足

目前,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授课教师中,旅游管理专业科班研究生出身的都很少,遑论更高层次、更专业的人才。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师中要么受过旅游管理专业的学习,要么受过法学专业的教育,能在旅游管理和法学两个专业都有所造诣的几乎没有。在本校的教学中实行AB角上课,也就是由两位老师上课。A教师法学专业出身,给学生上课的时候更多的是偏重于法学知识,甚少讲到旅游业中的实际案例,所以学生不愿意听讲。而B教师是位年轻的旅游专业讲师,由于考过了导游证所以被安排了讲授了旅游政策与法规。B教师虽然专业知识较强,但是对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在讲解的过程中对于某些知识的讲解,较为浅显,对于学生提出的某些问题不能作为专业的回应,这样都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给《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授课带来了一定难度,教师在授课时大多数是边教边学——旅游管理出身的教师在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法学出身的教师在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知识,因此授课无法做到融会贯通,游刃有余,授课很难摆脱教案和课件,很难做到生动灵活。

(二)学生:积极性差

随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调整和变化,原有的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不再区分,加之本科学校的扩招,部分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出现了“生源危机”,很多教师甚至面临着到高中招生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生源质量出现严重下滑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地理位置相对不好的院校,对于一些名称不显著的院校,学生在报考的时候一般不会选择这样的学校。而旅游管理除了在专门的旅游类学校受到重视外,很多院校都是边缘学科,在招生的时候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还有社会对旅游管理的认同低,报考的学生也相对较少,学校为了招生就会将一部分学生调剂到旅游管理。这些学生本身就不是特别愿意学,再加上调剂的学生分数相对不高,基础知识差,所以积极性不高。

旅游管理专业在大多数院校属于文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对来讲理论性比较强。《旅游政策与法规》作为一门法学性质浓厚的课程,里面内容基本上都是国家现有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规程,因此比较枯燥。为了能够让学生记住相应的知识点,教师在授课时会采取反复讲授,不断练习的过程,会让学生感到重回高中时代,容易产生畏难心理甚至是抵触情绪,这种心理严重不利于《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讲授。

(三)教材:内容枯燥

目前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在《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材选择上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导游证从业考试专用教材,一类是本科层次高校教材。这两类教材各有优缺点,前者更注重应试,忽略对法律条文的阐述和运用。后者则更加注重法学理论阐述,但对于旅游管理的某些专业名词解释不容易被学生理解。两者共同的特点是都是由国家颁布和实施的有关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而成,内容相对枯燥,不利于高职高专类基础较差的学生所理解和掌握。

对于高专院校的学生而言,能够学会利用知识解决问题和考证一样重要。根据历年的经验,在考取导游证的笔试过程中,分数较低的都是旅游法规方法,大部分学生的得分率都比较低,这样就直接导致导游证无法通过。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理论知识相对比较差,如何能够顺利的通过导游证至关重要,关乎着未来能否在旅游业立足,因此选择一本即适合考试又易懂的教材非常重要。

(四)教法:形式呆板

如前所述,由于授课教师的专业素养不够,《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在实际讲授过程中多呈现出生动不足,枯燥有余的特点。这又加重了学生的理解困难,让学生感觉到学习难度较大。对于专业的法条,老师在授课的过程中总是面对这样的困境:讲的太宽泛,学生不易理解;讲的太细,课时不足,学生容易失去兴趣。同时,由于教师的局限性,每次讲授案例的时候容易有头无尾,不能对实时性的案例进行分析解释,只能讲解已有案例,这样不易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另外,对于向仲裁、申诉等部分,由于课时不足,一般讲授的都很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学生依然不易进行处理。教学形式上,授课教师主要依赖于讲授法,而且由于专业受限不敢展开太多。因此,因此无法做到生动有趣、吸引学生注意力。

二、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的路径

面临着上述困境,当下的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以提高《旅游法规课程》的授课效果,提高学生对《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兴趣。

(一)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和交流力度

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应当重视对《旅游政策与法规》授课教师的培训和交流力度。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可以通过与本地区更高层次院校举行学习和交流活动,通过讲座、报告、观摩听课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授课教师在知识储备和授课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和交流。比如利用每年暑假期间开展的暑期培训班,不仅学习培训班的内容,通过在班级里和其他老师讨论,咨询较好的教学经验。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旅游法规精品课程的学习,对精品课程的课件制作、教案写作等方面进行研究学习,争取把课程讲的更有特色。授课教师自身也要重视对旅游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相关知识的补充和完善,力求丰富自身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自身师范技能,争取把《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讲出特色,讲出水平。

(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职业敏感度

授课教师在讲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时,要多启发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和职业敏感度。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校只是学习的主要场所之一。授课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介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并多关注旅游行业发展动态,自觉培养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旅游行业出现的现象和问题的能力。同时,注重学生社会实践环节,让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注意留心观察,做一个敏感的旅游从业者。

每次备课时,甚至在授课当天,能够通过网络新闻渠道进行信息的采集,对于和旅游相关的实时事件,比如云台山发生游客人身安全事故、酒店出现人员打砸、东北出现的“天价鱼”事件等,第一时间反映给学生。让学生能够迅速的掌握专业相关信息,提高其专业敏感性,也能够使他们能够在获得事件信息后利用所学到的知识进行分析,让学生感到学有所用,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习效果。

(三)注重教材编撰和选用的针对性、实用性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基础,是教师授课的基本依据。对于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来说,教材内容不应过于深奥枯燥,教材要更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在选定教材的同时,最好要有辅助教材,通过大量的、现实的案例来解释说明这些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更易于学生学习和理解旅游法规,从而能够加深记忆,以便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运用好旅游法规。

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面对的问题,一是要进行导游证的考试,二是要完成课程学习的考试。由于考试方式不同,学习的方式也不同。在教材选择上,单纯的考证教材以法律法规条文为主,考试教材以理解为主。因此,建议在编撰教材时,能够更多的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上课时以理解性的教材为主,案例为辅。考证时,以法规条文为主,试题为辅。

(四)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师要尝试探索不同形式的教学方法。除讲授法外,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等等。案例分析法有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有利于教师能动性的增强,有利于课程应用性的强化。[2]

以案例分析法为例,笔者在授课过程中发现,案例分析是最为实用的教学方法,但是也有某些问题,比如很难找到针对性特别强的案例。这就需要教师备课过程中,加大时间精力,寻找适合的案例。另外,由于一个案例往往涉及到多个因素,如导游强迫购物,不仅包括导游的扣分制度,还包括对旅行社的处罚、合同的违约、消费者的维权等内容。往往在讲第一个内容的时候提出案例,但是分析时只能针对某一方面,由于两次课程中间的时间差,让学生容易遗忘。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的时候最好能够将案例进行归类,并且将有联系的章节联系讲解,这样更容易让学生理解,也不会重复太多。

三、结语

目前,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弊端,比如,课程任务重但是课时少、学习兴趣低但是考试要求高等难点,这些问题和弊端也给《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了任务也指出了方向。当前旅游行业供给侧改革方兴未艾,面临这一局面,高职高专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授课也要有自己的“供给侧改革”,改变现有枯燥乏味局面,为学生提供更有效、更富吸引力的讲授方案,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授课质量,为旅游行业培养更具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后备军。

作者简介:翟东方 (1987- ) 女,河南辉县人,河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教师,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旅游管理与景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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