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谈了建筑师负责制,有朋友说建筑师的春天来了,如果从更好地实现设计者的初念方面来理解,这的确可以被认为是个久盼终来的喜讯。可我想说的是这样的制度如果能够实行还需要一个过程,还有许多路要走。从外部来讲,要作为工程建设中众多相互关联的习惯、措施、做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新的有价值的部分,建筑师负责制这样的做法不能被割裂开来,或孤立地去理解,是有赖于更大环境的调整、改变,比如法制环境、行政许可、行业做法、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进步;从建筑师自身来说,负责制应该更多地被理解为是一种内外需要的岗位以及相应的能力,这个能力所对应的服务责任更大,能力所必须包含的知识、经验更为宽泛。从这个角度讲,面对可能来临的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感知的不应是未来能够随心所欲、自我满足的喜感,而是实现社会价值、专业责任和服务精神的机遇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