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相彬
摘要:自诞生之日起,媒介便以自身特有的姿态深刻影响人类生活,网络时代依然。电视等媒介建立了大众传媒秩序,并统治了近50年,这场媒体革命的巨大影响之一便是对“权威”的影响。本文依据马克斯·韦伯“权威理论”、巴纳德“权威接受理论”,从媒介表征、属性出发,探讨了“威权媒体”电视的“权威”特性。
关键词:威权媒体;媒介属性;权威;消解;建构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7-2-0031-03
“(我们)时刻都在看电视、讨论电视、阅读电视。”[1]正如西尔弗斯通所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电视曾融入人们的生活,占据生存时间和家庭私人空间,并被自然、快乐地接受着、消费着。在这种遍在、历时“沉浸”中,电视对人类产生诸多影响:大到全球议题,小到民生轶事,从政治选举到商业广告再到街角文化……一个重要领域是对“权威”的影响。电视本身就具备“威权”(即便是在自媒体、公民社会媒体发达的今天,在偏远地区,电视仍占据信息接收、信任的主导地位),无论形式还是内容,同时电视也对“权威”实体产生影响。
一、电视的媒介属性决定电视“威权”
电视之所以能对“权威”产生影响,首先得益于媒介属性、传播抑或是符码特性:能使大范围公众、快速、愉悦、长时间沉浸于其所营造的视听通道情境之中,尤其是在当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媒介只有电视的偏远地区,效果更为显著。电视将日常生活、文化时间化,占据观众的生存时间,“只要电视在那儿,就想看”。根据替代理论,这种对生存时间的“霸占”所形成的“威权”,为电视内容传递到客厅、眼前、脑海,提供了可能。内容层面的隐性輸出:从视听新闻到娱乐综艺,电视呈现观众乐于接受并自觉沉浸的节目,电视权力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接收中实现,遥控器不代表拥有而是被消费。电视权威还在于代表概率多数、现场和专业。在保持人际关系、规避孤立本能驱使下,当一种声音被认定为主导多数时,它便能形成民意的反映和表达式的权威;借助立体展示,电视使观众认为其代表着事实,虽存在对此“拟态真实”批判的观众,但批判不等于否定,电视仍是消除不确定的权威源。这种得益于概率多数的群智权威、现场权威、专业权威、抑或是群体压力的拟态权威,通过电视这个视窗呈现。
古德温在《电视的真相》中指出电视被认为是最忠实、可靠的权威信息源。[2]报纸虽能创造地缘性权威,但视听符号能制作出更有说服力的精神产品;与网络相比,电视在一定程度上更大众,理由之一便是电视(尤其是偏远地区)不存在显著的“数字鸿沟”:接收成本较低,在硬件接入沟、接触层面并不像网络昂贵,根据选择或然率、理性行为(技术接受)理论,在满足基本功能层面,电视使用更广;使用沟方面,网络需要一定的知识技能和信息素养,而电视则不然,因而更切合大众;理解沟方面,电视文本直观生动形象、通俗,口味更适合大众;电视收看被认定为“集体仪式”,一些地区至今仍保留着集体观看的习俗,即便是发达地区,电视(而不是自媒体)仍作为家庭媒体而存在。
二、如何定义“权威”
韦伯认为存在三种形式的权威:传统权威、魅力权威、理性法定权威。[3]传统权威如部落和君主制,依赖于传统或习俗的权力领导形式;魅力权威如宗教先知、战争英雄,基于个人能力、成就产生;理性法定权威以理性、法律为基础,体现为领导权力,是科层制的基础。“权威接受理论”认为只有权威指令信息被接受,权力才能成立,[4]而电视使大范围接受成为可能。权威通过禁止来实现,如早期受教育权、知晓权。除了传统权威,本文更多地研究基于信息传播形成的权威形态。
三、电视与“权威”的相互影响
(一)电视与中央权威
按照媒介偏倚理论,偏向空间的媒介有利于强化权力中心的权威控制,很显然电视偏向空间。相较于文字时代依靠暴力形式维护的中央权威,如今的手段更加多样隐蔽:将意识形态、权威形象,以易于接受的形式(新闻、电视剧甚至广告)传输给民众,潜移默化地构建权威;全面覆盖和强大渗透使电视成为传播政治文化、形成共识的主要工具,借助媒介事件、仪式激发权威认同;作为一种话语,电视将分散观众与国民共同体联系起来,将公共领域的国家和私人领域的个体结合在一起,国家意识融入电视观众日常生活、生命体验,强化中央权威。
同时电视对政治权威具有反向消解作用:把政治丑闻从幕后私下转到前台公开;梅罗维茨认为距离和有限接触支持了神秘和敬畏,[5]电视拉近了中央与地方、公共与私人的距离,当距离神秘被电视再现,权威便弱化了。
(二)电视与地方行政权威
电视对受众的影响,受其所处社群文化、结构的影响。在科层制度、文字时期,外部信息诸如政策的传递,主要依靠组织传播,地方行政领袖凭借较早、深度接触,成为信息精英和舆论权威。电视的出现使村民获取信息早于行政领袖成为可能;电视超强的渗透力和传播特性有利于传输现代意识,提高政治参与热情;本地议题设置不再是行政领袖的特权,保守、封闭的传播格局得以打破。
(三)电视与信息权威
传统知识精英权威凭借“时差”,依赖较早对书本知识、实践经验的掌握来获得知识或学术的话语权。然而电视将其威权特性,以第一时间、独家的形式,赋予收看较多的普通人,打破了信息垄断;精英和大众同时共享相似信息,动摇了传统知识“权威”的根基——“时差”,这种“时差”被电视的传播特性——“共时”消解。
戴恩斯特认为电视肩负有经济使命。“电视对生命本体属性(时间)及其社会总体基础(经济)具有支配力量”,[6]通过流通框架,电视将物质形象转换为价值。传统财富积累依赖经济信息垄断,而电视将信息传输给大众;广告的巨大能量很好地表达出电视威权性质:广告使符号价值得到张扬,而商业集团则用金钱换取电视的象征性权力,获得说服受众的话语权,从而巩固经济霸权。
电视具有文化试金石功能,而鲍尔德温等认为文化是争夺意义表征系统,符码“意义之图”的舞台。电视将文化由文字转换为视听符号,为广阔时空内不同种族、阶层所享有。一旦某种资源普遍化便会“贬值”,以古典文化为例,原仅为少数人消费,从而维护了精英地位,但电视打破了文化解释的控制,为了保持知名度,大圣也需搬上屏幕。但电视权威仅是广度上的,表征的文化应是良性持续的而非同质暴力恶俗的。
(四)电视与宗族、家长权威
电视具有抵制嘲笑传统权威的作用。得益于地域、组织传播的封闭性,宗族权威依靠知识经验,便可在族群场域内维持权威。[7]电视兴起后,宗族权威的学识量、知识更新速度远不及电视,收看电视降低了族人对宗族议题的关注,电视让族人领略外部迥异的魅力型组织领导。电视对宗族权威的维护更多体现在形式上,如收看位置。家长权威除了辈分,还依赖“时差”建立的知识经验;印刷符码的复杂性使儿童无法进行深度学习,家长权威得以维护,而电视简化对信息的接近,提前将成人专属经验展示给孩子,在导致童年消逝的同时,对家长知识经验的依赖也在降低,儿女对家长知识变得不屑,电视抢走了家长崇拜。
(五)电视与性别权威
电视内容是有性别的,[8]从男性注视到社会性别,这与女性主义媒介批评视角一致。电视仍在膨胀男权,如对女司机形象的塑造,电视节目呈现男性气质、决策话语。然而通过演播男女不平等,电视也促进了女权主义发展。文字时代只有少数“简·爱”,才能接受文字启迪,男权得以维持;而电视则对男性标准证伪,如《我爱露西》中露西反抗了丈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引起女性观众巨大“共情”,在此呈现的是:电视消解男性权威。
(六)电视与时空权威
电视独特的权力是打破个人的与公共的、现场的与转播的区别。戴维·莫利认为电视消解了距离,建构新的信息共享场景,改变了時间与地域的传统概念。[9]传统时空情境下,有限个体垄断信息,形成权威。而物理空间和媒介场所的融合,加速了信息“明日黄花”进程。“村落”世界中,知晓权摆脱对自然时空过度依赖,“无疆界电视”拉近观众与现场距离,打破了时空话语差异,参与、见证期待得到了极大满足。但“远方内容”是经把关筛选、“城市话语”的;所谓远方多指权威的中心——中央、精英,因而电视消解权威,又为其所用。
(七)电视与群智权威
群体是个人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个体产生影响。群体代表着概率多数、集体才智、道义多数,在概率上更接近于现场和真相;根据群体动力学,信息压力和趋同心理使个体在形式和实际上易将群体视作权威;群体规范制约个体,表现并强化权威。电视是群智聚集地,是个体对“总体的期望体系”的信任和对代表多数的、专业的模糊权威的信任。电视传递群体共时、历时的知识、真相、价值观,浓缩外部的世界和多数人的想法,视听立体传播更坚定了个体对群智的依赖、崇拜。
(八)电视与宗教权威
宗教从一开始就注重利用图像进行传播,从早期的岩画到壁画,直到印刷术发明后,经书等文本才成为传播媒介。今天借助电视,宗教又回归图像传播。在电视福音主义指导下,“电视教皇”保罗二世借助电视扩大影响,加之在家庭空间收看,强化了仪式感、崇拜效果。在偏远地区,识字率较低,以及二元制结构下,留守老人、儿童增多等原因,宗教权威得以长期维护。而电视提供的社会蓝本使宗教迷恋度逐渐降低,降低了宗教议题上沉默螺旋的影响,宗教权威日益缺乏生存土壤。
结语
正如延森所言“媒介,同时是物质的载体、表达的话语或情感形式以及全社会对于交互活动的形成与限制加以规范的制度”。基于自身媒介属性、传播特性以及深层次的符号特性,电视本身就是“威权”媒体;同时电视还对权威实体产生影响:除了维护,还在很大程度上“解构权威”,这种影响通过社会地位赋予功能,以信息舆论领袖、话语权等形式呈现;“权威”实体需要借助电视对主导意识形态、社会和文化权力进行阐释和象征性传播,以巩固和维护自身权威;基于媒介选择或然率,权威推动电视这种低投入、高产出媒介的发展:借助既得资源,作用于媒介生态,通过社会化的电视机构,生产和再生产权威表达。“权威”实体对电视采取的态度(促进还是限制),取决于电视对其是维护还是消解。
图一 媒介属性与权威关系
参考文献:
[1](英)西尔弗斯通.电视与日常生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2](英)古德温.电视的真相[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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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铁.巴纳德行政管理思想评析[D].吉林:吉林大学,2014.
[5](美)梅罗维茨.消失的地域[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6](美)戴恩斯特.电视理论中的马克思与隐喻[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7]张斌.大众传媒与少数民族乡村政治生活[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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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英)莫利.电视、受众与文化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
[10](丹)延森,刘君译.媒介融合:网络传播、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三重维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11]谭旭东.论电视文化的图像革命[J].宁夏社会科学,2008(5).
[12]南野.文化构图中模糊的电视权力[J].三峡大学学报,2011(6).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传播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