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晨
早在一千多年前的中晚唐和宋朝,曾经历过一场历时几百年、针对里坊制的拆墙运动。
里坊制的兴起
中国商周时期以前,可谓城市发展的初期。人们出于需要聚居到一起,但还没有有意识地大规模修建城市。从春秋到汉,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城市发展高潮。“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西汉刘邦建国之后,全国各地经过汉初休养生息,取得了经济大发展,“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流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交换经济发达带来了商业城市的大发展。除了首都长安,其他城市如洛阳、邯郸、寿春(今合肥)、临淄(今淄博)、江陵(荆州)、成都、吴(今九江)等都是著名的商业中心。这时期也是里坊制城市建立的初期。
《吴越春秋》云:“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这里的“城”即“宫城”,“郭”即“外城”。城与郭,构成了古代都城空间主要和基本的单元。造郭的目的是“守民”,即为了镇守和掌管、统治民众,以建立和维护王朝统治秩序。因此,如何按照统治者的意愿和都城规划结构来组织民众的聚居生活,构建都城社会空间,并使之纳入整个都城政治和礼治秩序之中,就成为都城建立后,统治者面临的重要问题。
从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看,西周以来,对郭内居民的组织管理主要是通过里坊制度进行的。里坊可谓是古代都城中最为普遍和长久的居民聚居规划形态和城市管理制度。不仅将都城划分出若干方形的空间。而且对每个空间都作了适当的安置与有效的管辖。它在划分都城居民居住空间的同时,也划分了都城社会结构空间。
春秋时期,城池规划便有了“里坊”一说。“里”在北魏以后称为“坊”,为当时的居住区。即由官府规划的、封闭的居民区。《苏氏演义》说:“坊者,方也,言人所在里为方;方者,正也。”又说:“方,类也。《易》曰方以类聚,居必求其类。”城市由若干“里”组成,可以保证城市秩序及统治者的安全。“里”也是城市面积的基本单位,即是城市设计时的平面模数。这种规划设计手法。是古代城市呈现方整形态的一个重要原因。
里坊制,以里坊作为城市中的居住单位进行管理。里坊制的最初形态在汉朝,用纵横的街道将城市划分为大大小小不同的方格,居住的坊和市相分离,规格也不统一。“里坊”在汉朝称为“闾里”,据记载,汉长安有160闾里,“室居栉比,门巷修直。”居民区在长安城东北和外郊。160闾里可能包括城中的“闾”和郊外的“里”。城中则宫、衙、市、宅杂处。闾里的形式可能脱胎于农业井田制自然经济男耕女织社会的基本组织“邑里”,移用于都市,则成为对城市居民实行监管、宵禁、征役的基本单位,只是以城市居民取代农业居民。
封建社会商业繁荣、人口增多,统治阶级需要有效的措施确保城市的有序运行,里坊制城市便于管理统治,因而被多个朝代沿用。里坊以规整的区划、严密的管制为基本特征,其形成和发展表达了统治者试图从时空上严密控制城市居民及城市社会生活的冲动和努力。
里坊制的巅峰
从三国时期到唐朝。是里坊制的巅峰。以曹魏的邺城、北魏的洛阳城和隋代的大兴城(唐称为长安城)为代表。
古代的城市规划(尤其是都城规划)自三国曹魏邺城开始。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城的外形趋向规整,王室衙署位于城内北部中间。其余大部分为居民区,居民区内由数条东西、南北的街道划分为若干封闭式的里坊。
北魏首都洛阳城,在官方的人为规划下,洛阳城的格局就如一个巨大的围棋盘。“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洛阳城的大城墙里面套着323个里坊(子城),士农工商不同职业者集中居住在各个里坊中,如洛阳北的慈孝里、奉终里,里内人多从事丧葬业,主要卖棺材、纸钱之类的商品;洛阳东的通商里、达货里中的人,多是屠户、小贩,资财巨万;洛阳南的调音里、乐律里,多居住着演员、歌妓;洛阳西的延酤里、治觞里,居住的多是酿酒者。每300步建一个里坊,每个里坊都有围墙,坊内一般设有十字大街,将里坊分为4个区域,如同一个“田”字;每一块区域再设十字型小巷,从而将里坊分成16居住点。居民的住宅就分布在这些居住点里。而且,坊内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店铺、市场,居民购物必须跑到政府制定的“市”里。
隋朝大兴城全城共有109坊。排列得如棋盘上的格子般整齐。以正对皇城正门朱雀门的朱雀大街为中轴线,两侧建筑东西相互对称。朱雀街以西有55坊,朱雀街以东有54坊,因为在城的东南部修建了一座曲江池,占去了1坊的面积。
其实,这种棋盘状的道路结构体现了周礼制度和周礼精神。据《周礼·考工记》记载,古代都城的规制是:“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也就是说,都城9里见方,每边开有3门,东西南北各有9条道路。南北道路宽为车轨的9倍。这种整齐划一的方格形道路交通网,不仅便于交通,也便于在街坊内建造各种建筑。棋盘状街区结构对现代城建影响较大,我国各主要大、中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网至今都保持着这种基本的格局。
隋朝大兴城内的坊最初设计分为五级。面积较小的两级坊只在皇城正南和东西各开一个坊门,其余坊则在四面各开一门。以街道连接不同的坊,两个坊门的小坊内设一条东西横街:4个坊门的大坊内设有两条相互交叉的十字街。坊内除了这条横街或十字街以外的街道,称为“巷”或“曲”。
“坊”其实是高墙围起来的封闭大院。有的大院用作官吏办公,有的大院用作百姓居住。每个坊都是相对独立的封闭整体,四周筑有夯土的高高的坊墙。隋唐洛阳城内的坊墙厚度约在4米左右,均为夯土筑,其高度大约不会超出常人肩部的高度。而长安城的坊墙高约9米。
每个坊的坊门上书写有坊名作为标记。坊门每天按时启闭。夜间及遇有禁令或事变时,官府就命令关闭坊门。“坊门”的作用和现在的街道牌一样。如果官府有什么重要事情需要告示坊中居民。或居民在道德、科举方面有值得表彰的地方,官府也会张榜于坊门,后来的牌坊就来源于此。
坊与坊之间的笔直街道一般宽41米。道路宽阔通畅。但这些街道都是土路面。雨雪时交通不便。为了排水,路面中间高,两侧有水沟,沟外是坊墙。城内纵横交错的街道划分出布局整齐的里坊,其面积大小基本相同,“每坊东西南北各长三百步”,形制基本为正方形。折合今尺度每坊的长宽均为441米,约0.5平方公里。
隋唐的长安城有两个商业区。长安城朱雀街两侧各用两坊地修建出东西两个大型市场,分别叫东市和西市,是都城内的商业区。东西两市店铺林立,各开两门,市内街道呈“井”字形。当时的城内繁华状态可以从这两个商业区看出,东市里面的商业门类分为220行,西市比东市还要多。东市周围的坊内居住的多是公卿勋贵,而普通的商人特别是大量的西域胡商,集中居住在西市周围。唐朝开设市场管理员。使得市场有价格货物管理机制。市场虽大。却井然有序。
隋唐长安城内各坊中不仅居住了平民,也有各级官僚、商人、道士、僧侣,以及客居隋唐的外来人员。这些人士因社会地位、贫富的悬殊,各家的房产、人口有着很大区别,也就决定了各坊户数的差异。隋唐两京的坊并非纯粹的居民区,官衙、寺观、官宅遍布其中。对里坊制度的影响大致如下:第一。政府机构、军用场地占用了一坊之中的许多土地。第二,权贵的随从、仆役众多,故其宅院也相当庞大。像房玄龄、李勣、杨国忠等将相之家更是占坊中相当大的部分。郭子仪的豪宅占亲仁里四分之一的面积。家里有几百人之多,而古代每户家庭平均人数通常为5.17人,而郭子仪家的人口之多、住宅面积之大由此可见一斑。第三,寺、观占据坊里土地。城镇里坊之中的土地被特权阶层大量占用,由于他们社会地位、经济力量相差悬殊,所以占地多少也各不相同,这就造成了各坊居民户数的不平衡。
东都洛阳因为自然条件的限制,没有如同长安城那样整齐划一的街道,但坊市的规划并没有两样。据《大业杂记》记载,洛阳南有96坊。洛阳北有30坊。所有的民坊周边均是围墙,大约长4里:每个民坊都有4面大门,它们都临街,建有门楼,呈现为封闭的居民区。大街小路,纵横相对。
隋唐制定了“百家为里”的制度。由于“里”是按户划分而形成的组织。“坊”是规划而成的封闭居民区。这就决定了里坊组织的不一致性。第一,一里多坊。有的坊只有权贵一户。在与“一里百户”的编制相差太远,这就须要两坊甚至几坊才能成为一里。第二,一坊多里。这比较常见,这和隋唐时期京城的坊数有限而居民人数庞大有关。长安城每坊平均有300户。东都洛阳每坊平均不少于200户。如果按“每里百户”进行编制,一坊之中出现数里则为正常现象。分为一里或数里之后。坊中剩余的、不满百的户数自然就与邻近的坊中居民结合形成一里。出现跨坊成里的现象。当然,偶然也有一坊刚好是100户成里的。
唐朝的里坊和汉朝一样实行夜禁。每晚各坊市的大门随着城门一起关闭,拂晓再开。根据唐朝的城市制度,城门坊角,设有武侯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由卫士分守。天黑了,街鼓响起,坊门会准时关闭,所有的居民都被限制在各个里坊内,不准自由上街晃荡。坊外街道也实行宵禁,如果有人偷偷溜出坊外大街,即为“犯夜”,要打20大棍。曾有一个宦官喝醉酒“犯夜”。被城门坊角的武侯铺卫士逮住后乱棍打死了。五更二时,城内的大鼓响起来了,各个街道的街鼓也随之响起来了,坊市的门开始打开。
在里坊、夜禁制度下,城市虽然井然有序。作奸犯科的歹徒难以立足,但市民生活受到许多限制,极不方便,也不够人性化,如不可以在坊内开店,晚上在街上行走都不允许,更不要说夜生活。因此,在里坊制实行了数百年之后,屡屡受到市民自发的挑战,或在坊内沿街拆墙开店做生意,或不准时开闭坊门,中晚唐政府仍意图严格维持里坊制与夜禁制,但多少表现得有心无力了。
慢慢地,禁锢自由、与人不便的坊墙被推倒了,坊市分离的格局消失了。从中晚唐开始,市民们为了追求自由,为了方便生活,高墙都被拆除,传统的里坊制被破坏,坊市结合,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夜市逐渐兴盛。很多市民临街开店摆摊,甚至侵占街道,人声噪杂喧嚣,大街小巷开放贯通,人来人往,自由出入,夜生活丰富多彩。
里坊制的解体
城市发展的第四阶段为开放式街市期。从宋到明清。这一时期的城市终于突破了里坊制,以更开放的格局出现了。
自宋起,城市的里坊制布局逐渐放宽。这是因为,一方面,宋朝实行农商并重,此时已经被激活的商业力量与市民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自发地、坚韧地冲击里坊、夜禁制的牢笼;另一方面,宋朝政府比较开明,不推行王莽那样的原教旨儒家路线,也不走朱元璋追求严厉社会控制的法家道路。宋政府顺应历史潮流,适应现实,响应市民诉求,以新的坊厢制取代旧的里坊制。
一个里坊就如一个封闭型小区,而一个坊厢就如一个开放性社区。宋朝官府建立治安巡逻制度代替坊墙来保护居民的安全。
宋朝,城市商业活动开始面向平民百姓,城市生活也从贵族化转向平民化。首先,大众服务业兴起。北宋以后。城市居民开始转向生产专门化、生活消费型的生活方式。行医卖药、箍桶等大众服务业应有尽有。其次,文化娱乐业大众化。唐朝以前,城市分区规划严格,宫廷的娱乐活动不易传到民间。到北宋时。娱乐活动打破了等级的藩篱。在市井兴起,出现了大众娱乐场所——瓦舍,里面有各种功能的演出厅——勾栏。到南宋时,临安城内瓦舍有17处,不仅演出的剧种繁多,而且配套服务齐全。每当夜幕降临,有钱人就来到戏园子或茶楼看戏和品茶。市民还可以观看或参加各种杂耍、杂技和体育活动。一年一度的城隍会,活动多样,简直是个超级娱乐场。
与秩序井然的隋唐的长安、洛阳相比,宋朝的开封、杭州完全是杂乱无章的,城市的整体格局也完全失去了长安、洛阳的规整。然后,市井的商业活力、市民生活的丰富度、自由度,恰恰是通过这种“杂乱”体现出来、生长出来的,或者说这种“杂乱”是市井繁华与市民生活丰富性的副产品而已。宋人的笔记,如《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梦梁录》中,均真切地表达了宋朝城市的繁华气息和市井风情。让人感觉这样的城市才更人性化,更宜居。
就这样,束缚市民生活自由度和丰富性的围墙和里坊、夜禁制度,终究被市民们抛弃了。
北宋后拆除坊墙。居民区由原坊内小街发展成横列的巷(胡同),商业沿城市大街布置,一直延续至清代,元大都和明清北京城是较典型的代表。
元大都(今北京)里坊制的开放式布局,进一步强化了城市功能。这一点与隋唐长安城典型的里坊制大不同。大都城内坊间不但街道规划齐整,经纬分明,临近的里坊也都相互开放,整体呈现四通八达的布局。
明清时期,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城市社区的功能开始分化,形成了不同等级和层次的多样化社区,如生活居住区、商业区、手工业区、政治区以及娱乐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