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家庭农场作为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背景下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地得到了较快发展。为摸清近年来家庭农场的发展及生产运营情况,近期,笔者以本区为重点,针对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十余家家庭农场进行了重点调研,现就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提出今后的发展建议。
1.1土地流转较为困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土地价格也呈现了逐年上升的趋势。据调查,承包每亩土地的平均价格已由5年前的500~600元提升到目前的千元左右,并存在着一定的升值空间,致使部分农民不愿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加之部分农场主自身资金积累不足,难以获得规模土地的长期稳定经营权。
1.2总体生产效益相对较低。一是受土地经营年限较短的影响,使部分农场主不愿意在土壤改良方面投入较多资金,从而影响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二是缺乏自主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多数产品的销售还基本处于坐等成交状态,与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联系不够紧密。三是部分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还较为粗放,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3综合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融资难问题普遍存在。兴办家庭农场需要一定的资金积累,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二是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较为滞后,在技术指导和服务方面还存在着辐射范围小、时效性差等问题。三是在农业保险方面,部分投资较大、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农场还不能纳入投保范围,而大田作物的农业保险保额偏低,难以弥补灾险损失。四是政府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出台和细化对发展家庭农场的奖补措施。
1.4农场主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农场主多数由普通农民转变而来,就目前农村经济与文化发展水平而言,绝大部分生产经营者缺乏掌控全局的预测能力和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对市场分析和解读能力不足,不具备现代企业化家庭农场管理的知识和能力,阻碍了整体效益的发挥。
2.1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规范、流畅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培育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平台,探索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切实加强规范流转合同,规范准入审核,规范过程监督等工作,保护好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2.2加强科技引领,密切产销关系。适度规模经营、机械化、商品化生产是家庭农场提升效益的必要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先进种植、养殖技术的宣传推广,以家庭农场为载体,普及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引导和扶持家庭农场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加强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利益联结,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3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职能与财政金融功能,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加大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农业保险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确保家庭农场经营成果;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一批专业性强、效率高的服务公司,通过专业化服务实现节本增效;落实并完善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在农业项目建设、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家庭农场予以倾斜,为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4加强职业农民培训。支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开办家庭农场。并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逐步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不断推进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
064000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农业畜牧水产局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