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利平
摘 要:在财政管理活动当中,预算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预算管理也是我国政府财政活动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执行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预算公开代表着政府政策的走向。随着社会民主的不断扩大,人们对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需求也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体系还不够成熟,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导致财政预算公开还无法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本文将从财政预算公开的概念、问题以及策略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预算制度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的职能范围和活动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这就必然要求财政也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在过去的政府预算体制下,预算准确度不高,预算程序不规范,预算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控制,导致预算结果的经济价值不高。政府作为财政预算工作开展的主体,有义务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基于此,本文将围绕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进行深入探讨。
一、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政府财政预算的概念界定。实现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是推动我国行政机制改革优化、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题中之义。不仅如此,推崇政府财政预算公开也是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控制、治理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我国的政府财政管理体制当中,主要表现为公共财政,属于政府的公共服务行为当中的一种。而预算则是在一定的期限当中(通常以一年为一个特定期限),对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计划和说明。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就是依据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对政府年度内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情况进行详细计划,是政府进行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在宏观经济当中的调节功能的体现。
(二)政府财政预算的基本特点。财政预算公开的关键就在于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征:首先是规范性,信息公开应当具有统一的格式和固定的公开时间;其次是多元化,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应当从多个角度、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从而使得预算信息公开具有更多的依据和更多的获取途径。再次是完整性,所公布的财政预算信息应当包括本年度中所有有用的预算信息;第四是可理解性,要求所公布的信息表述通俗易懂,便于理解;最后是及时性,要求政府财政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公布。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预算执行的及时,二是预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应当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概念界定。在我国预算管理体系当中,财政预算公开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财政预算公开就是在预算的整个过程当中,包括预算的决策、编制、执行和决算等等,依据一定的形式和相关法律规定将预算信息进行公开。通过预算公开,能够对政府财政预算工作形成一种无形的监督效果,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方面需要做到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的多元化、公开信息的有效性与有用性、公开信息应当附有解释和说明、公开信息应当具备可理解性。
二、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透明度。从政府公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很多公务员由于受到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服务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财政预算信息是自己岗位所特有的,不愿意进行公开,导致财政预算信息缺乏透明度。另外,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可能对部分公务员来说是对其自身利益的一种冲击,因而尽量不会公开这一部分预算信息,导致最终所公开的信息实际价值不大,致使财政预算公开成为一种形式。另外,受到我国传统封闭思想的影响,很多公务员不愿意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由此也会造成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缺乏透明度。
(二)信息过于垄断。从2003年以来,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就不再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阅读,而是将副本发下来由各位代表自行阅读。当大会结束之后再一并收回。由此一来,就可以将阅读的时间节约下来,给予各位代表更多的思考与讨论的时间。但是这样不利于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透明度,导致财政预算信息过于垄断。因为在过去设置阅读环节的条件下,公众可以通过媒体对财政预算信息进行了解,而如今就少了一个了解政府财政预算的途径。另外,在大会上所看到的预算报告不够全面详细,导致预算信息垄断程度增加。
(三)制度不健全。在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当中,所谓的公开都是建立在保密的基础之上的,是政府部门在确定公开范围之后进行的局部公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就有了信息公开范围限定的权利,导致对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监督难度增大,难以实现预算管理规范化。甚至在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当中,违反了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的公开制度进行财政预算公开,而且很多公开的预算信息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制度不健全是制约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一个大问题。
三、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改进策略
(一)完善相关制度。想要促进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首先就需要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为只有加强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立法水平,以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财政预算公开保驾护航,这样所进行的财政管理工作才具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将制度转换为法律的形式,有利于为我国政府财政预算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明确政府在预算管理工作当中的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制度中明确预算信息的保密程度与公开程度之间的度,促使预算公开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范围和内容的限定,让公众在获取政府财政预算信息方面更加方便化和制度化。另外,政府还应当对《预算法》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由于当前政府的预算与预算编制之间衔接得不是很好,所以需要通过《预算法》的修订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和完善。
(二)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当前我国政府正面临着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因而在财政预算编制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编制预算方面更加重视服务和实践方面的体现。政府财政预算编制不仅需要具有长远的眼光,还应当具备明确的长远目标和发展方向,从而推动政府财政预算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发展,推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具体来说,政府首先需要明确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及原则,然后不断改进和完善编制方法,细化相关科目,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三)加强预算监督。加强预算监督,完善预算监督系统,能够为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提供可靠的保障。从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现状来看,主要的监督机构是审计部门。但是仅仅依靠审计部门进行监督,难以真正实现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规范化。因此,本文认为还应当引进更多的监督渠道,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预算决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环节。在这样的监督系统当中,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对财政预算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与控制。另外,随着多媒体的发展,媒体监督也将成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变化,财政改革也在逐步进行。我国政府的发展方向正面临着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随着我国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我国财政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当前我国政府在财政预算公开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国政府更大的努力,来促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提高我国财政预算公开效率和质量。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收费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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