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相关问题

2016-07-20 21:17陈星
2016年24期
关键词:相关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陈星

摘要:随着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大众消费理念的转变与现代金融趋势的不断变革,互联网与金融行业之间的相互渗透日趋深化,我国也开始逐步倡导通过互联网金融这种特殊的金融模式来实现普惠金融(即全民共享金融服务)的理念。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相关问题

作为“互联网+”的范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会有其显著的特征及问题。因此,本文将主要探讨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趋势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

从2015年春晚的微信抢红包到2016年春晚的支付宝“集五福”与微信抢红包的激烈之争,使我们切身体验到了这种将民俗注入网络元素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发展前景,因此,我们需要再次审视互联网金融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一、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信息披露与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第一,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出现极大地解决了网络交易中的资金安全性弱和资金流动性差的问题。当前第三方支付的市场总体逐步趋近成熟、行业的细分结构逐步稳定、市场的集中程度较高,同时市场监管也日益完善。

第二,P2P网贷行业增长迅猛,并衍生出了多种交易结构。据CECRC测算,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全国的网贷平台已逾2000多家,其中投资人数已接近300万人,这表明了我国网贷平台发展迅猛。但由于我国的P2P行业仍处于探索的阶段,相关的法律体系和金融监管举措都存在着空白,因此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第三,中国的众筹融资模式始于2011年,到现在为止,初具规模的众筹网站已有十几家。现阶段我国的众筹模式主要分为会籍式、凭证式以及天使式。其中前两种带有公益的性质,但是第三种就具有了十分明确的财务回报的要求。总体上看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足、对非法集资的法律界定不清晰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而会严重阻碍众筹模式在国内的发展。

第四,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在逐步发展。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上线,这是中国首家正式上线的保险网站。2013年,众安在线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的模式,又使中国保险业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上完成了一次重大的突破。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出3个重要发展趋势:

第一,融合共生的趋势。互联网与金融之间是互补的,这可以从物理空间中的经济形态与虚拟空间中的互联网所进行的对接融合来体现。互联网金融来势迅猛,传统的金融机构早已与互联网平台进行跨界合作,挖掘双方的互补空间,在合作的过程中融合共生以实现共赢。

第二,时空融通的趋势。金融是一切跨越时间、空间的价值交换。经济发展一定阶段时,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传统的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会日益凸显。人们愈发需要更加方便、快捷、广泛的金融服务,而互联网的出现恰好可以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使得金融回归其“初心”。当互联网实现实时数据交换时,就会极大改善金融的融通度,从而使价值实现即时融通,交易效率出现质的飞跃。

第三,金融格局综合化趋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淡化了金融行业专业化与分工的界限,降低了对市场参与者的要求,并极大放宽了金融服务的可能性边界。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阶段中出现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不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既拥有机遇,也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监管层面上的问题与风险。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因此,要全面精准的落实混合行业的管理就会十分困难,从而造就了监管体系的不完善。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防范风险、建设信用体系以及宏观调控等方面都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交叉性的行业,因此行业的监管会涉及到很多的部门,需要多部门进行共同监管,从而无法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地监管,同时也使得很多互联网企业游走在监管的真空地带。

(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逐步扩大,它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潜在性风险。由于金融与互联网行业本身就存在着高风险,因此,两者结合后更容易碰撞出更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不仅存在着传统金融业所特有的各种风险,而且还兼备技术与法律方面风险。例如,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出现了很多次的盗刷事件,由于快捷支付可以绕开银行,并且首次关联也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取款密码,而只需输入手机验证码就可以完成支付,所以就会出现潜大的技术性风险。因此从根本上讲,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是互联网金融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信息安全亟待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愈演愈烈,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易受到网络内外的系统攻击,因此存在着较高的信息安全问题。例如2014年支付宝员工售卖用户信息事件,以及2015年苏宁易购大量泄露用户订单信息事件等,这些主要都是由于其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信息保护意识不足造成的。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分析海量的数据,来掌握客户全方位的信息,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大数据本身也是需要大数据库的支持,随着数据的不断集中及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安全就逐步产生了巨大的隐患。

因此,随着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迅速普及与应用,应当高度关注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提高技术水平并完善监管体系来促使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四)易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互联网金融是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交易的,因此不会留下任何除交易信息外的物理痕迹。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行没有严格的资格审查,而且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匿名性,手机和网络用户可以通过的设置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就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去流转资金。这种方式隐藏的巨大漏洞很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进行“黑钱”的划拨,并实施洗钱、收受贿赂等活动,之后通过投资回报的方式合法化不合法的收入。互联网金不被时空所限制的特征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的完成巨额资金的快进快出,这会使金融反洗钱部门的监管更加困难。

四、总结

虽然近几年我国互联网技术有了很大的飞跃,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在消费者信息的保护、监管的完善以及风险的防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2016年的中国经济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方式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较好时期。回顾过去的一年,可以看到2015年中的互联网金融已经呈现上升的趋势,而这种市场热度将会在经济新常态的倡导下在2016年将再次有一个理性的升温。

在我国要快速可持续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跳出思维定式,并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监管要灵活的视实际情况而定,更加强调有预见性的监管,并防范潜在风险的蔓延。当然金融创新也不能触碰底线,要坚守住金融以信用为核心的根本规律。不断促使金融创新与监管形成良性的循环,经过不断的创新大浪的淘沙后浮现出较为清晰的格局。

二是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发展行业的关系。由于我国大部分互联网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存在重视拓展业务而忽略防范风险的现象,因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正确处理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关系。我国传统的金融业主要采用分业监管模式,从而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但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看,我国金融业正逐步向混业经营模式靠拢,因此要更加强调监管的正对性与有效性。

最后,希望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能通过不断的探索日趋完善,实现惠普金融,让更多的人享受“金融民主”,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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