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机构名的检索技巧

2016-07-13 22:13戈赟
科技传播 2016年9期

戈赟

摘 要 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本文着重论述了专利申请人机构名(非自然人)的构成,并对其的检索技巧进行了细致分析。希望能抛砖引玉,帮助广大专利从业人员了解申请人机构名的构成及其检索的技巧。

关键词 专利申请人;机构名;检索技巧

中图分类号 C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62-0106-02

专利申请人是指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只有申请人才可能成为专利权人。因此,申请人信息是专利确权的最重要依据,若加工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纠纷。本文从宏观上介绍了申请人机构名的构成,同时重点阐述了申请人机构名的检索技巧。

1 申请人机构名的构成

申请人机构的完整结构包括4个部分,分别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领域和组织形式。

日本金钱机械株式会社(“日本”为行政区划,“金钱”为字号,“机械”为行业领域,“株式会社”为组织形式),其中,字号为机构名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行政区划、行业领域、组织形式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缺失,如: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缺行政区划);

英利集团有限公司(缺行政区划,行业领域)。

2 申请人机构名的检索

根据实践经验,针对不同申请人机构名的特点,推荐如下检索路线图:

非中国大陆申请人机构?专利系统数据库?官网?其它参考网页;

中国大陆申请人机构?官网?其它参考网页。

2.1 非中国大陆申请人机构的检索

对于非中国大陆申请人机构,首推专利系统内检索,即利用专利著录信息(申请号、公开号、优先权号、申请人、发明人等)在我国或国外专利系统内既有的数据资源中进行检索,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网站、知识产权出版社网站、欧专局网站、日本特许厅网站等,具有速度快,检索方便的特点。

2.2 欧专检索

欧洲专利局(EPO)数据库资源较为丰富全面,是为申请人译名加工最常用的数据资源。加工人员可以利用已知的公开号,在同族专利中检索完整的申请人机构译名。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别代码为CN的专利申请人信息不够准确,因此不作为加工的参考,而需要查找同族专利,且首要查找的是申请人在本国申请时所用的英译名,即国别代码是KR的,就选公开号为KR开头的同族专利;若同族专利中没有本国申请的同族专利,那么首选申请人在以英语为母系语言的国家(如:美国US、英国GB、澳大利亚AU等)申请时所用的英译名。

若通过公开号不能直接在欧专局上查询到该申请人的正确译名,则可以通过查找该申请人的过往专利进行检索。

2.3 OHIM检索(用于外观设计)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是欧盟的官方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欧盟成员国内的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工作,主要用于检索欧洲国家外观设计的申请人译名。

例1:记忆技术瑞典公司

首先通过专利系统检索到其优先权信息,其次将优先权号输入OHIM的检索框,就能搜到其正确的译名为Memoteknik Sweden AB。

2.4 利用著录信息到原始申请国专利机构进行检索

若通过上述方法在EPO网站上仍不能获得正确的申请人译名,可尝试利用原始申请国专利机构进行检索(较适用于优先权为日、韩、港的专利)。这种检索的原来其实就是从专利原始申请国的专利网站查找到本国语言译名,再利用搜索引擎搜索到官网的准确译名。

这种检索方法需要加工人员对日语和韩语略懂,能够利用日韩的检索官网进行检索,例如,日本特许厅下面的IPDL专利文献图书馆。

除此之外,可以利用发明人信息检索。步骤是先利用专利检索网站检索到该申请机构申请专利的发明人名称,而后利用发明人的信息去本国的检索官网里搜索该申请机构名的本国语言名称,再然后利用google搜索引擎,检索到其英文的正确译名。

2.5 官网检索方法

官方网站是申请人机构译名的另一重要来源,官网信息相对其他信息来源,其可靠性及认可度更高。尤其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机构,首推从其官网获取译名;非中国大陆申请人机构译名在专利系统内检索未果的情况下,也可尝试通过查找官网来获取译名。

搜索引擎是搜索官网最重要的辅助工具,其中,搜索中国大陆机构官网推荐百度,搜索非中国大陆机构官网推荐google、雅虎等。

下面举例列出几种常用检索方法:

1)在搜索引擎中检索“中文机构名称+英文关键词(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机构性质、发明人、申请地址等)”。

例2:山东海纳德太阳能有限公司

可尝试如下几种检索关键词在百度中搜索:

“山东海纳德太阳能有限公司 Shandong”

“山东海纳德太阳能有限公司 Solar”

“山东海纳德太阳能有限公司 Ltd.”

2)自译再验证。

例3:大成电气有限公司

若专利系统内检索未果,可以先尝试自译,将字号“大成”自译成韩语 “Daeseong”,将行业特点“电气”自译为 “electric”,进而自译出完整译名 “Daeseong Electric Co., Ltd.”;而后将自译名 “Daeseong Electric Co., Ltd.”放入Google进行检索;从检索结果中找出其官网,并确定 “Daesung Electric Co.,Ltd.”确为正确译名。

3)集团或公司的下属子单位或分公司,可将总公司和分公司拆开分别检索,然后再将译名按照译名翻译规则组合。

例4: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可先检索“中建七局”得出其正确译文“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而后参考“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的官网英译名,得出该机构名称的英译名为“The Second Company of 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Co.,Ltd.”。

4)台湾、香港、日本、韩国机构名可尝试利用其繁体名称进行检索。

例5:台湾费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先将其转换为繁体“台灣費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用搜索引擎进行检索。

例6:山口电机工业株式会社

将其字体转换为繁体,在google或者日本雅虎中检索。本机构中,可将字号+行业的繁体 “山口電機”输入日本雅虎中检索,从而得到官网,检索到其英译文为:“Yamaguchi Electric Co.,Ltd.”。

2.6 其它检索技巧

1)用搜索引擎检索时,可在公司后加“TW”或“HK”,以缩小查找范围。

2)权威注册机构检索。例如,香港注册公司名称可以利用香港工商局检索页面 http://www.icris. cr.gov.hk/csci/查询(注意:检索时,也需先将简体中文机构名转换成繁体)。

3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机构名的特有属性,因此申请人机构名的加工必须做到客观、准确。即要求我们在加工机构名时,必须以权威网站检索为主,在全面检索后,如实地将具有可靠依据的申请人机构名译名进行收录;而不应忽略检索过程,武断地对其进行翻译、修改;只有在确实检索不到可靠译名时,才可以根据申请人机构名自译规则对其进行翻译。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针对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的专利同族检索[M].北京:中国科技信息,2013.

[2]华东理工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同族专利检索的比较研究[M].福建:情报探索,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