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进
基于GONE理论的财务舞弊问题研究
刘进进
本文基于GONE理论,以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为案例,分析了财务报告舞弊的原因,描述性分析了贪婪、机会、需要和暴露四个舞弊因子与绿大地财务舞弊的关系。基于此,本文提出了针对财务舞弊的治理措施,以改善财务舞弊现象。
GONE理论;绿大地;财务舞弊;治理
近些年来,我国财务舞弊现象极为严重,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已经出现信任危机。从“银广厦”、“琼民源”、“欧亚农业”再到“万福生科”,各种财务舞弊问题层出不穷,利润的操纵、财务报表的粉饰已不再是个别现象。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市场机制必须诚信。然而屡禁不止的财务舞弊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威胁到了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在反思财务舞弊危害的同时,也应研究财务舞弊的种种表现形式,深挖其中的根本原因,并积极探索合理的治理途径。本文将从财务舞弊动因分析、造假手段、治理措施三个方面着手,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财务舞弊问题的对策,从而加强会计行业人员诚信建设,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诚信现状。同时也使监管机构可以获得客观的会计信息,提高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1.贪婪
贪婪是指一种攫取远远超过自身需求的金钱、物质财富等的强烈欲望。葛家澎、黄世忠(1999)认为我国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来源于经济利益驱动和政治利益的驱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是舞弊主体追求个体效用最大化(秦江萍,2006)。而管理层是否舞弊又取决于他们对舞弊成本收益的权衡,而这种权衡过程又深刻地受到行为主体心理偏好的影响(洪荭、胡华夏、郭春飞,2012)。公司中的职位与股权赋予了管理层对公司的领导权和控制权,从而使其对会计信息供给具有了较强的控制能力,而股权集中度与财务报告舞弊可能性呈正相关,在缺乏有效的内外部治理机制情况下,这种部分剩余索取权和绝对控制权的错位,极可能诱发舞弊行为(洪荭、胡华夏、郭春飞,2012)。
2.机会
葛家澎、黄世忠(1999)认为财务舞弊现象屡禁一方面是因为法律规范不太完善和处罚力度较低,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未能与时俱进、与时代同发展。此外,政府部门职权失守,尤其是政府部门的某些制度安排掩盖了真实信息也是导致会计信息披露造假的原因之一(崔学刚,2004)。在审计方面,由于上市公司报表审计业务的供不应求,注册会计师审计尚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审计独立和客观公正(樊行健、夏云峰,2003)。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应对会计舞弊时,应该通过加强审计防范和手段的研究以保证其独立性,从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的资源整合,形成会计信息产业,进而保证审计质量,遏制财务舞弊现象(樊行健、夏云峰,2003;王简、孟淑芳,2011)。
3.需要(压力,动机)
吴国萍(2008)认为企业面临着现金流不足、再融资、保壳、偿债等等各种压力,为了保牌、配股和保增长,从而掩盖企业的违规行为、躲避财务压力、通过披露虚假信息操纵公司的股票价格。吴国萍(2009)以中国证监会2002—2007年处罚公告为依据,从“压力”与“机会”两方面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形成原因,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财务压力是导致财务报告舞弊的直接原因。雷光勇、刘慧龙(2006)认为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正向操纵盈余的程度成正相关,预期从中小股东处筹集资金的规模与上市公司正向操纵盈余的程度也成正相关,此外,企业面临的资金储备压力越大,正向操纵盈余的程度越大。
4.暴露
“暴露”因子由舞弊行为被发现并披露的概率,以及对舞弊者进行惩罚的性质与程度两方面构成,董事长变更与关联交易次数、关联交易影响度、财务报告舞弊可能性呈正相关股东大会次数和监事会规模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可能性呈负相关(洪荭、胡华夏、郭春飞,2012)。秦茜、陈晓、陈垠( 2003)认为关联购销交易已经成为利润操纵的重要手段,且关联交易次数越多,金额越大,越可能发生舞弊。
(一)贪婪
独立董事郑亚光在绿大地东窗事发前,从未在会议上投过一次反对票或弃权票,除郑亚光外,在2011年之前,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也从未对公司的决策发表过任何反对意见(朱清贞、严丽娟,2012)。由此也可看出绿大地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由此可见,一方面监管打击力度不够,另一方面股权过于集中都助长了何学葵的贪婪心理,从而其进行了一系列的造假舞弊行为,以掩盖自身得到的利益。
(二)需要
由中国上市公司违规处理数据库可知,从2009年10月30日到2010年4月30日短短6个月时间,绿大地2009年净利润变动了5次。从最开始预计09年净利润涨幅为20%-50%到最后修正为2009年亏损15123万元。变动次数之多、变动幅度、变动性质之大让人匪夷所思。此外,公司业绩预告、快报与年报中披露的2009年净利润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
(三)机会
1.处罚金额过低
由中国上市公司违规处理数据库可知,在2013年3月25日对违规事件全部罚款总额为3700000元,其中对绿大地的罚款额仅为600 000元。除此之外,在其余的违规公告期并没有对相应的违规事件给予罚款。据中国上市公司违规处理数据库,在2010年绿大地有高达28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因违规而收到处理。
2.律师事务所
首先,天澄门未核实绿大地提供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的信息。对于绿大地利用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发票、合同、资料、工商登记等手段,虚增收入、虚增资产、虚构交易业务等行为,天澄门由于未对有关关联关系足够关注,未在其法律意见书中提出质疑。相反,天澄门为促使绿大地发行股票并上市,甚至没有对绿大地提供的供应商和销售客户的信息完整地进行核实。
综上所述,造假成本过低、处罚力度不够,律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都给绿大地粉饰财务报表、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
(四)暴露
由财报可知,绿大地自2007年末上市至2010年,上市三年的时间就已经更换了三家审计机构,而且每次都是发生在年报披露前夕。上市公司频繁更换审计机构本身就是比较少见的事情,而年报披露前夕突然更换审计机构更是罕见。
(一)从公司层面出发改善财务舞弊现象
从绿大地财务舞弊的动因及手段中可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监督机制急需完善。若要从根本上避免财务舞弊现象,则必须使独立董事、监事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并非如绿大地案例中一样形同虚设、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企业必须加强对内部制度安排,建立有效的内部机制,进而完善公司治理,减少因公司的制度安排缺陷而提供的舞弊机会的数量。
(二)从中介机构层面出发改善财务舞弊现象
相比于安达信,深圳鹏城、中和正信、中审亚太所付出的代价太小。最终处置结果决定没收深圳鹏城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由此可见,在美国,高昂的造假成本,让中介机构不敢轻易越“雷池”;而在中国,对中介机构处罚力度不够则促使了会计师事务所默认或参与造假。
因此,在我国,一方面要整合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的资源、加强审计防范和审计手段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核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注重对注会的后续教育、提升注会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要加大会计师事务所默认或参与财务舞弊的惩罚力度。以此来保证审计质量。
(三)从政府层面出发改善财务舞弊现象
政府作为外部监管的重要主体,首先要健全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不让企图通过财务舞弊来粉饰财务报表的公司有机可趁;其次,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加大处罚力度。我国刑法规定对欺诈发行股票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100以上5/100以下罚金,显然处罚力度不够。因此,政府应加强外部法律的威慑力,加大财务舞弊的机会成本。最后,政府还应加强对职业人员的教育。通过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让会计从业人员树立起“诚信、客观、公正”的理念。
通过本文的初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个体贪婪程度成正比;财务舞弊处罚成本过低、各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给绿大地进行财务假造提供了机会;绿大地由于未达证监会提出的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为了粉饰报表,而虚增资产、业务收入;绿大地三年频换会计事务所则暴露了其存在财务舞弊的可能。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因此要对财务造假的手段和原因进行持续不断地研究,提出创新型的对策。
[1]葛家澎.会计基本原理与会计准则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2:231-276.
[2]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6(6):72-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