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痞子形象的完型与形象主体的多元价值

2016-07-12 06:44:57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710119
大众文艺 2016年19期
关键词:痞子小人物影视剧

马 云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710119)

电影中痞子形象的完型与形象主体的多元价值

马 云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710119)

在全民娱乐的浪潮下,在文艺创作中,多元感官与多元性格才能回归人性,体现文艺创作的人文情怀,这其中一种极具特征、爆发力和表现力的人物形象——痞子,自带主角光环得成为影视剧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在反映社会现实和追求人性自由中,得到观众的认可,戏说现实有了一席之地。本文将从电影中痞子形象的完型入手,还原人物共性与特征,并且从“受众本位”的角度分析创作者的用心与形象主体的价值旨归。

小人物;娱乐;痞子;审丑;反英雄

近年来,影视创作由原先单一的非黑即白到现在的多元化人物塑造,经历不过几十年。各类人物层出不穷,除去主角光环,人物自身自带的闪光属性逐渐被大众认可并接纳。这其中的一类形象不断深入人心——痞子形象。管虎的《厨子戏子痞子》和《痞子英雄》将这种人物特征放大,人物特征鲜明并具有代表性,到后来人物中多面展现《疯狂的石头》《泰囧》《恶棍天使》;放眼全球,这种人物形象在展现人物多样和人物复杂性上得到了认可,《疯狂动物城》《死侍》等。痞子形象以各种显性和隐形的方式出现。而这其中总有一些现象,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因而对痞子形象的类型化剖析与价值的研究就十分必要。

一、镜像语言:痞像的完型

“痞子”形象在各大影视剧中都有出现,配角也好,主角也罢,其语言和行为的风格化时常深入人心、入木三分——永远扣不住的扣子,站不直的身体和梳不开的头发。这是一种辨识度十分高的个性化形象。其模式化和唯一性是本节所有探讨的重点。

1.小人物并自带娱乐属性

“世界上最小的小人物正是最伟大的好事之徒。”英国哲学家本杰明•惠奇科特如是说。本杰明眼中的小人物有微不足道的职业或角色,而却有无可睥睨的大作用,在生活中苟活着,却在每一个生命与人性的关联处绽放光芒。这里小人物有两个概念:一是剧中以市井小民出现的人物;二是以配角为主,出现时间有限的人物。前者以身份划分,但主角配角都可担任;后者多以影片线索人物出现,或娱乐或推动情节发展。很显然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如《疯狂的石头》中小报记者谢小盟爱好泡妞,道哥、小军、黑皮三人无业游民整天坑蒙拐骗;《痞子英雄》中黑帮小混混徐达夫;《疯狂动物城》中谎计高超的狐狸尼克等。常会用娱乐的言行来达到“一种螺旋式的幻觉效应”是特征,而观众往往就真的入戏太深。在《死侍》中,韦德•威尔森在血浆与脑浆齐飞的战斗场景中以戏谑的语言与行为(时而吹口哨时而开黄腔)让本该严肃的影片变成一场消遣。痞子本是一个笑话,那“我”就把这个笑话放大给人看。

2.众人皆醉我独醒

如果单纯刻画市井小人物的痞气略显单一庸俗不够生动,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纷呈,各行各业、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或游戏风尘、或厌倦世俗。但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在一些电影中所刻画的痞子形象有着特殊的使命。外在的痞气是一种对生活状态的麻醉,其本身所具有的禀赋才是影视剧所要重点刻画的。《痞子英雄》中徐达夫是个“不称职”的,西堂口三级干部,就这样一个收保护费都要躲到小弟身后的“黑社会上班族”却可以众叛亲离。观众在逼仄的空间中,容易造成审美的极端化。相较之下,痞子一类色厉内荏的形象,更能调动观众的同理心和自我实现的欲望。没有内心的古典情怀,只有熊熊燃烧的理想主义。

二、格物致知:戳一戳痞像

中国儒家经典《礼记》中《大学》篇中有这样一句关于经典论述“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除了了解痞像外,还要了解痞像背后的现实背景。痞子的表征与自身所蕴含的包容性是虚构与纪实的统一,是狂欢的精神与时代风格的产物,更是创作人物潜在价值的需要。

1.大众、狂欢与时代风格的演绎

狂欢,是围观与生命力的表征。围观意味着高关注度和受众粘度。大众视角的电影层出不穷,以小人物为主体置身于大的时代背景上的电影不再被冠以“小众电影”之名,大众已似乎厌倦了大投资大制作的特效电影,逐渐走入自己的内心,开始在电影中寻求价值认同。宁浩在《疯狂的石头》中为我们呈现了极端风格化演绎,影像基调阴郁,场景选择多为市井小道,场景快速转换与交叉蒙太奇增添些许戏谑,如果说如何能在一部电影中看到小人物身上的卑劣小气,那解构偶然、多元、并存的人的命运,则是此剧重点刻画之处,主人公道哥、小军和黑皮整天坑蒙拐骗,四眼趋炎附势贪图小利,此时的痞像源自生活情境的放大和演绎,各种唯利是图的小人物特征在一个电影中尽显无疑。大众在痞像下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也看到了生活的本真,瑕不掩瑜。

2.混杂性与相关关系

在人物塑造上,每个形象所达到的精确性——情绪要符合身份,行动要符合剧情需要。这种精确性源自对整部剧的宏观把握和价值意指的传达需要。相比之下,从“痞子”身上所看到的复杂性和含混性则显得尤为灵活。这种混杂性赋予了人物性格的扩展性——一切皆有可能。电影《神探夏洛克》中夏洛克有着过人的侦查禀赋,孤傲,喜爱独来独往,说话直来直去不留情面,与常人一样,爱财,曾被记者认定是喜爱离奇案件的“疯子”,这种反差带给观众的是人物的丰富性,打破叙事常规,带来反差和可能性是痞像人物带给观众的触点。同样两个情节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则可以创造高的情节点。在痞子形象出现的电影中,他们很大程度上调动自身世界中各界的广泛参与,八面出击,处处结果,而不是由单个英雄编排和整治的世界。与以时间线为主导的单一因果联系相比较,这种相关性使得时间跨度更大、地域跨度更灵活,情节更加生动。观众往往难以预测人物的动作指向,“是什么”似乎比“为什么”更加重要,痞像需要的是观众多种注释的重要性排列。

三、创作者的用心

塑造一类人物类型是影视剧叙事的需要,也是体现创作者创作特点、风格的需要。痞子形象在人性、道德、理智、审美多维度中,如何能够在类型化的人物中脱引而出,如何通过人物来表达主题和反映时代,是创作者所要表现的高于“生活真实”的“艺术真实”的意义。

1.审“丑”——冲破情感束缚

丑,在《说文解字》中释为“丑,可恶也。从鬼,酉声。”恶和丑,在中国古代同训。当代美学家则认为“丑是否定性的价值”,但美学上的丑不同于生活上的丑,审丑一旦从禁锢中解放出来,丑角愈演愈烈,大有颠覆传统主流审美之势。

现今盛行的痞子形象,正是趁审丑之风,在人物塑造上博得一众喜爱。看黄渤啃着面包一副叫花子形象在桥上狂奔,观众非但没有唏嘘,反倒连连叫好,成为痞像的经典桥段。王宝强顶着黄发,上身蓝色短袖下身红色长裤,一声“大哥!”痞像全出。与“疯子”“狂人”相比,“痞子”更能得到观众内心的认同。他们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表面上看他们微不足道,将生活中的丑放大后进行戏剧化演绎,叫花子成为黑皮、洗剪吹成为王宝宝、无耻恶棍成为莫非里、街边小混混成为尼克。丑的形象被放大,他们的怯弱、忧伤、寂寞、挫败被展现在观众眼前,大众看到的是痞子的丑的形式,同时也击垮了具有理性审美能力的人,用心接受丑的隐喻,毫无保留的精神发泄。痞子形象来自于皮囊至丑的释放和精神痛感的反射。

2.赋予作品想象力——到达现实的包容性

一个好的人物塑造需要将非此即彼的故事叙事与偶然、多元、并存的人生命运相结合,从而展现作品的人文反思和反叛力度。当喜欢恶搞、戏仿、无厘头的痞子进入故事,不仅能够大大增加故事的偶然性和兴奋点,而且反映着时代中个人与集体的对抗。代表着一种视角的创新。如充斥着小人物的《疯狂的石头》,人人唯利是图为争夺翡翠不择手段,小聪明大智慧在这里都无法派上用场,多条线索交织,在主流社会的认知中,所有的“强盗”都是痞子,急功近利的心态让每个人物手中真假翡翠扑朔迷离,他们无所不能,荧幕中激光偷盗、为躲避警察追击拔掉电缆、下水道逃亡、小军藏垃圾桶,甚至包哥苦苦追击的小偷就是澡堂为自己擦红花油的黑皮,让人哭笑不得的同时,不得不钦佩导演的想象力,将痞子身上自带的狡黠特质展现的淋漓尽致。

3.反英雄化——回归创作张力和入世之心

崇高是一种规则和框架,崇高的人需要被敬仰被崇拜,似乎崇高就应该是英雄的专属,但是一种精神变成模式化的东西,那么看似坚固的关系实则脆弱不堪,当下观众早已对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形象疲软,对见招拆招、所向披靡的英雄审美疲劳。

让痞子做英雄,是影视剧去英雄化的一种表现。传统对于英雄的定义是或是威猛勇敢或是侠肝义胆又或是英雄救美。但近年来在娱乐化的市场氛围中,影视剧逐渐向小人物靠拢,甚至痞子摇身一变成为人人赞叹的英雄。《厨子戏子痞子》中李芳之贪财暴力摇身一变成为沉着冷静的生活化学专家;《恶棍天使》暴躁无赖的恶棍摇身一变成为善解人意的莫非里;《愤怒的小鸟》中不受待见的胖红成为拯救村落的领头兵等,影视剧中的“痞子”有着相似的人生经历,都是游离于社会规范之外的无业游民,在他们这里一切虚妄的价值观都值得嗤之以鼻。说他们是“英雄”,是因为他们在调侃的同时,揭穿了现实生活中的虚伪,以理想化、浪漫化的方式满足了他们的既得目标。“他们代表着归属感和认同感,是马斯洛所说“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物在剧中实现了理想,观众在其中获得了能量。可以看到影视剧逐渐从教化人变成潜移默化得改变人,还原每一类人物的深度就是还原一个剧作的张力,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一种创作者的入世之心。

一部高品质的影视剧,自是令人欢喜,而一部能够刷新观剧期待、叩击人文思索的影视剧,则更具价值。有说人物身上的“痞气”是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和反抗,是对伪善的批判和对理想的追求;还有人则批判这种痞像的英雄化,认为是一种脱离实际的表现,是娱乐成疯的市场环境的产物。而笔者认为痞像的多元化是创作环境的自由度更高与价值观多元的结果,艺术形象本就无统一的规则可循,创作者需要做的是调侃中带一点严肃,娱乐也好教化也罢只要不走入极端,均为合理;而作为观众,对痞子形象的解构需时刻提醒自己将其放入具体的环境中欣赏。痞子带有某种贬义的理型,它的形象犹如一种特殊的物质,与其他价值携带者“碰撞”从而产生化学反应。

[1]陈捷.厨子戏子痞子与管虎未完成的“狂欢三部曲”[J].当代电影,2013(6).

[2]陈昌和.探寻者的历程—— 王朔作品中的“流氓”“俗人”“顽主”形象分析[J].龙岩师专学报,2001(6).

[3]丹纳.傅雷译.艺术哲学[M].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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