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达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音乐学院 410205)
小提琴演奏民族化的探索
李达(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音乐学院410205)
自小提琴艺术从西方传入我国后,其艺术表现形式便同我国民族音乐艺术产生交融,在这个艺术表现形式交融过程之中,使小提琴艺术的内涵更为丰富,并焕发出全新的艺术生命力。为此,本文将选取“小提琴演奏的民族化”这一视角来进行探索。
小提琴;演奏;民族化;现实价值;发展态势
本文章支持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课题《小提琴艺术的民族化发展研究》 课题编号:15C0789
任何艺术都并非是无源之水,而是深深植根于该艺术所形成的土壤之上,小提琴艺术也并不例外,之所以这项艺术在我国得到普及和推广,原因即在于其同我国的民族音乐艺术实现了有机地融合。
对于艺术民族化这一问题,无数研究者已经对此给出了精准地论断。尽管从产生渊源来看,小提琴这种乐器产生于西方国家,不过在小提琴传入我国之后,其欲继续彰显出自身的艺术生命力,则必须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如此方才能够继续向世人展现其艺术魅力。像管弦乐等乐器传入我国之后,之所以很快吸引了诸多的爱好者投身其中,原因即在于这些源自西方的乐器同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形成了有效地融合,因而拥有了诸多的受众。如举世闻名的《梁祝》,便是小提琴艺术民族化的最好代表。
因此可以说,唯有使小提琴艺术深深地植根于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土壤,方才能够使小提琴艺术在我国的音乐艺术领域实现茁壮发展。
我国小提琴艺术的民族化,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演奏的民族化上。为此,本文将从音调民族化、音腔民族化、音律民族化三个角度对小提琴演奏的民族化展开探索。
1.音调民族化
小提琴音乐作品音调的旋法同我国民族音乐的音调特点实现了有机融合。从音乐表现力角度来看,旋律能够最为贴切的彰显民族音乐特质。五声旋法是我国民族音乐的传统表现形式,这种音乐表现形式同西方的音乐调式特点迥异。
2.音腔民族化
小提琴音乐作品的音腔同我国民族音乐的音腔特点实现了有机融合。从语言的构成情况看,西方的拼音文字多数为一词一意,因而在音乐作品中表现为音腔能够保持平稳,而中国的语言文字的发音有平仄之分,因而在音乐作品中表现为声调的起伏多变。所谓腔指的是音过程中有意运用的、与特定的音乐表现意图相联系的音成分(音高、力度、节奏、音色)的某种变化。也就是说音过程中某些抑扬顿挫的变化。在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之中,音腔的变化情况十分明显,同音质的高低、发音的力度等均存在直接的关联。此种情况如同我国的书法艺术所表现出的丰筋多力、游云惊龙一般,每一笔都让人感受出格律之美。这种错落有致的格律之美,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表征。而中华传统民族音乐亦是如此,正所谓高山流水、急管繁弦,这正是传统民族音乐的精妙之处。除此之外,从对装饰音的使用情况来看,我国传统民族乐曲和西方乐曲存在差别,二者具体的差别表现在对乐曲的节奏控制方面。一般而言,基于确保音腔同民族语言的发声习惯近似,通常音调并非立刻呈现出来,而是延后出现,同时音调的重音部分被置于装饰音之上。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小提琴演奏过程中,演奏者必须根据曲谱,对装饰音的使用加以合理把握,同时在演奏中,演奏者的手指必须保持放松状态,从而使流淌出的音符音色圆润。这方面的代表性例子为杨善乐在《夏夜》中对长颤音的使用。
3.音律民族化
小提琴音乐作品的音律同我国民族音乐的音律特点实现了有机融合。在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中,微分音程尽管不如阿拉伯诸国那般在其音乐作品中被频繁使用,不过在国内部分地区的传统民族音乐中时常可见,这样一来,一些小提琴音乐作品的音律表现出五度相生律等难以对其实想精准界定的情形。如若未能对有效地对此类音高情况加以合理地应对,则必然导致演奏出的乐曲使闻者感到难以入耳,而艺术表现力更是无从谈起。基于此种情形的存在,小提琴演奏者有必要认真研习微分音程这种现象对传统民族音乐审音习惯等的影响,进而形成精准地把握此种现象。比如,在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之中,演奏者通常使用弹性节奏对乐曲进行演绎,而欧美音乐演奏者则习惯于乐曲演奏中的实时律动。此种演奏特点在大多数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的演奏中寻常可见,具体范例如《江河水》中的引子。可以说,这种散板式的演奏方式,代表了中国传统民族乐器在审美层面的艺术表现价值。
第一,从小提琴音乐作品的创作情况来看,作品的主体已经表现出鲜明的民族化发展态势。从现阶段国内小提琴音乐作品的题材来看,这些音乐作品均取材于各类民间传说以及诗词歌赋,作品中的各类艺术元素也均源自传统民族文化。作为一个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而言,其人民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筚路蓝缕、不断进取,形成诸多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民族气质。受中华传统文化的浸染影响,当前我国的小提琴音乐作品亦彰显出中华人民坚强隐忍、不屈不挠、温恭自虚、不矜不伐的独特民族特质。同时,小提琴演奏艺术自身鲜明的韵律之美,使得民族化了的小提琴艺术更为光彩照人。。
第二,从小提琴艺术的演奏技法等方面来看,传统的中华民族音乐同西方音乐最为鲜明的区别即在于:在遵循小提琴艺术内部结构规律的前提下,节奏加入很多自由变奏,多次重复变化,音型上也会加出一些“花儿”,比如“颤音”、“滑音”、没有节奏规律的“装饰音”等等,本身对中国传统五声调式旋律的借鉴改编而成的新的旋律线条和模仿中国传统乐器或者戏曲唱腔特色的新的演奏形态等等。而前述特质是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所独有的,以严谨而著称的西方音乐并不具备这一表现特质。同时,这种中西方小提琴艺术的不同之处,使听众能够从民族化了的小提琴艺术中体悟到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精妙所在,进而深深地沉醉其中。可以预见的是,在对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发扬光大的基础上,日后以西方乐曲演绎中华曲目的表现形式将更为多见。
回首小提琴艺术传入我国的发展历程能够看出,小提琴艺术已经从最初源自西方的舶来乐器,发展成为具有独特音乐演绎和表现风格的乐器,并且拥有了诸多民族化的音乐作品,可以说,小提琴艺术在我国取得的成就,完全在于其实现了同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有效融合所致。基于此种情形,广大小提琴艺术研究者和从业者,在日后的研究和艺术道路上,应当充分立足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丰厚艺术土壤,从而使小提琴艺术发展获得不竭的前进动力。
[1]姜素民.一个需要继续坚持和努力的目标——重温“小提琴民族乐派”的实践[J].人民音乐,2002(06).
[2]胡斌.小提琴在广东音乐及粤剧演奏中的使用——小提琴“民族化”发展个案分析[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