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互联网+”和创新的时代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促进了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的风险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因此,本文从互联网金融面临的的风险出发,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了研究,并针对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进一步保证互联网金融的正常、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风险;监管
2015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顺利闭幕。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创新”被置于首位。五中全会还强调指出,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促进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互联网+金融”(以下简称互联网金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把传统的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紧密联系起来的一种全新的模式,它是指以互联网为服务平台所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的统称,比如网上进行支付,网上筹集以及网上进行理财等等活动。
一、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原因
1.政府的支撑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2015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极大地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网络经济发展和网民队伍壮大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的网民数量高达6.88亿,全年新增网民395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0.3%,较2014年底提升了2.4个百分点,远远超过美国。中国的网民数量还将持续增长,这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也从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向综合金融服务发展。
3.互联网金融自身的优势促进了其进一步发展。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逼近全国企业总数量的98%,中小企业迫切的要求实现资金融通的便利性与快捷性,而传统金融效率较低、手续繁杂,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快捷便利性和创新驱动性,大幅度地减少了时间成本和融资成本,从而直接减少了总成本,恰好为中小企业扩大融资提供了有利的途径,推动了它的快速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近两年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公司相继出现了倒闭和老板“跑路”的现象,这暴露出互联网金融存在的许多潜在的风险。下面以P2P网贷为例,具体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
1.宏观方面
(1)经济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受到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大幅度影响。例如,2015年第一季度,随着中央银行采取的降准、降息政策,股市收益可观,直到五月份更是突破5100点,开户人数不断地在增加,此时互联网金融理财人数相对降低。然而进入5月下旬以来,随着受到IPO重启的影响,有了各种不利的消息,股市震荡剧烈,尤其是2016年上半年,股市持续低迷,大盘指数低于3000点,亏损较严重,此时人们又会投资到P2P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因此,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相连。
(2)法律风险
现阶段,我国缺少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在P2P网贷中,存在严重的利用非法渠道筹集资金的现象,然而现阶段学者对这一现象并没有统一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网络贷款服务机构并没有按照规定经营并且收取服务费,与有关的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不相符的,所以不合法;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网络贷款机构承担了中间人的角色,所以他们有权利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所以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认识的不同,目前民间合同并没有对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也谈不上形成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所以才出现了那么多跑路的企业,使得投资人受到了连带的影响。
2.微观方面
(1)信用风险
目前,P2P等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相继出现了倒闭潮、跑路潮,有很大一部分网贷公司最终关门,这主要是因为缺乏信用所引起的。国外的信用记录比较严格,它会记录一个人从出生到现在所有行为。而相比于国外对信用的重视程度和严格要求来说,我国的信用数据存在着许多不真实、不具有可行性和不完整性的现象,非常不利于信用评级的开展,从而导致了一部分问题企业信用的缺乏,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操作风险
通过实地跟踪考察和研究可知,并不是注册资金越多,企业的存活时间就越长,这说明企业的存续时间受到了自身经营、操作等方面的影响。在P2P网贷中,操作风险主要受到了人员、程序技术两个方面的影响。在人员方面,P2P网贷对从业人员的资质并没有进行严格的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在操作和经营上的经验不足,从而引起网贷平台的建设、维护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在程序方面,针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网络贷款平台应该多方位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后和可靠性。然而,由于涉及范围比较广,所以并不是每个网络贷款平台都有能力保证其参与者不存在虚假的信息。因此,P2P网贷存在着很大的操作风险,这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3)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通常,P2P网贷的借款对象是无法提供抵押担保条件,不能在金融服务部门取得借款的人,所以这类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比较弱。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交易双方并不是通过见面交谈达成协议,而仅是在网络上进行交流,所以对交易者身份的确认上不能获得比较准确的信息,从而使得某些客户进行信息的造假来骗取贷款,有的甚至于在多家贷款机构取得贷款。再加上有些P2P网贷主要以信用担保为主,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1.宏观角度
(1)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相连,一旦政策发生变动,这些产品就会一起发生变动。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安全体系建设,比如雄厚的资金,良好的运作机制,有序的管理以及精良的幕后团队等都可以是一层保护膜,加强其应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风险。如果宏观经济政策有所变化,就有了应对的基础和实力,这样至少可以保证损失的最小化,保护相关人员的利益。
(2)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例如银行法、证券法等都是以传统的金融产品为基础,而面对P2P等互联网金融上各种新问题的出现,原有的法律已经变得不再适用。虽然经过了一些修改,但是现行的合同法并没有对P2P的有关行为做出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规定,所以必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的建设和监管,才能够有效地防范法律上存在的风险。
2.微观角度
(1)加强对网贷平台在线企业的信用评价。根据调查和研究可知,网贷平台上注册的企业陆续有跑路的和停止营业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信用评级的不健全。所以,必须加强对这些在线企业的信用评价。例如,可以利用大数据对P2P上的在线企业进行进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具体来说,可以以比如说红岭创投等的成交额作为基础数据,在结合其当月问题平台数量、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再加上投融资者的反馈和评价,所有信息进行汇总,进行一个综合的信用评级。
(2)完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经营和操作程序。P2P网贷在在人员方面、在程序方面和技术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的欠缺,所以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进行监管。在人员方面,制定一个统一的从业要求和标准,设置资格条件,对有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经验进行严格的把关。在程序方面,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对投资者和融资者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和持续追踪,切实保证P2P的稳定经营。在技术方面,P2P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以网络为媒介,所以必须加强对整个安全系统的日常防护,并加以更高级的安全防护,防止黑客侵入,保障P2P网贷平台参与人的信息安全和有关利益。
(3)加强对借款人的监控。为了防范借款人的违约风险,P2P网络借款平台都必须加强对借款者身份和信用的层层审核。P2P网贷平台必须在网站上作出相应的规定,对借款者的身份、信用状况、工作稳定程度和收入情况、借款用途、业务的广泛程度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严格的审核,并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其真实性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借款人其存在虚假信息,就有权利收回其借出去的款项,并让其对损失部分进行相应的赔偿,这样既能够有效、便利的为借款人提供资金,又可以保护到参与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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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燕(1992.11- ),女,汉族,山西临县人,在读研究生,单位:山西财经大学,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